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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校園2W

認真讀完一本著作後,你心中有什麼感想呢?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後感吧。可能你現在毫無頭緒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説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説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那裏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着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會活着。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裏。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之後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此刻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説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之後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冊,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應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着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齊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説走在路上,不如説走到心中,應對一些我們不敢應對或不願應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應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2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一個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輩子都碌碌無為,甚至活的很失敗的人哈羅德,退休後的日子依舊平淡無味,這樣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別信改變了這一切,他的人生出現了轉折,他開始踏上了一個人的旅途。從英國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貝里克郡,去看望這位二十多年未見的老友奎妮。

一個年過六旬的老人,用他顫顫巍巍的雙腳,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離。這段距離,度量了一段遺失了20年的親情、愛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個普通女人,彌留之際,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與腦海中塵封已久的記憶相遇。每一段記憶都是一個離別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讓人動容不已。慢慢地,這一個又一個相遇彼此相綴,讓這段貫穿英格蘭對角線的距離不再是一個關於陡步傷痛、放棄堅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訴我的,正是距離。那些此時此刻看時親密無間的距離,極有可能被生命的變故、被偶爾的爭吵,甚至就被平靜的時間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顆明亮的星星,儘管在我們彼此相望的時刻我們光芒匯聚脈脈含情,但那光芒匯聚的焦點卻已可能是它億萬年前的一刻光華而已。

當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時候,他面臨崩潰,走錯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頭路,在距離終點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棄,當他給愛人打了電話時,他哭了,他説他想回家。愛人鼓勵他走完這一段路。掛上電話,愛人的心一直懸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覺,她擔心他能否堅持。可是她更擔心,如果這時候接老人回來,以後老人會後悔的。後悔再堅持一會兒,就達成了心願。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説走在路上,不如説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願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説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説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這裏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着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會活着。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裏。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後來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現在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説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後來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冊,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面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着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起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説走在路上,不如説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願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4

期初並不知道“朝聖”這個詞是什麼意思,“朝聖”是一項具有重大道德或靈性意義的旅程或探尋。老媽推薦我讀這本書的原因也是書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經歷與書本身的精彩。朝聖原本一個宗教的重要之事,現在用在一個人身上,我想表達的就是所謂的信仰與精神吧!畢竟西方人對於宗教與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於自己的生命。他們的信仰就如同我們東方國家的佛教那樣根深蒂固。

主人公過了幾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變,親友沒有往來。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來的信開始了小説的序幕,奎妮身患絕症寫信告別。寫下回信寄出後,他開始了風雨征途,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箱,最後橫跨整個英格蘭,心中一直懷着只要他未曾放棄的走下去,奎妮就還可以活下去。

關於愛與信念以及萬物之類,書中用並不華麗的辭藻卻表達出描繪出一切,如此簡單樸素卻令人深深感動,人生的路只夠一個人走,從一個人到兩人一狗,到聲勢浩大的朝聖團,最後世界只剩一人的寧靜與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過程中想要的,正讓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過程”,雖然有時候結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許有時候,在我看來,這更像一場以偽裝自我救贖的尋覓,尋覓幾十年前沒有抱歉與自責,不時傳來哈羅德與莫琳陣陣笑聲的夜晚。

關於離別和重逢,我們能看到的朋友與自己IDE交集,過客還是熟人,也許是匆匆的告別,也許是一路走下去,我們除了親人外稱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給我們一句鼓勵,人生的路,總歸要自己走,孤單可以承受,離別時也請還好告別,不是不願面對地退縮,而是面對摯友揮手告別的勇氣。即將結束的歲月裏的一羣人,就是需要去告別,就像大學聯考這個截點。小説裏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聖,治療他的摯友,以治療他風塵僕僕的心與千瘡百孔的家。

最後的最後,在奎妮的葬禮上兩人找回了以前兒子還在世的感覺,回憶曾經美好的釋懷。信念可以堅持很多事,不應該去嘲笑看似不實際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劇作家喬伊斯?蕾秋的作品。剛開始讀這本書的時候,沒覺得有什麼特別之處,隨着閲讀的深入,越發覺得精彩,發人深省;很久沒有這樣的書吸引我一口氣讀完,感慨萬千,希望與大家分享。

全書從60多歲的退休老人哈羅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來信開始講述。奎妮與哈倫德已經有20年沒有聯繫,信上奎妮告訴哈羅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將不久於人世,這封信是專門來和他道別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羅德非常吃驚,往事也隨之湧上心頭,他覺得應該為奎妮做點什麼,為了讓奎妮恢復健康或活得更久,他決定從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羅德沒有告知妻子莫琳,沒有攜帶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裝備,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裸走”,因為哈羅德堅信只有這樣才能對奎妮的健康有所幫助。在沒有藉助任何交通工具情況下,哈羅德耗時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療養院,見到了奎妮最後一面。

剛開始上路,哈羅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別人的眼光,中間也經歷了幾次動搖,但因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勵、肯定而得以堅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開始享受以地為牀以天為被的愜意,並樂意接受別人有限的食物和幫助,同時吸引了大批的追隨者。徒步的過程,是哈羅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過程,也是他們關係的修復過程,更是他們彼此心靈重建的過程。

哈羅德帶着傷痛出發,卻選擇了走向愛。與其説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説他經歷一個87天的心歷路程。在一個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見了自己,承認自己的恐懼與軟弱。他接納了自己,原諒了所有人,這是他真正成長的開始。而妻子莫琳在這個過程中也同樣看見了自己,看見了丈夫。他們彼此重新敞開心扉,敞開懷抱。

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要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懂得捨棄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6

我在一個個人情緒比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開這本書,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啟發,讓自己心靈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寧。

故事從一個平凡的早晨展開,一封突如其來的信掀動主人公哈羅德沉悶無聊的生活。來信人是二十年沒聯繫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無多的舊日好友。簡短回信,準備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羅德從掛衣鈎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門的時候,恐怕自己也沒想到會由此而開啟一段改變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郵箱時,他沒有做出那個簡單的動作,改變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個郵箱。後來,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箱,他都沒有投信。卻有一個想法,逐漸在心裏清晰起來,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離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療養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來。

沒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後期,從哈羅德給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兒子戴維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鬱症自縊身亡。沉浸在喪子之痛中無法自拔,相愛的妻子自此與他漸生隔閡,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對悲傷的,責難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憐人!

旅行的意義之一,應該就是在不同的環境中,靜下心來,換一個角度,審視自己,剖析自己吧。畢竟,對於大多數人來講,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羅德行走的過程中,我不斷地想,他會在什麼樣的情景下見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聖之旅被記者報道,之後陸續有一大堆追隨者之後。鎂光燈,鮮花,惹人淚水的擁抱,鼓舞人心的演講。千萬不要是這樣。

還好,最終繁華虛無散去。連那隻半路執意跟隨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動離開。老友帶着笑容離世,哈羅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開在旅途中逐漸打開的心門,接納自己,接納對方。

被契機改變的人生。其實我覺得不應該稱之為朝聖,更準確的,是一個人跳開慣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邊無形的壁壘後,對自我的認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義上對別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7

哈羅德·弗萊的旅程,最初的困難只是:從未經歷過的野外自然環境、糟糕的身體狀況、難以承受的經濟條件,伴隨而來是不斷湧入腦海的悲慘回憶。他的親人、家庭給他一生帶來的痛苦創傷:離家出走的母親、不聞不問的父親、聰明但抑鬱自殺的兒子、關係破裂的妻子,身體在行走中,他的思緒卻在翻騰。他在回憶、在反省、在自責、在漸悟,然後思想在改變,生活最終也將改變。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離、迷茫、思索、探尋、醒悟這樣一個心靈朝聖的過程。

看完書,掩卷長歎,也許生活就是這樣,在平淡中經歷不平凡,原來平凡人也可以嘗試不平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平凡的歷程。正如文中所説,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我們會經歷一些痛苦的事件,當它來臨時,我們會難以置信,會不斷掙扎,然後會被現實打倒,直到終於接受事實。但即使這樣,我們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瞭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的一些事情。

我感動於哈羅德·弗萊的勇氣,撕開那些塵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開已經結疤但底下仍發炎化膿的傷口,鮮血淋淋,痛苦萬分。然而唯有這樣才能改變,鳳凰浴火,涅槃而生。這正是給我的最大啟示和思考,生命無常,人生苦短,每個人的人生、每個家庭,或多或少會遇到困難,困難在我們沒有防備時撞擊而來,我們甚至會被它撞擊的痛苦摔倒,可是我們終將要學會爬起來。

掩卷之餘,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麼,我想要的是什麼,我希望家人得到什麼,我曾經做錯什麼,我現在應該怎麼做。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8

一個人的朝聖,最初不知怎麼接觸到這本書的,或許是朝聖這樣的詞語吸引了我,在我看來,朝聖,是神聖的,是難以親近的,它為什麼會出現在一本書的名字中?直到看完整本書才明白。

這本書花了我兩段時間,開始時已快臨近期末,醫學生的魔鬼考試月,一切都向考試看齊,所以我只是看了一部分,考試完又想玩,又要過年走親戚,以至於這本書的戰線拉的太長,新學期,熬了幾個夜,終於看完了。

哈羅德的朝聖,在我腦海裏就像放電影,他一路走,我跟着全程腦補。一邊看,一邊疑惑着,朝聖,真的是朝聖嗎?我看不然吧,或許換成探望?拜訪?…………更為貼切。但當我看到結尾,才知道,哈羅德去療養院看奎妮可以用拜訪、探望之類的詞,而哈羅德發現自己的內心選擇卻足以用朝聖了,因為只有朝聖,才能找到最真的自己。

哈羅德不顧妻子的反對,選擇步行去見奎妮,我覺得可能當初哈羅德也是腦子一熱,因為我發現一開始哈羅德總愛想起一些事兒。走着走着,離成功越來越近時,哈羅德卻想放棄了,真的很怪,堅持了那麼久,就要放棄?!也許是太累了,也許是不知見到奎妮説些什麼,也許是那羣隨行者們搗的鬼,真的,那羣隨行者就像社會上的多數人的一個縮影,在他們看來,朝聖只是一次愉快的交易,簡單行走的背後是名與利。幸運的是,哈羅德對隨行者的態度從最初的接受,到包容,再到最後的默默離開,也許,他內心的改變是他還能堅持下去的一大緣由吧。

這篇小説主人公是哈羅德,退休生活暗淡無味,索性説走就走,待得豁然開朗,才覺,原來當初最美好。轉而一想,哈羅德的故事像是在説每個人,彎彎繞繞兜了大半圈,最後又回到了原點,只是這個原點已經變了。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9

看完幾天才來寫書評。

最高的完成並不是外在目標的完成,而是自我的完成。——在這裏,最高的完成不是他們見到了彼此,更談不上實現拯救了奎妮的願望(因為她最終還是離開世界了),而是他實現了自我的完成、激發了愛的能力,並修復了愛的關係——與自己的關係、與愛的人的關係。

這段朝聖的旅途又在其中扮演何種角色呢?對於哈羅德這個人來説,完成“自我發現”僅僅依靠他個人力量的難度過大,這段旅途起到的作用是,提供有效的外在力量幫助甚至迫使他開始“自我完成”的生命工程,他所見到的事、接觸的人、聽到的理念,以及感受到的來自他人在“自我發現”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聲音,都給他帶來影響,這些都是一種煽動、干擾甚至侵犯。它們的作用是促使他回顧、反思他之前所有的自我認知及愛的表達方式。

當我們的內心有所感觸,在情感的基礎上反思,我們就獲得了智慧。與生俱來的思維,經歷了反思、內視並建立起思想和內心的交流及理想與現實的橋樑,我們逐步實現自我完成。——這就是這段朝聖的過程所具有的意義。當然,結果也是圓滿的,就是重複上面提到的,哈羅德實現了自我完成,激發了愛的能力,修復了和妻子的關係,重拾愛意,共度美好餘生。

標題取得好,“一個人的朝聖”,我認為,“一個人”代表ego,這正是一段通往自我的內心、實現自我(ego)與內在連接的朝聖,它耗時87天,跨越627英里(約1009公里),以徒步的方式——慢下來,靜靜回顧、思考、沉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0

利用上下班的零碎時間7小時48分,經歷了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歷時87天步行了627英里的一個人的朝聖。

書本沒有華麗的詞藻,也沒有跌宕起伏的新奇情節,只是用細膩的筆觸,描繪了一個木訥、內向、孤僻、固執、善良的老人,只為拯救一個多年未見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而幾近瘋狂的堅持完成了一個徒步的朝聖之路,從而演繹完成了內心和自我的救贖。

對哈德羅來説,一切都只為了一個承諾,無關信仰,最多也就是一個為了祈求故友活下去的一個信念,但就是這一個信念,讓他在麻木到即將放棄的人生之末,用他一生中最為瘋狂的行動完成了這一個靈魂之旅,用心靈和回憶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在被所謂的命運捕獲之前,幡然醒悟還有很多事情可做。

一切都是淡淡的,沒有吶喊,沒有轟轟烈烈,連頓悟都是淡淡的。隨着老人蹣跚而日漸穩健、遲疑而後又堅定的腳步,帶領我們逐漸深入思考,關於人性、愛情、家庭,關於信念、堅持、放棄,關於孤獨、傷害、失去,關於寬容、原諒、祝福,關於接受、改變、離開......

人生來就是孤獨的,所有人事物都只是陪走一程,尤其是一個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聖者。也許只有讓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才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那些青澀而甜蜜的懷念,那些遺憾又悔恨的羈絆;那些快樂又唯美的曾經,那些痛苦卻壓抑的過往……那些一點一滴的存在,在黑夜與孤獨中無所逃遁;那些曾經的糾結與悲歡,在困難的行走中漸次平淡。

她觸碰過生命的真實,也曾經遊戲人生,終有一天,我們都將關上門,把一切都放下。

標籤:讀後感 朝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