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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大學聯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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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考生比較關心異地大學聯考政策,那麼對於異地考生有什麼特殊的政策?下面由小編為整理有關的資料,供參考!

異地大學聯考政策

  異地大學聯考政策

記者從市考試中心12月21日上午召開的大學聯考報名培訓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省考試局已將2017年大學聯考報名有關用表予以公佈,考生可根據相關報名文件要求,結合本人實際到省考試局官網自行下載使用。

〖試局公佈的報名有關用表包括“報名用表”“申請大學聯考照顧加分用表”兩個部分。其中,“報名用表”部分涵蓋了“異地大學聯考”考生國小階段、國中階段、高中階段、中職階段等各個教育階段的學籍審查表;“異地大學聯考”考生法定監護人蔘加社會保險情況登記表;“異地大學聯考”考生及其監護人居住(從業)情況審查表等多張具體表格,體現了今年海南省對“大學聯考移民”現象繼續保持高壓態勢的明確態度。

市考試中心明確表示,將充分發揮行政監督、羣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加大對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防範考生通過“空掛學籍”騙取不限報資格的行為,嚴防“大學聯考移民”現象的發生。對在大學聯考報名工作中出現的違規行為,將及時向省考試局報告,並立即啟動相關程序調查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省考試局強調,對在2017年大學聯考報名工作中通過弄虛作假騙取大學聯考報名資格的考生,將堅決取消其報考資格,絕不姑息。

  2017江蘇異地大學聯考政策

1.非我省户籍的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申請在我省參加大學聯考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並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

(2)其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2.在我省定居並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可以申請報名。

隨遷子女考生須由考生本人向現就讀中學提交《2017年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大學聯考報名申請表》,由現就讀中學彙總後報就讀中學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和縣(市、區)招生辦,經審核批准後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

3隨遷子女考生還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身份證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和户口簿的原件及複印件。

(2)穩定住所證明。考生本人或其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或考生和其監護人在我省的暫住證(居住證)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3)監護人就業證明。監護人在我省的就業單位或所在社區(村委會)出具的就業證明原件。

  上海異地大學聯考政策

掛鈎居住證 上海敲定異地大學聯考方案

隨着教育部要求各地原則上應於2012年底前出台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方案日期的逼近,被認為方案制定難度最大的“北上廣”三地的方案,愈加受到期待。

12月26日,出國留學網大學聯考頻道小編從上海市教委獲悉,隨遷子女在滬中大學聯考改革方案已經基本確定,近期將擇日公佈,該方案以《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關於中大學聯考資格獲得的相關規定為依據。

由於《草案》依然是建立在户籍制度上的管理制度,異地大學聯考方案與之掛鈎不可避免地將為異地大學聯考設置很高的門檻,因此已經在公眾中引起了諸多爭議。

目前,該《草案》在徵求意見後已經進入修改階段,但最終是否會放寬《居住證》A證申領人員的範圍,尚不確定。

上海方案掛鈎居住證

12月26日,上海市教委一位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隨遷子女在滬中大學聯考改革方案將擇機對外公佈。

“此方案將為未來很多年外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上海會考和大學聯考明確方向。”該人士表示,“居住證政策的正式稿雖然未公佈,但方向是明確的。在户籍制度的基礎上,對非上海户籍人員的管理,目前只能以居住證制度為依據,教育也不能例外。”

據瞭解,上述人士言及的居住證制度即是已經完成徵求意見程序的《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該《草案》11月22日由上海市法制辦公佈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12月2日徵集意見結束。記者從上海市政府法制辦瞭解到,上海市政府法制辦正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對徵集的意見進行消化,但何時公佈正式稿,尚無準確時間表。

《草案》規定,居住證實行積分制,通過設置指標體系,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的分值。持《居住證》A證的來滬務工人員,其子女可以按規定在滬參加會考、大學聯考;獲《居住證》C證人員的隨遷子女,按有關規定只能在滬參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

記者注意到,按照《草案》的規定,《居住證》A證和C證最大的區別除積分是否達到規定分值外,A證在辦理時需提交學歷、職稱等相關證明,而C證則不需要。

按照上海目前居住證辦理的有關規定,《居住證》A證也就是國內人才引進類居住證,審核實行按要素計分制;而C證則是一般居住證,針對普通外來從業人員;對留學人員,還有人才引進類居住證B證。

按照2013年上海大學聯考報名條件的'要求,9類非滬户籍考生可以在滬大學聯考,其中兩類就是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引進人才類《居住證》A證和B證人員的子女,同時須上海高中階段學校畢業。也就是説,持有一般居住證C證人員的子女是不能在滬參加大學聯考的。

因此《草案》中關於非滬籍人員子女在滬大學聯考的資格與現行大學聯考政策並無太大不同。

上述規定引發了很多人的不滿,近日,來自北京、江西、江蘇、河南、山東等8省份的13位律師聯名致信上海市教委等多部門,認為“居住證區分隨遷子女是再歧視”。

記者還了解到,上海即將出台的中大學聯考改革方案對在滬務工人員的工作年限也做出了一定要求。

攻堅“北上廣”

2012年8月30日,教育部、國家發改委等多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原則上應於2012年底前出台。

截至12月27日,全國已有9省(區、市)異地大學聯考方案出爐,其中,黑龍江、安徽、新疆、重慶、河北、湖南六省區市將確定在2013年正式實施異地大學聯考方案,而山東、福建、江西三省將在2014年開始實施。

但和上海一樣,北京、廣東的方案也至今未出。

12月25日和26日,廣東和北京的教育部門先後通過媒體以發佈專家意見的方式,向外界表達了“隨遷子女就地升學考試需穩妥推進”的聲音。

廣東專家認為,“異地大學聯考”要考慮現實承載能力,應穩妥推進,併合理設置門檻。據悉,廣東異地大學聯考方案正在等待省政府審批。

在北京市教委組織召開的專家座談會上,專家稱,保障非京籍隨遷子女的受教育權利,公平配置教育資源,是方案應當堅持的原則和方向。不過,北京城市資源環境的承載能力,客觀上成為制約異地大學聯考問題解決的一大瓶頸。

有專家也坦言,如果異地大學聯考方案對社會釋放過高預期,可能會出現為分享優質教育資源而舉家遷移來京、“教育福利拉動型”人口增長,到時不管是京籍還是非京籍,所有孩子受教育權利的實現都會打折扣,那將是一個沒有“勝利者”的最差結局。

上海市教委相關人士表示,上海不能比照黑龍江等省份的低門檻,即使教育部要求各地制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方案,也並不意味着全面放開。“上海作為國際化大都市,只有北京與其有可比性。大學聯考改革方案不是建議一下就能放開的,要根據各個地方的城市資源情況穩步推進。”

異地大學聯考主要分成兩類情況,一類是“就地大學聯考”,即雖然户籍不在流入地,但子女隨父母長年在流入地就讀,隨之產生在流入地大學聯考的需求;一類是“大學聯考移民”,即考生為了達到上大學或者上好大學的目的,主動地向錄取分數線比較低、錄取率比較高的省份流動。

而無論是哪種情況,如果徹底放開異地大學聯考,北上廣都將承受不小的壓力。京滬教育資源豐富,且錄取率遠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教育部門的公開資料顯示,2012年,北京一本錄取率超27%,上海超20%,而全國的平均水平大約在8.5%。京滬的這一優勢將首先迎來“大學聯考移民”,廣東作為外來務工人員流入第一大省也會面臨巨大壓力。

制度利益博弈

除了城市承載能力的現實考量,在教育資源公平分配問題上,外來務工人員的訴求更多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與户籍孩子擁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而這又在一定程度上觸碰到了户籍人口的切身利益,成為重要的博弈點。

目前,我國高校招生體制實行的是分省按計劃集中錄取,這一由計劃經濟時代延續下來的錄取制度,很長時間以來一直屢遭詬病,其中一個弊端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地域間招生計劃的不均等。

“目前大學招生地域歧視是非常嚴重的,本地大學對當地考生投放了比平均水平高得多的名額,北大、清華等也不例外。當然在其他地方,像上海、江蘇、浙江、湖北等,這種地方保護的程度比北京更嚴重。”異地大學聯考的呼籲者、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表示。

以北京大學2012年招生計劃為例,北京、上海、廣東當年大學聯考人數分別是7.3萬人、5.5萬人、65.5萬人,但北京大學在三個省市的計劃招生人數(不含醫科、保送生)分別為396、30和34人,差別巨大。

“就隨遷子女就讀地大學聯考問題而言,直接與它相關的兩個關鍵點一是現有的户籍制度;二是現在實行的計劃招生體制。若向深層追問,全國範圍內教育發展的不均衡以及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和機會不平等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向記者表示。

儲朝暉認為,不下系統的體制變革工夫,僅僅依靠各省市制定接收隨遷子女就讀地大學聯考的方案是賦權與責任不相稱的,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若把握不當還會激化矛盾。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也認為,解決北上廣等地的異地大學聯考問題,應發揮國家主導作用,由國家制訂開放的基本門檻,並根據這一門檻條件協調各地的招生錄取指標,為地方開放異地大學聯考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