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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一個謎的讀書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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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我有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賭徒》,三十年還沒有看完,正如你説的,看他的書費勁。

人是一個謎的讀書心得體會

如果説人是謎,那麼像陀思妥耶夫斯基此類作家,生存的目的大概正在於解謎。

《罪與罰》這本小説在我看來,算不上好讀,也並不引人入勝。分裂、跳躍,神經質似的宂長對白,常常,會讓我有恍惚甚至昏昏欲睡的感覺。

小説的閲讀過程中,有個問題始終在我的腦海中盤旋:作者為什麼會寫出這樣一部小説?為什麼他能將殺人犯的心理刻畫的如此真實?總不至於,是他親自用斧頭砍死過人吧?!但作者對殺人犯內心的描摹,又的確讓你幾乎不能不產生這樣的錯覺,因為,它讓你在閲讀中真的很有些“身臨其境”。不能不説,這正是陀氏無與倫比的高超本領。

據説,因為他的“繪聲繪色”,曾被人誤解為是猥褻小女孩的真兇,因為,他説得如此逼真,簡直一點兒都不像是假的。當然那樣説他的.人,或者是因為真心,更或者是因為嫉妒,到底是因為什麼呢?這個其實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真的畢竟是真的,而假的,終究成不了真的呀。

陀氏為什麼會寫出這樣的作品來呢?當然很大可能大概在於天生。天才者,天賦之才也。當然也可能與他的特殊經歷以及身體狀況有關。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小患有癲癇,9歲第一次發作;17歲那年,父親死了,且死的原因不明;他因為參加一個革命組織而被判死刑,臨刑前一刻,被改判為流放西伯利亞,流放其間,癲癇發作的更為頻繁……看得出來,除過天生之才,陀氏的人生經歷也頗有些獨特。

《罪與罰》一開頭,大學生拉斯柯爾尼科夫就恍恍惚惚間殺了人,你説他殺人是精心策劃,顯然不妥;你説他純屬激情殺人,並不盡然。似乎他想殺人,又似乎他討厭自己這樣想;似乎他殺人是有預謀,又似乎他殺人其實更像是諸多巧合的綜合產物。總而言之,陀氏將殺人犯的思想和內心逼真地呈現在了諸位讀者面前,而你看到的,卻只是如一鍋粥般無序翻滾的粘稠物。

思維縝密?哪有。理論支撐?似乎。蓄謀已久?談不上。報仇?不是。報復!不至於。也就是説,行兇者和被殺者之間,沒有切齒大恨,沒有弒父之仇。不滿當然是有的,但僅憑這點不滿就去殺人,似乎有些説不過去。所以時時,殺人者沒有殺人之前,自個都對自個的殺人想法感到厭惡。

可是他卻殺了人,而且因為偶然,還一次殺了兩個。之後,病態、亂相、癲狂、恐懼、爭鬥、偽裝、折磨紛至沓來,而在這紛至沓來的亂糟糟的各色糾葛中,你所感受到的,是靈魂與靈魂的劇烈衝撞,是滿腦過於蓬勃的激情,什麼英雄思想,什麼法律思辨,什麼蝨子,什麼超人……總之,它讓你感到無序,感到混亂,感到沉重,感到一團亂麻般無所適從。

小説後半段,作者讓兇手選擇面對,選擇投案自首。至於最終的靈魂救贖,陀氏讓拉斯柯爾尼科夫在愛情的指引下,以皈依上帝來逐漸讓自己的靈魂得到洗刷。

毋庸置疑,陀氏的作品重在挖掘人的內在,即人的思想和靈魂,但作者卻並沒有把小説的主人公置於書齋或是真空,而是讓他踏踏實實地雙腳踩在大地上行走,所以他的一些寫法,縱然誇張、怪誕,縱然採用的是幻想的手法,卻將生活的本質真實活脱脱地呈現在讀者面前。換言之,陀氏的寫作是反映現實的,他的創作方法被稱為“虛幻現實主義”,這也是陀氏別具一格的獨創寫法。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説過:“我對現實有一個與眾不同的看法,而且大多數人認為幾乎是荒誕和特別的事物,對於我來説,有時卻構成了現實的本質。”可以説,小説《罪與罰》正是陀氏此種説法的典範之作。

本文開頭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書並不好讀,文章結尾前,我依然要老調重彈:陀氏的書的確並不好讀,但我同時不得不説的是,讀完《罪與罰》的我,目前最迫切想要做的,是去讀一讀《卡拉馬佐夫兄弟》,説到它的作者,當然,正是謎一樣的陀思妥耶夫斯基。

作者|舒敏

公眾號:舒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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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心得體會 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