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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律師心得體會15篇

某些事情讓我們心裏有了一些心得後,馬上將其記錄下來,這樣能夠讓人頭腦更加清醒,目標更加明確。那麼寫心得體會要注意的內容有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實習律師心得體會,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15篇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1

在歷時3個月的實習期間,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鞏固了自己的專業知識,鍛鍊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對專業術語、程序都有了更進一步的掌握。實習不僅使我在專業知識方面受益匪淺,在其他方面也獲益良多。比如在為律師整理準備材料時,我學會了如何使用複印機和傳真機;在接待尋求法律援助的訪客來電時,我學會了禮貌地待人接物;在與同期的實習生一同完成翻譯、文件歸檔的工作時,我學會了團隊協作、揚長避短。

總的來説,這次實習讓我收穫頗豐,既增加了對行業的瞭解,尤其是工作方法、技巧方面,同時又鍛鍊了與人溝通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短暫的實習使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時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而實習恰恰使我認識到了一些課程的價值,尤其是那些曾經被自己忽視的課程。

時間過得真快,我還沒有“清醒”過來,實習的生活就不得不結束了。由於時間短、專業知識不紮實、經驗不足等,使我對這次實習留下了一些遺憾和困惑。可能正因為有這些遺憾和困惑,我以後的日子才會更精彩,我將本着“學高身正、明德睿智、剛正堅卓”的構想和精神前進,打造一片屬於自己的空間。

最後,我要衷心感謝**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老師們給了我成長的空間,我的指導律師胥主任教給了我許多為人處世的道理。在今後的學習中我將更加努力,爭取成為一名真正的法律從業人員。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2

人生苦短,歲月流長。無謂的感歎已毫無意義,不覺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將結束,一個多月的實習生活也隨之成為了美好回憶。在此,我首先要感謝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務所實習,給我提供了這種學習實踐的平台;感謝李老師和楊律師對我的指導,讓我有自己動手將所學知識用於實踐的機會,讓這種對工作的渴望成為了現實;感謝小姚姐和趙律師對我的幫助與關懷,以及其他律師的尊重和理解,讓我能愉快的度過這個暑假。

在這一個多月裏,我學到了許多學校裏很難學到的東西:為人、處世和工作,特別是大大提高了處理事務的能力和把所學知識運用於實踐的能力。在李老師和楊律師的指導下,我參加庭審三次,外出取證五次、立案三次,參加調解一次,同時書寫了大量的法律文書。其中,法庭記錄五份,調查筆錄六份,取保候審申請書及保證書六份,行政答辯狀一份,民事賠償協議書一份,民事起訴狀三份,代理詞一份,人身損害賠償清單兩份,通知證人出庭申請書一份,民事裁定上訴狀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一份,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一份。另外,我還獨立接待諮近二十次,涉及執行問題、離婚和解除同居關係、賠償、人身傷害及工傷等各方面。對這段重要的人生經歷,也是最可貴的學習經歷,我做了如下總結:

一、社會關係方面

律師作為法律服務工作者,他的本質屬性是社會服務,因此律師所要處理的社會關係,往往大於純法律關係。除了基本的家庭親友關係、同事關係外,要下大工夫在當事人、證人、公檢法獄政部門等他們身上。對商人來説,顧客是上帝;而對律師來説,這些人都是上帝,哪個也惹不起,哪個也不能得罪。從比較功利的角度來看,他們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親友關係。一支超強戰鬥力的作戰部隊,必然有堅實的後勤保障,一個要叱吒職場的律師,當然要有和睦的家庭關係和穩定的親友關係。律師是相當辛苦的一種職業,長期奔波於當事人、證人與法院之間,需要大量的時間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個律師經常後院起火,常被家庭和親友的瑣事煩的焦頭爛額,心情老是悶悶不樂,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當事人委託的案件,哪有時間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師能事先處理好這些關係,不僅會節約大量時間和精力,同時也產生了一個穩定的案源。可謂一箭雙鵰,何樂而不為?

2、同事關係。世上沒有永恆的敵人,也沒有永恆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裏面,那這句話就大錯特錯了。人是感情最為豐富的一種高級動物,沒有感情的人幾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關係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會關係,是社會最基礎的人際關係之一。律師在我們這裏作為從業人員較少的一種職業,同事也就不應該限於自己所在事務所裏的人,而是本區域內所有法律服務工作者。雖然法律明確規定:同一事務所裏的律師不能同時為原、被告雙方代理。但根據現實需要,同所的律師出現兩軍對壘法庭的情況也很常見。這樣以來,使這種同事關係更加複雜化。在所裏大家需要團結融洽、和睦相處;而在法庭上為了自己當事人的利益爭得面紅耳赤,互相給對方難堪。那他們平時在事務所裏表現出來的和氣是真的嗎?若是,那這些律師需要多麼大的氣量;若不是,那如此虛偽又要多累呢?但我寧可相信他們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標。

3、與當事人、證人的關係。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就要盡職盡責為當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當事人和證人的信任對律師開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實踐中,有些當事人處於對對自身利益的考慮而隱瞞一些事實,很容易導致律師的工作誤入歧途,陷於兩難境地。證人也時常因對某些社會關係的顧忌而拒絕作證或提供虛假證言。這些對律師來説都是非常危險的。因此,如何讓當事人毫無顧忌的把事實講清楚,讓證人放下顧慮能為當事人作證,證明客觀事實的存在,這便體現出律師的執業水平和綜合素質。對這一點,我從楊律師那裏學到了許多有用的東西:(1)端正態度、擺正身份、作好應對一切困難的思想準備;預見事情將會出現的最壞結果並設計好解決方案。(2)注意觀察社會環境與生活細節,尋找到與當事人(證人)共同的話題,拋磚引玉,進而進入主題;夾敍夾議,以聊天的形式蒐集最有價值的線索。(3)換位思考,從當事人(證人)的角度考慮問題,以情動人,以理服人。

4、與公檢法獄政機關的關係。從工作性質上來説,律師與警察、檢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都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儘管他們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這種利益只與案件本身有關,也正是這種利益衝突將這些不同職務的人聯繫在了一起。對於一個案件來説,無論是在偵查起訴、審理還是執行階段,律師是介入時間最長的一種人。他們要跟與此案相關的各行政、司法機關打交道,而此過程中也常因對案件的認識不同發生一些爭議。對這種情況的出現,律師無能為力,或者説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處理又體現一個律師的水平。雖然法律規定律師應當為當事人的利益盡職盡責,但理論與實踐總是有差距的。在處理這些矛盾時應該注意區分輕重緩急,最好先禮後兵,決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與這些國家職能部門的關係。因為人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會延續的,如果那樣後果將不堪設想,留下的後遺症是會給律師帶來長期的麻煩。

二、法律運用問題

由於我接觸法律才兩年,有許多課程還沒有學習,加上平時學得並不太紮實,因此在法律規定和法學理論上仍有許多問題;以前又未參加真正的實踐,所以在實踐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剛來那幾天一樣,我似乎覺得自己每時每刻都在學新東西,接觸到的一切都是新鮮的。關於法律知識和運用方面,我感觸較深或記憶深刻的有以下幾方面:

1、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庭審理規則問題

在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參加刑事審判2次,民事審判1次,參與立案2次,大體看到了基層人民法院的辦案實際情況。也許是我過於理想化,沒有從審判實際出發考慮問題,也許這正是學生的純真與幼稚。但無論怎麼理解,問題的確是客觀存在的,這是誰也無法否認的。在我印象裏較深的有:

(1)基層人民法院所設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轄權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人民法庭根據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數量和經濟發展狀況等情況設置,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而在實踐中又該以何為依據呢?派出人民法庭與基層人民法院內設庭之間又是怎樣的關係呢?就麥積區人民法院對周邊區域的管轄而言,開發區法庭、北道埠法庭、馬跑泉法庭之間不以行政區劃為限,那他們的管轄權又是以何為標準的呢?發生管轄權衝突時該如何解決的?不會只是你簽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實際就是這麼做的。我認為至少應該由法院院長簽字才説得過去吧!況且當事人怎麼知道他的案子屬於哪個法庭管轄?反正我是沒弄清楚,是因為法院內部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嗎?還有特別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麼還在審理離婚一類的民事糾紛?待以後有時間再仔細研究了。

(2)關於法庭秩序問題。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案

開庭時書記員要首先宣讀法庭紀律,可我參加的幾次開庭,無論是刑事審判還是民事審判,都未發現書記員向法庭作過任何有關法庭紀律的表述,即使是隨便的提醒。也許他們認為這沒有必要,但我覺的這正為其它不規範行為埋下了隱患,這是其一。第二,除審判長外,其他審判人員以及公訴人員隨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審判中,法警幾乎都是老的早該退休的爺爺輩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轟鬧法庭,這些人員能幹些什麼?不是我瞧不起這些前輩們,只是審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這樣他們還比較心急,呆在法庭沒幾分鐘就沒影了,要帶被告人候審或需要交換證據時,審判長法錘敲幾下才能把人叫來。在民事審判中,書記員在法庭辯論階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參加法庭審理的人員幾乎都沒有關閉通訊工具,甚至有人在當庭接電話。這種情況你説還審理什麼呀?內外隨時保持聯繫,如何確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實?

(3)法官自審自記現象。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還是在上面第(2)條。書記員隨意出入法庭,法庭記錄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審判員大人代勞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5條規定:人民法庭審理案件,必須有書記員記錄,不得由審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記錄。我個人認為,要是書記員或是其他審判人員確實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決,法庭可以宣佈休庭幾分鐘,這絲毫不會影響法庭對案件的公正審理,應該是可行之法。

2、執行難問題

原來在學校學習理論知識時,常從新聞報道或學術文章上看到關於一些案件的執行情況,執行難似乎進入標題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還不以為然,認為那些情況只是個案,絕大多數判決應該是可以順利執行的,而從我在所裏實習這段時間遇到的情況來看,執行難的確是一個很值得關注的問題。

記得一天有位當事人來諮詢:他因故借給村國小一筆款,後學校因沒錢還債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決結果:學校敗訴還款。但是,因學校沒錢而使得法院判決成了一張空頭支票,當事人陷入無期的等待。案子放在執行庭已經4年了,可法院給當事人的答覆是村國小沒有帳户,也沒有其他可執行的財產,要當事人自己想辦法。面對這種情況,你説該怎麼辦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工作的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

(1)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2)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3)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訴訟法》第233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那麼,人民法院依靠特別授權都無法查明的東西,怎麼能讓當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難道真要當事人拿着法院的判決書去到大街上叫賣嗎?艱難的訴訟道路盡頭等你的將是一紙空文,在程序上正義是實現了,可當事人得到了嗎?

3、頻發的離婚案件

隨着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思想的進步,現代人快速的生活節奏也導致了婚姻家庭關係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裏這段時間,幾乎每個律師手裏都有離婚案件,什麼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幾句話也説不清楚,但我對這些案件進行了簡單分類,大體有三類:未領取結婚證(同居)、領證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關係。《婚姻法》第8條關於結婚登記的規定,是強制性規範而不是任意性規範。因此,未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認其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當然法律規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後之分,但目前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數都是1994年後的情況。)對於解除同居關係,主要還是涉及兩方面的問題:子女和財產。對子女問題,法律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在解除同居關係時對待子女的方法和離婚時所對應的各種情況相同。對於財產,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禮:若有,彩禮應該退還,但數額較小時可以不在退還;若沒有彩禮,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財產,但可以比照離婚處理共同財產的規定進行。

(2)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生活。根據《婚姻法》第8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只要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結婚登記,是確立夫妻關係的唯一的標誌和法律程序。登記後,不論是否同居,或者是否舉行婚禮,都不影響夫妻關係的確立。一經結婚登記,就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了保護,一方或雙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記後未同居和未舉辦結婚儀式的情況下,一方或雙方另行結婚就會觸犯刑法。遇到這種情況,一方或雙方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如果雙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交回結婚證,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關係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條規定的精神進行判決。這時,一般不存在子女問題;但可能涉及彩禮的返還問題。

(3)夫妻生活多年。這種離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義上的離婚,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法律規定的比較詳細。最明確的規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當然還有其他法條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

4、法律文書的寫作

(1)寫作態度問題。

在學校裏雖然我認真學習過一學期的法律文書寫作課程,也練習過許多文書的寫作,但對我今天在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幾乎沒多少幫助。原因有二:其一,學校講授和練習的法律文書寫作集中於公、檢、法各職能部門的文書類型,雖然對律師所用文書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帶過而已,似乎沒怎麼重視這塊,而且所講內容均跟刑事訴訟有關。也許我們老師認為我們最多隻能進入國家職能部門,當不了律師吧!第二,法律風險的要求不同。在學校裏看着案例寫文書,當然寫的好了得的分數自然高,可幾乎沒怎麼考慮法律風險問題,寫錯了大不了少得點分數而已,不會有什麼責任問題。而在所裏寫東西就大不一樣了,無論是格式上還是內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筆。格式體現一位律師的基本素質和技能,出現瑕疵將會導致當事人、法官對律師產生不稱職的影響;內容關乎當事人的切身利益,發生紕漏直接導致當事人的實體權利得不到應有保障。那就不僅僅是律師的聲譽問題,而是當事人會不會追究你法律責任的問題。

到事務所後,李老師和楊律師為我提供了大量書寫各種法律文書的機會,使我很快學會了許多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技巧。就寫作這一點,使我既愛又恨。給我寫作的機會是鍛鍊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務都不是那麼容易完成,甚至我從未見過或是聽過的文書也要試着寫。我總不能説我不會寫吧,畢竟還在大學裏呆了兩年,不會寫就不該到這地方來。既然來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這種不會寫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結果總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實踐中我也是這麼做的,李老師和楊律師在大體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對細節進行指導、對技巧進行點撥,對我寫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寫作技能問題。

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在我認為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佔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為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麼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佈過關於法律文書格式的規範,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為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塗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

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係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5、其他問題:

鑑於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還有對許多問題的看法或感觸等下次我再總結了,但提綱我大致列一下:

(1)關於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諮詢;

(2)公安機關經常成為諮詢者意圖起訴對象的原因;

(3)犯罪低齡化的原因及與社會環境的關係;

(4)當前基層司法機關是如何保證程序合法的。

  三、後記

在學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於學習的學生。

在家裏,我是一個尊敬長輩、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裏,我是一個怎樣的人呢?該成為怎樣的人?我思索過,但無法回答。

人生充滿了酸甜苦辣,成功與失敗,歡樂與痛苦。即便如此,每個人也都應該在不同的舞台上去盡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論是否有觀眾在喝彩或詛咒。因此,我也強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並不擅長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戲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觀眾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給觀眾留下美好的回憶,但我期盼自己沒給大家帶來痛苦與不便。

最後,向你們各位獻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順利,身體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3

XX的十一月是温暖的,充實而厚重。就在這美好的季節裏,時隔多年我再次踏上這片土地,在這個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度過了我最美好的四年大學時光。山東省20xx年度第五期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集中培訓依然是在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進行,我懷着興奮之情參加了本年度最後一期集中培訓。

通過此次培訓,我學到了很多,有職業道德方面的,有執業素養方面的,有社交禮儀方面的,還有風險把控方面的。這在我們即將踏入律師行業的實習人員心中,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對我們以後的執業活動,起到了提綱挈領的作用。

在第一天開班儀式上,山東省司法廳律師管理處副處長、律師行業黨委專職副書記張國龍講話中提到了“山東省律師行業發展現狀”。就全省律師行業的發展現狀以及未來發展的方向和我們的努力方向,做了全面的分析和講解。他感慨的告訴我們,我們趕上了好時機,近幾年律師行業整體向好的方向發展,隨着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程的加快、隨着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隨着中國智慧和中國力量對世界經濟的影響加大,律師行業進入了快速發展的大好時機,社會大眾對律師的需求和依賴也逐步加強。律師成為了一個熱門的、越來越受人尊敬的行業。但是在講到山東律師行業執業人數居全國前列,但是整體收費排名很低的時候,台下一片譁然。我省律師主要是以低端業務為主,例如人均業務收費,北京是67萬元,廣東是46萬元,我省只有20萬元 ;每一案收費,北京是4.8萬元,我省是1.2萬元。但是面對目前的現狀,我們不會懼怕、更無從畏懼,我們會堅持學習、克服困難、緊隨社會主流、穩步成長,爭取讓山東律師行業能穩步跨越、迎頭趕上發達省份。

每個律師都要有過硬的政治素養。前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孟建柱在全國律師工作會議重要講話中要求“律師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把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作為從業的基本要求,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堅定性”。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也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因此,堅定不移地貫徹黨的一系列依法治國的路線、方針、政策,明確了這一根本,律師在依法治國的進程中才能有所作為。同時,堅持黨的領導,是確保律師工作正確發展的政治方向,是律師事業長足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

因此,我們更應該不斷加強自己的政治素養,忠於憲法和法律,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執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證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偉大進程。

律師職業道德是指導律師執業行為的準則,是評判律師執業行為是否符合律師職業要求的標準,是對違規律師追究職業責任的重要依據。法律不外乎人情,道德是最低層次的法律、法律是高標準的道德。律師是一個特殊職業,承擔着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法定職責,律師的職業特點決定着其在社會中某種程度上擔當着“法律代言人”的角色。社會公眾也把律師作為“用事實講話,以證據服人”的理性代言人。律師的言行,對社會有着較大的影響力。因此,作為法律人的我們,更應該予以遵守,並且要通過自己的努力,促使更多的人去遵守和擁護,並使它更趨完善。

山東大地人律師事務所主任崔冠軍講了“律師執業風險防控”。我感覺在我們即將正式執業的這個時候,聽一堂這樣的課真是非常的必要。即將步入律師行業的我們,大多是年輕人,血氣方剛、一腔熱情,對未來有一番美好的憧憬。但是任何行業都有風險,尤其是律師行業,整日行走在法律和客觀事實以及虛假表象之間,稍有不慎就會馬失前蹄。其中也不乏在利益誘惑面前有人失去了自我、突破了底線,甚至成為了階下囚,悔恨終生。通過崔主任的這堂課,讓我們認清自我,時刻保持警醒,時刻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線,有所為、有所不為。在自己的執業歷程中,積極、穩步、健康的發展。

執業素養和執業技能是本次培訓篇幅最大、涉及最多的內容。泰和泰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慧講解了“民事訴訟實務與技巧”,國浩(XX)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守遐講解了“律師非訴業務基本技能”,山東國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維嘉講解了“法律文書寫作”,山東文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志國講解了“律師法律顧問業務”,山東眾成清泰(XX)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孟凡湖講授“刑事訴訟業務基本技能”。

老師們從律師執業的各個方面,包括訴訟與非訴訟、民事與刑事、法律文書寫作規範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講解,他們從理論到實踐,從法律法規到具體案例、從學習心得到親身體會,都進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講解,其中有他們的經驗也有她們的教訓。這使我們這些剛剛準備入門的準律師們,對業務知識的掌握和具體操作使用以及分析應變能力都進行了一場盛大的洗禮,使我們從更高的高度、更深的深度、更寬的廣度,對我們的行業、對自己的執業、對業務的把控等方面又重新調整規劃、重新謀篇佈局。正所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更容易成功,真心感謝老師們的諄諄教導和高屋建瓴,也真心感謝省律協提供的這次學習機會。

最後一堂課,國家高級禮儀培訓師薛巍女士講授“律師執業禮儀與形象塑造”。可謂正中時機,因為全國各行各業都在進行標準化和職業化建設,律師行業是一個更加嚴謹和審慎的行業,在某種程度上代表着法律的威嚴和法律人的尊嚴,因此律師更應該在日常的法律事務和工作生活當中,注意自己的儀容儀表和形象塑造。得體的儀容儀表和良好的形象外觀,以及恰到好處的待人接物的方式,更有利於提高社會公眾對對律師和律師行業的評價和認可,更有利於人們對法律和法治的敬畏和踐行。

在培訓學習期間,律協還組織了一場户外團隊拓展訓練活動,我們在歡聲笑語中參加了活動,也實實在在的得到了拓展、真真切切的收穫了心得和經驗。活動都是按小隊進行的,都是集體項目。通過一下午的拓展訓練,使我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團隊合作的重要性。就像律師行業一樣,隨着經濟的飛速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簡單的業務越來越少,複雜的、多元化的、跨行業跨部門的大案要案越來越多,就算是簡單的案件有時也涉及好多方面和不同的知識層面。這就要求我們要注重和加強團隊合作、行業交流、分工負責、強強聯合。這樣才能把日趨複雜多元的案件做好、做精、做細。真正的做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進程。

總之,通過這次的培訓,我是受益匪淺。不管是業務知識方面還是政治素養方面,不管是風險把控方面還是形象禮儀方面,對律師執業有了一個更深入的瞭解和嶄新的認識。這些知識、經驗、警醒和囑託必將陪伴我整個的執業生涯,我對未來的道路將更加的自信、堅定和從容。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4

回顧一年實習期的工作與生活,既有因參與辦理各類民商事法律案件的喜悦和滿足感,也有因遭遇挫折,面臨困難的情緒低落,自我指責,甚至是放棄。若不是親身實踐律師這份工作,或許我無法深切體會律師職業起步的艱辛。若不是曾想過放棄,也許一直未能深刻意識到自己的不足。再次選擇堅持,是相信自己能夠吸取經驗教訓,發揮自己的優勢和特長,完成由實習律師到一名優秀的執業律師的“蜕變”。

面對工作中的瑕疵或紕漏,如何吸取經驗和教訓;如何克服執業初期,收入少,工作強度高,工作壓力大的問題。根據這一年工作期間的所觀所想,我記錄下自己的感悟與心得體會。

  一、實習律師需要良好的心態

實習律師在律所的工作崗位一般是律師助理,主要負責輔助指導律師或合夥人工作。實習律師應該特別珍惜這段時間,用心學習。特別注意不能養成工作結果依賴指導律師審查的習慣;更不能覺得自己不用承擔工作失誤的責任,而放鬆對自己的要求。

某次,我協助團隊律師為某外資企業股權轉讓審批及申請變更登記事宜提供法律服務。待辦理變更登記所需材料基本備齊,準備到市商務局辦理審批手續前,我發現委託方送交的文件中,各項決議的簽署日期處是空白的。這是委託方工作人員工作失誤?還是委託方需要我方代為簽署?市商務局或市工商局對此有什麼特殊要求嗎?這些疑問我能直接詢問指導律師,請他作出指示嗎?

後來,我查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決議變更股東,應在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並電話諮詢各行政機構工作人員,在各行政機構官網上檢索其公示的辦事指南,我瞭解到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對其審批辦理時限已作出承諾分別是4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完成了這些工作後,再請教指導律師的意見,然後與委託方進行溝通,請他們確定文件的簽署時間,以便我方完成委託事項。

原來,對於自己沒把握的事情,多留個心眼,多問幾個人,多去了解實務操作程序,多查詢法律法規或行業慣例,以一名執業律師的標準要求自己,才算是做好了本職工作。

優秀的實習律師或律師助理,是能夠積極配合指導律師或合夥人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務。雖然在執業經驗,和執業技能上,與他們相比有一定差距。如果我們在工作態度上,改變依賴心理,以一名執業律師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處處向師傅靠齊,便能夠快速成長起來。

  二、實習律師需要學會溝通

1、學會與前輩溝通

在律所,除了我的指導律師外,我有幸和其他三位經驗豐富,專業技能過硬的執業律師一起工作。他們的執業風格各不相同,擅長的專業領域也不重合。如何配合他們完成工作,從共同協作中學習他們的優點,是我給自己定下的目標。

翻翻自己的郵箱,對於指導律師發送的工作郵件,交待的事項,是否都做到及時回覆?有沒有因為週末、節假日,而有些倦怠、拖延呢?有沒有因為特別想做到特別perfect,而一再修改,反覆糾結,直到deadline的最後一刻,終於將文件發送給指導老師?

作為律師界的職場新人,可能都會有一種期許——希望能夠將自己所知所學限度的發揮,從而獲得工作上的成就感,和滿足感。但難免有時會過於理想化。“為了100%的完美耗時耗力,不如及時提交60%的階段性成果”這是一位前輩告誡我的。與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彙編,訴訟文書的製作,檢索與案件相關裁判案例,這些工作耗時耗力,但實習律師若能夠主動、迅速地將這些工作完成,並及時提交給指導律師,不僅為他們大幅度減少工作量,也充實了自己的法律文件庫。協助指導律師完成工作的同時,相信他們也非常樂意為“小幫手”指點一二,幫助後輩快快成長。

2、學會與客户溝通

20xx年6月份,我隨同其中一名執業律師和另一位律師助理前往省內某村辦磷礦生產企業完成收購項目的前期盡職調查工作。此次核查範圍涉及目標公司及其控(參)股公司等8家企業,再加上交通不便,工作量較大。

與武漢市不同,在縣級市各行政部門核查信息時,他們會要求提供執業律師證、所函或介紹信,立案登記證明或法院傳票。雖然我們持有實習律師證,但遇到行政部門工作人員不配合的情況,也束手無策。

指導律師經驗豐富,他讓目標公司的工作人員攜帶開具的正式介紹信陪同我們一起前往各行政部門。在我們申請核查遇阻時,目標公司的工作人員出面解釋此次申請核查的目的,消除了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的顧慮,我們核查工作便能夠順利開展了。

與參與過盡職調查前期資料蒐集工作的實習律師交流,大家對這項工作的辛苦都深有體會。有的實習律師遇到的不僅是各行政機關不積極配合的問題,也有目標公司的工作人員辦事拖沓,態度冷淡的情況。

其實工作量不是不可以減少,關鍵是改變工作方法。我們可以首先與目標公司員工溝通,清楚明確的告知他們,提供真實、有效的公司文件,配合外聘律師到各行政部門核查公司情況,這是雙方洽談合作,推進項目進行的必要環節。

一般而言,外聘律師進駐公司現場的盡職調查工作是在雙方接洽,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後。如果遇到目標公司不配合的情況,可以與客户溝通,請他們與對方協調。亦或者在盡職調查開始前,客户及目標公司,各中介機構共同召開協調會議,確認初步核查範圍,並根據盡調的實際情況,及時與客户、各中介機構溝通,隨時作出調整,從而提高整個團隊的工作效率。

  三、實習律師需要學會自我激勵

有一段時間,我感到特別迷茫、焦慮。越想盡善盡美,工作中越是容易出現小失誤。文件未及時歸檔,發給指導律師的郵件中有錯別字等。每次出錯後便陷入了深深的自責之中。晚上睡覺前,想着明天還有尚未完成的工作,今天的工作中有了哪些不該犯的毛病,遲遲不能安睡。早晨醒來,經常感覺到一股莫名的壓力。這段自我掙扎的過程,特別難受。

直到我按照蔡律師和指導律師的要求,開始整理自己一年的工作,靜下心來翻看過往的工作日記,原來在忙忙碌碌的一年時間中,自己有幸參與各種不同類型案件辦理,學習了不少知識,增長了不少見識。

實習的過程,提供給我們瞭解自己的不足,逐步糾正,培養自己獨立工作能力的機會。比如學會針對文件內容,檢索查閲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法條發現文件中存在的問題,學會努力,用心的完成一項工作。這真是一段特別豐富,充實的職業成長經歷。

回想起每次收到指導律師、客户的一句“辛苦了”或者一個“點贊”的表情符號,其實特別開心。因工作而感到的疲憊,頓時煙消雲山。

我逐漸明白了,與其糾結於每一點工作的瑕疵,倒不如接受自己的不完美。“失敗是成功之母”與“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也”,如果將這兩句話結合起來體會,積極的從細節處完善自己,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積累工作經驗,總結自己的工作方法。在自我認識,自我總結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進步,並認可自己。從而獲得成就感和滿足感,多與指導律師溝通,珍惜每次交流的機會,瞭解成長的過程,學會克服挫折,學會享受進步帶來的喜悦。

  四、結語

一年實習期滿,按照規定可以向司法局提交執業律師申請。但是從執業起到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需要的是更多年的磨練。“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前進的路上必然有艱辛和坎坷,會面臨各種各樣的挑戰,我相信堅持不忘初心,珍惜在律師事務所學習、磨練自我的機會,便能早日實現自己的職業理想。

回顧一年實習期的工作與生活,既有因參與辦理各類民商事法律案件的喜悦和滿足感,也有因遭遇挫折,面臨困難的情緒低落,自我指責,甚至是放棄。若不是親身實踐律師這份工作,或許我無法深切體會律師職業起步的艱辛。若不是曾想過放棄,也許一直未能深刻意識到自己的不足。再次選擇堅持,是相信自己能夠吸取經驗教訓,發揮自己的優勢和特長,完成由實習律師到一名優秀的執業律師的“蜕變”。

面對工作中的瑕疵或紕漏,如何吸取經驗和教訓;如何克服執業初期,收入少,工作強度高,工作壓力大的問題。根據這一年工作期間的所觀所想,我記錄下自己的感悟與心得體會。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5

一、實習目的:

主要目的是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通過實習達到與法律實踐相結合,從而鞏固知識和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更重要的是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會適應社會和掌握人際交往的能力;樹立正確的法律人生觀念和思維。

二、實習內容:

我的主要工作歸為一點就是協助指導律師辦理案件,並輔助地從事一些行政性事務。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文書;撰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代理詞、起訴狀、辯護詞等,當然最後還要經過指導律師的修改;我還跟着律師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

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旁聽,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中。在庭審中,我細緻地瞭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的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鍊的舞台真是難能可貴。剛到所裏的幾天,我幾乎什麼都不會,幸好有指導律師的耐心教導還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員的幫助,我才能很快地學到了很多知識和技能。

這些工作有助於鍛鍊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瞭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因此,只要你用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為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二) 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並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我們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實習期間很多律師給我們實習生上課,讓我們初步學習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基本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技巧。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例如委託書、答辯狀等。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寫成功。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讓我明白應該更加努力學習和積累。慢慢取得進步。

(三)寫作技能問題: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

在我認為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佔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為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麼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佈過關於法律文書格式的規範,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為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塗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

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係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三、實習結果:

在短暫而充實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裏自以為學得還不錯,但一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是多麼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後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但是,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在今後的學習當中,我會更加註意這方面的加強。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經談到的,還有一點令我感觸頗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實習只要有了收獲,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許這次實習最大的收穫是我本人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律師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6

剛剛畢業的自己,選擇了在律師事務所進行實習,於今年3月中旬參加了省律協舉辦的實習律師集中培訓學習,多名德高望重的前輩律師傳授了自己從業幾十年的經驗,講述他們的成功來激勵我們相信夢想,只要努力,終究會迎來繁華之際,講述他們的教訓,希望我們能夠前車之鑑,後事之師。雖然只有一個禮拜的培訓,但是讓我們受益匪淺,讓我對法律事業有了新的認識,對律師職業道德素養有更高的要求,從而對自己的職業有了清晰的認識和正確的規劃。

我需要夯實的法律知識。“業精於勤荒於嬉,行成於思毀於隨”,我們不能沉浸在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律從業資格證的愉悦之中,這只是邁入律師職業的前提。理論的知識需要在實踐的基礎上牢固,從而才能真正的理解和記住。張慧律師講述的《民商事業務訴訟與技巧》,孫守遐律師講述的《非訴訟業務基本技能》,王國紅律師講述的《刑事辯護的使命和方法》,都是其從業幾十年的經驗,對於大家而言更是千金難求,學員都在專心致志聽講,一絲不苟做筆記,培訓結束的時候,一個嶄新的筆記本已經記錄滿滿,看着全是“幹活”的筆記,每個人心裏充滿了成就感。我一直佩服那些在法庭上娓娓而談的律師,佩服那些面對當事人的各種諮詢,能夠應對如流的律師,佩服那些面對疑難案件能夠勝券在握的律師,因此暗自給自己定下目標,在實習的道路上一定多看書、多聽講,爭取每天進步一點點,贏得了這場馬拉松。另外,真心希望律協能夠多開展面授培訓和網絡培訓的課程,讓迷茫的年輕律師找到正確的奮鬥方向。

抓住機會,把握人生。李大發老師講述了自己成為演講律師的經歷,在關鍵時刻抓住了律協給與的機會,從而在全國比賽中依靠自己獨特的魅力取得了第七名,從此走上公眾演講律師的道路,取得了成功。這也讓我明白了選擇很重要,“兩耳不聞窗外事”的讀書模式已經無法適應時代的需要,在當今社會,需要我們不斷利用新的平台,抓住每一次機會發現自己的魅力與特長,在此基礎之上,努力奮鬥,這或許不是成功的捷徑但至少不會讓我們會多走彎路。對於喜歡參與活動的我而言,李老師的建議讓我印刻於心,律協會提供給律師各種機會,只要自己把握適當的機會,或許自己也能發現潛力。

正確選擇,執業之路方能長久。崔冠軍律師講述的《律師執業風險與防範》提醒了我們,一旦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選擇了不正當手段,或許將會毀掉一名律師的終身職業。記得在康德的墓碑上刻着這樣一句話:“有兩樣東西,愈是經常和持久的思考它們,它們就越是使內心充滿常新而日增的驚奇和敬畏:我頭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正是對這種正氣凜然的崇高讓我們選擇了法學,這種法律信仰是律師的道德基礎,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也應當是我們永不放棄的人生信條。因此在今後的工作中,與辦案人員交流的時候保持一定的距離,嚴格按照規定,以出色的工作能力、夯實的法律功底贏得法官的認可,而不是與法官勾兑。在法治社會中,律師與法官的關係將會是相互依賴和相互尊重,只有具備真才實學、功底紮實、做人厚道,才能在當事人和法官面前抬頭挺胸,成為讓自己滿意、讓別人佩服的大律師。

相信團隊,共同進步。在培訓的課外活動中,實習律師在教練的帶領下,以團隊為單位進行比賽,強烈的好勝心和集體榮譽感讓大家迅速熟悉起來,在訓練中,大家紛紛出謀劃策,努力贏得比賽,在愉悦的比賽中每個人都明白了團隊精神的重要性,正如教練而言:小溪只能泛起碎碎的浪花,佰川納海才能激發驚濤駭浪。的確,一滴水,只有匯入大海才能永不幹涸;一粒沙,只有投入大地,才能凝聚力量;一個人,只有依託團隊,才能實現價值。其實我們的工作就像雁羣,任何一個離羣的大雁都完不成南北的遷徙,任何一個脱離團隊的人,都不能將工作做得完美。要想達到成功的彼岸,就要將個人的生存和目標同團隊緊緊聯繫起來,通過團隊的協作,讓每一個人都能彰顯價值。實習的數月時間,我真心感受到自己所在的團隊是一個温暖、激情的集體,我們有師徒關係的默契、朋友間的關懷、親人間的温暖,和諧的人際關係讓每一個人工作愉悦,前輩們對年輕律師的寬容、耐心與專業的指導,讓我們迅速成長。

有魅力的女性工作者。薛巍老師以她自己的魅力告訴我們:姣好的容貌,並不見得影響處事的果斷;優雅的氣質,也一樣能夠做出正確的決策。其實,我們團隊裏也有這樣一位年輕的小姐姐,她用自己的魅力告訴我女性魅力與職業能力,並不是水火不容,她既擁有温柔,細膩和親和力的特質,辦事又非常精明、果斷和幹練,贏得了大家的廣泛讚譽。正如老師所説,有魅力的女律師比聰明的女律師漂亮,比漂亮的女律師聰明。當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練就魅力也非一日之功,但只要掌握方法,堅信魅力也是可以塑造的。

選擇了律師職業,自己將從此義無反顧的努力奮鬥,法律是法條的規定,沒有温度,但是律師應該是有温度的、有感情的。今後在工作中,希望自己成為一個對當事人有耐心、對自己有恆心、對法官有自信心的律師。未來的我需要現在腳踏實地的自己,“路漫漫其修遠兮,我將上下而求索”!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7

本週一共實習了三天,週一的事情在上一次的日記中,週二上午幫助龍律師掃描,我是第一次做這活,所以另外一個實習生教會了我掃描和使用公司的打印機,比起打印店的打印機,確實這個方便了更多,傻瓜式的操作。但是這樣的過程中發現了這個資料掃面到打印機的共享盤裏,應該是大家都能看到,造成資料的外泄。但是好在這些資料都是一串數字的命名,所以,一般除了自己在使用的話,一般也不會去看那麼多的掃描。掃描還是非常快的,但是因為理解錯了龍律師的意思,把應該分開的幾個檔掃在了一起,所以我又一個人獨自地重新掃描,更加熟練地使用了這個打印機。在這個過程中,我真實很不喜歡訂書釘這個東西,這個發明很棒,但是在拆卸的時候,就很麻煩,而且會影響再次裝訂的美觀。

然後就是手打一個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的分享,在梧桐樹live平台上的,因為無法下載,複製,所以交給我手打出,大約000字,然後吃午飯和休息。下午開始上班,魏律師就開始催我關於一個招標的審核,説是下班之前交。當時我真的覺得事情好多,他們是不是不知道其他律師也在給我活做,好吧,既然這是緊急而重要的事,那我就先完成這個吧,參考其他招標,結合我國的招投標法,第一做招標的審查。總體説應該還行的。下午下班的時侯,樑律師開始催,我決定要告訴她,其實我有很多其他事情在忙,於是跟她溝通,協調到第二天。

週三就是我整整打了一天字的一天,完稿一萬七千多字,完後小心地檢查了一遍,發給了樑律師,她發在了我們的模塊羣裏,大家在表示感謝的同時,彭律師説啊,這不是我要的間。嗯,但是換句話説我還是在這個過程中有所收穫的。下午亮點的時候,到了一個資產公司坐班,坐班的過程中我一直在打字,目前的這邊的工作上午i接觸。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8

本人於20xx年3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同年5月到XXX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限自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3日,實習指導老師為XXX律師事務所xxX律師。

實習期間,在老師的指導下,首先,認真學習律師實習管理規則和律師執業規範及職業風險防範知識,認識到作為執業律師應嚴格遵守各種相關法律規定和執業規範,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進行工作,同時在執業過程中也要有意識地防範各種風險,法律風險、人身風險等,不能因為當事人爭取最大限度合法利益而導致律師本身遭到不應有的懲罰和傷害,在此基礎上才能真正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最大化,維護法律最根本的正義,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此階段的學習為我以後的職業生涯起了保障性作用。

其次,刻苦學習法律法規及法律理論知識。在xxX律師的指導和幫助下,系統地,有步驟、有方法、有選擇地學習律師應掌握的各種法律法規和理論,就像有槍無子彈的士兵不會對敵人起任何實質作用一樣,律師只有執業證書無深厚法律知識體系和辦案技巧作保障,辦案就只能是空談。只有掌握大量的法律知識,熟悉較多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才能理清案件涉及的法律關係,找到解決問題的關鍵。X經常教導我們説不掌握大量的英語詞彙,説一口流利的英文是不可能的,來比喻掌握大量法律法規的重要性。同時我所實習的XXX律師事務所也為律師搭建了一個較為實用的學習的平台,律師所規定每兩週舉辦一次律師學習討論會,使我們既增長了知識,有學習到其他律師很多的個人辦案經驗技巧,為我以後的執業夯實了基礎。

再次,理論聯繫實際,潛心學習各種辦案技巧。在X律師和律所其他律師的指導幫助下,積極參與一些案件的調查取證、案情分析、解答諮詢、法律文書製作、會見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協助執業律師查閲案卷,參與談判和解,在實際工作中掌握了一定的辦案技能,加深了對法律的認識和理解,深刻感受到學習法律要精、深、細,並與實際案件相聯繫,剖析案情到位、準確,法律的適用得當,才能維護當事人最大的合法權益。

在實習期間,參加了xx市律師協會、xx省律師協會組織的培訓並通過了考試,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符合申請專職律師的條件。

總之,在這一年裏,我在XXX律師事務所各位律師的幫助下,經過努力的學習,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識和基本的辦案技能,深知律師在執業過程中也要不斷追求進步、終身學習、再學習,才能維護當事人最大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9

實習是大學學習中最重要的實踐之一,在實習中將大學學習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不管對於什麼專業的大學生,實習都是非常重要的。律師事務所對於法學院大學生的實習經歷非常看重,律師不僅需要考取相關的證書,更需要有相關的實習經驗才能成為一名真正的律師。

法學專業的學生在大學一般是學習法學的理論知識,對於實踐方面很是欠缺,所以為了讓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社會實踐成為法學專業的一個重要學習過程。法學專業學生的實習方向一般是在一些律師事務所,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生有更多的鍛鍊機會,律師事務所會為實習生提供很多的工作,如案件整理、案件的調查分析、蒐集資料等等。在律師事務所實踐的過程中,慢慢地提高實習生處理問題的能力,讓實習生在校園裏學習的理論知識與實踐充分結合起來。

紙上得來終覺淺,在校園裏學習的專業知識如果不能與實踐相結合,那麼所學的知識始終是膚淺的,即使在學校裏學的非常優秀,實際運用操作的時候也會覺得所學的知識只是廬山一角。

總而言之,律師事務所是法學專業學生實習鍛鍊的重要場所,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實習雖短但是將會是法學專業學生走向社會的一個重要的橋樑。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10

經過一個月的網絡培訓和兩天的集中培訓,作為一名即將步入律師行業的實習人員,我對於這個職業有了初步的感知,對即將從事的工作即充滿希冀又有幾分擔憂,培訓老師們説的每一句話,讓我收穫頗豐。

律師是一個受人尊敬的職業,正如老師們所説:這是一個精英行業。以前一直聽人們説:律師收入高。但實際進入事務所後,才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收入高的只是一小部分,整個律師行業的收入呈一個金字塔狀,位於塔基的人才是大部分的。我在實習中也曾想過,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為塔尖的那一部分吧!聽了老師們的講課,我猛然醒悟:自己或許想多了,想偏了。在律所實習的日子裏,為前來諮詢的每一位羣眾進行法律服務,每當看到離去時握住你的手,滿臉笑容地感謝你的那一幕,我感覺自己找到了職業的幸福感。律師要有社會責任感,是的!這應該就是律師行業幸福感的來源吧!如果僅僅用錢來衡量律師,那太失敗了,作為社會的精英行業,應該為這個社會盡自己的責任,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推動社會的和諧進步。

我曾對一位老師説:"我覺得自己的口才不是很好,這樣從事律師行業不太好吧!"但是他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他告訴我:"口才只是你能幹好這份工作的一個方面,作為一名律師,廣博的知識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你口才好,如果法律知識不精深,你也是白講。"馬軍律師在培訓中説:"要做一名成功的律師,取決於多方面,法律知識以及其它各行業的知識。有的律師在執業後,把很多時間和精力花在一些娛樂上,不求在業務和知識上精益求精。這樣的律師指能是平庸地過一輩子。"作為一名實習律師,馬軍律師的話讓我感受很深。初入律師業,我們肯定是為生存而奔波,但是無論前路多艱,不要忘記學習,一名優秀的律師,不僅使一名人格高尚的人,更應該是一名知識豐富甚至是淵博的人。

"律師應該耐得住寂寞。"這是極為授課老師都強調的,"耐得住寂寞",不是對月空歎,也不是鬱鬱寡歡。應該是在艱難的執業過程中,充實自我,超越自我,挑戰自我。

律師在辦理每一類型的案子,就必須熟悉這一行,以前説是三百六十行,但是今天,又何止三百六十行。辦理醫療糾紛案,就得對醫療行業相關致知識瞭解;處理經濟案件,還得對企業經營管理,產品工藝等有所涉及。可以説,活到老,學到老,但是到老也學不完。一名律師,要讓自己的生命更加充實,要讓自己的執業生涯更加順利,唯有做一名學習型的律師。

"路在腳下,事在人為。"初入律師行業,我一時到自己的前路未必一篇坦途。但我相信,上天眷顧有準備的,眷顧勤奮的人。

我在路上,莫愁前路多艱!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11

實習週記一

xxxx年xx月xx號―xxxx年xx月xx號

在北京市安園律師事務所實習有半年的時間了,説是半年,其實真正來的日子也就兩個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後就要自己奮鬥了.在實習的日子裏,有很多切身體會,我受益匪淺.大夥都説現在律師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聽到這些話我很驚訝.非也,非也.崔律師是所的主任,他為人和藹,親切,第一次在電話裏聽他的聲音,我以為是他是一位上了歲數的律師.見面了才發現他還很年輕,只不過給別人一種很成穩的感覺.張律師,是我很欣賞的一位律師,他的當事人好多都是上訪的,但是對他來説辦理申訴的案子是很簡單的事,很有經驗的律師.為人真誠,做事認真,很有才華.生活非常的節儉,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塊大餅。我知道後非常吃驚。

李律師和周律師都是很實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師,記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電話叫一位當事人來取辦案沒有用完的500塊錢,周律師説:"像我們這樣實在的人,麼能發財”李律師説:“他自己都夠可憐的了,這錢必須還他。”於律師,以前是一位老師,現在辭職,專門當律師,很認真,記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辯護人説成代理人了,他馬上糾正説:“什麼代理人,是辯護人。”我當時挺慚愧的。自己學了三年的法律,連這麼基本的問題都沒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學法律出身,現在對法律已經很有經驗。別的律師就不一一介紹了。總之,他們都是很有經驗很知深的律師,各個都風華正茂,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貫徹到實際生活中。

實習週記二

xxxx年xx月xx號―xxxx年xx月xx號

人性是善還是惡?是自私?還是善良的?對這個問題我以前從來沒有認真的想過,但是因為最近看馬基亞維裏的思想,才認真的思考了關於人性的問題,我覺得人生來都是自私的。但是可以通過後天的培養和改造改變人的自私問題,變得不至於那麼的讓人無法忍受。舉個例子吧, 最近每天都在教室看書,有時候有些人在講話,我會很討厭影響別人學習的人,所以要是誰講話講了很久的話我會很反感,但是我也不是從來不講話的,但是我自己講話的時候我就不會討厭我自己更不會反感,感覺自己的講話是有理由的。況且我也不會講很久。而為什麼別人講話的時候,我卻會反感呢?

我覺得人都是自私的,當別人的行為侵犯了你的利益的時候你就會反抗,因為你覺得你的利益受到了侵犯,而相反當你在侵犯別人的利益時你卻不會覺得你的所做所為也讓別人無法容忍這樣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發生過,自不過我們覺得這太普通了而沒有去注意而已。

為什麼對別人的講話會反感會義憤會討厭?而對自己的講話卻一點也不會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馬基亞維裏關於人性惡的思想來解釋這一現象。

實習週記三

xxxx年xx月xx號―xxxx年xx月xx號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和獲的教育的權利。權利相對應的英語單詞是“right”,“right”的另一個意思是正確的,對的。權利也有正確的,對的,正當的意思。

為自己的權利而鬥爭是你的義務,這是自然法對你的要求,或着説是神法對你的要求,是人類出於本能的需求。從原始社會到現在的社會主義或資本主義,人類的進步是人類不斷的為自己的權利而鬥爭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棄自己的權利,不去為自己的權利而奮鬥而鬥爭,那麼,現在我們也許還處於原始社會,還處於野蠻的社會,處於暴君的統治之下。

雖然法律沒有強行要求你要為自己的權利而鬥爭,權利在民事法律關係中是可以放棄的,但是人類出於自己生存和發展,還有為了自己的後代,有一個相對人性的,舒適的,民主的,自由的社會,為自己的權利而奮鬥是歷史賦予你們的神聖的責任和義務。

價值:有用性,你對別人有沒有用,或着別人對你有沒有用或着一個物體對人來説有每有用?我想這樣説有些人很難接受,這也太直接了吧,沒有必要説的這麼直接.

沒事,你們看了也就姑且看之,不同意見沒有關係.

有價值的人生,我要怎樣活着才會有價值呢?這個價值是對別人而言的,還是對自己而言的呢?你在某一方面作出了傑出的貢獻,你對別人而言是有價值的,同時你也是可以通過你的貢獻得到別人的尊重和認可.我想人活着就是為了得到別人的認可嗎?

想想覺得挺可悲的,覺得活一輩子還是為了別人而活着,貢獻為得到別人的認可和尊敬,為了對別人而言你有價值.而自己呢?

不過,能夠幫助別人也是一種快樂吧,因為幫助別人的同時,你會感到快樂,因為你覺得你還是有用的,至少你可以為別人解決問題.你是有用的.寫到這兒,我不得不想到一種理論,就是,人性自私論,人性是惡的嗎?是那種為了得到自己想得到的東西而不折手段的嗎?自私得到的東西,對別人有價值嗎?自私的反面是不是也是一種美德?這些東西都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12

深圳市2010年度律師事務所實習人員崗前教育培訓班於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劇院舉辦。我是八百多名學員中的一員,故而有幸參加,收穫也頗豐。一位同樣是實習律師的網友讓我寫點我的學習心得和體會,好讓其學習和參考一下,希望能對他有點幫助。我就隨手寫了這點東西,對網友也算是有個交代,對自己也算是個提高的過程吧。我的這點學習心得和體會,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車時思考和構思的,今天來辦公室後才把它整理出來,不足或不到之處,望見諒。

下面我就幾個我認為重要的幾個問題談談我的看法;

一 有關“萬金油”律師和專業律師的問題

從時,必須將先前法院的判例作為審理和裁決的法律依據;對於本院和上級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所處理過的問題,如果再遇到與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沒有新情況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時,就不得作出與過去的判決相反或不一致的判決。法院的審級越高,其判例適用的範圍就越廣,所有法院必須考慮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訴審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約束,最高審級法院判例,對所有下級法院都有約束力。大陸法系則是規則明確、系統。規則之間的邏輯關係構成一個概念體系、制度體系,運用容易。是指從一個大前提出發來得出一個結論。一個大前提,一個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從而得出一個確定的結論。例如大前提,人都會死。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結論,蘇格拉底會死。

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由於長期的歷史積累,各國的判例浩如煙海,使得這些判例法國家的訴訟越來越職業化,對法律界人士的專業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師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從卷帙浩瀚的判例彙編中搜覓出自認為最利於自己的當事人的判例,並精巧地運用區別技術。判例法將創制法律的權利交給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説法官每天都在創設新的法律,只要他們審理案件,其審理的過程也就是立法的過程。英美國家法官斷案遵循“遵從先例”原則,就是從以前判斷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則和精神以作為以後斷案的準繩,每個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編進判例彙編,導致判例彙編浩如煙海,即使是以之作為職業的法官也是棘手難從,沒有長期的法學專門訓練是根本無法駕馭判例法的。這樣形成嚴重的職業門檻,法律行業成為巨大的產業,全社會在法律的規制下運轉,普通人根本就是處於法律人的統治之下。判例浩如煙海,相應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煙海了,在這樣的國家,要想成為“萬金油”律師那是絕對行不通的。單單就一個法學領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師去領會和掌握,律師們那裏還會有心思學習其他的呢?律師們想專業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説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律師想成為“萬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師個人願意不願意的事。人家英國就單單從律師一開始入職就分工明確,即事務律師與出庭律師。

在實行成文法的國家,相對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國家那樣浩如煙海,也就是有立法權的機關制定幾個重要的部門法,一年也出不了幾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釋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來我們的法律遠遠不及判例法國家的法律多,

相對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陸法系國家,律師要做的在於從現存的法律規定中找到適用的法律條款,將其與事實相聯繫,推論出必然的結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維與社會經驗之上,就是直接將法律原則和精神規定進法律,不需要法官對案例進行歸納整理。即便是沒有長期的法學專門訓練,只要把為數不多法律條文給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説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職業的門檻相對的也就低一些,專業化程度要求也就沒那麼高了。這樣大大減少法官與律師的工作量,律師也就有時間和精力多學幾門法律,多涉及幾個領域了。這樣也就有了個別稱叫“萬金油”律師。當然伴隨着社會的發展,法律所觸及的領域也越來越多,每個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萬金油”律師將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實行成文法的國家裏,律師的專業化程度不高確實是個不爭的事實。

當然,我不是反對什麼我們律師一定要專業化,我只是把我想到問題的寫出來,來説明我們大陸律師的專業化程度和英美、香港比起來為什麼會不高的原因在哪裏。只是在理論上分析一下造成這種情況的根源在哪裏而已。這些所謂理論的東西沒有一位講課的律師涉及,我權當給他們做個有益的補充吧。

我個人認為在經濟不發達的地區,接觸到案子相對簡單些,用的的法律也就是那幾部重要的大法律,做個“萬金油”型的律師沒什麼不好的,也無可厚非。首先要解決自己的生存問題不是嗎?而在經濟發達的地區適當的追求點專業化,不為過,但不能盲目的為了專業化而專業化,其他的法學領域還是要掌握點的,不是天天在喊培養符合型人才嗎?

二、面對律師界存在“二八現象”我們該如何應對的問題

今天我來談談我們律師界的所謂“二八現象”,或者叫“二八定律”。這個問題也是從培訓一開始就有幾位律師一直在談,反覆講到的問題。下面我來談談我個人對此現象的理解和看法。我還是那句老話,一家之言,寫的不足或不到之處,望見諒。

我大學畢業後,先後從事過不少的行業,諸如超市,賓館,保險業推銷員等行業,自己也嘗試着做了幾年的書店小老闆,在成為律師的道路上,也算是歷經磨難,走了不少彎路。我先後從事過幾個不同行業,所以也就有機會參加了上述幾個行業的相關培訓、講座,有幸聆聽了各方面所謂“專家“的高見,有趣的是,大家都無一例外的講自己的行業存在“二八現象”。在律協培訓上我又有幸聽到律師同行們大講特講自己行業存在“二八現象”,這好象還被當作是個十分重大的發現,讓我感到頗有點意思。

“二八定律”是商品經濟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結果,律師業作為商品經濟社會的一部分,出現“二八”現象沒什麼大不了的。所謂定律也就是規律性的東西,我們是沒辦法變的啦,既然人家都成規律了,咋地你還想人為的改變規律不成。“二八定律”反應了一種不平衡性,但它卻在社會、經濟及生活中無處不在。

“二八現象”應解釋為“二八法則”,也稱帕累托法則,不平衡法則。因為在現實社會中,通常20%的人掌握80%的財產,20%的人集中了80%人的智慧,20%的人完成80%所完成的任務,在我們律師界就是説20%的律師掌握了80%案源,或者説是20%的律師掙了80%的錢。

在我看來,我們律師界“二八現象”的出現,恰恰從一個側面證明了我們國家回覆律師制度幾十年來,我國律師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我指的是單單從數量上看,律師業也開始出現僧多粥少了,也開始兩極分化了,與此同時律師業也就有機會進行所謂的產業升級換代了。

律師和其他的有些行業比起來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特徵,就它是個大小通吃的行業,相對來講是個純粹的單人表演的項目,只要你一個人的能力、學識超羣,在你的行業領域內,只要有你一個人在,其他的人就該一邊歇菜,哪裏涼快哪裏呆着去,你一個人就足以代表一個行業,一個領域。我們這個行業的這個特徵,也就決定了我們行業成功的只能是少數人。我們律師業不象農民工他們蓋房子,一定要很多人在一起幹活,相互照應才能把房子蓋好。我們行業通常狀態就是單兵作戰,所以就一定要分出個一二三四,三六九等來不可,我想要是沒有了競爭我們的行業發展也就成問題了。也就正像美國的游泳運動員菲爾普斯一樣,在游泳賽場上只要有他,那麼金牌非他莫屬,其他的人想分一杯羹是很難很難的事。人家在奧運會上一人獨得8枚金牌,相信你也不能有什麼別的想法,是啊誰讓人家能耐超大呢?遊戲的規則如此,誰也沒有辦法啊。而作為團體運動的籃球就不同了,儘管姚明球技出眾,也人高馬大的,可中國隊照樣不行,為何?因為籃球是項集體運動,光單單憑某一個人能力是不可能成大事的,需要其他隊員的配合,是要打配合戰的。

就算是退一步講,人家老律師工作十幾、二十來年了,案源多點,錢賺的多點,也很正常的嘛。就算是按工齡計算,人家也應該多拿點。這沒什麼啊。超市、酒店,商場哪個行業不存在“二八現象”呢?名牌的商品就是貴,這又有什麼辦法呢?這就是市場法則。我們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在某種程度上講提供的就是一種商品,那也就會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區別,畢竟我們每個人能力、水平、經驗不同嘛,針對不同等級的商品服務,消費者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很正常啊。

苦練內功,抓住機遇,力爭上游,努力開拓案源,努力擠進那為數不多的20%,才是當下我們實習律師應該乾的事,而不是在這裏坐井觀天。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13

從第一天李會長講課開始,就有好多律師講我們律師應走專業化的道路,要一門精,不要樣樣都懂,樣樣又都不行。好多律師都好拿英美、香港來舉例,證明律師專業化的重要性。直到後來一位律師講到台灣律師的情況時,説人家台灣的高雄平均每2個半律師就有一個所,且大多律師都是萬金油律師,專業化程度不高。我就在想,為什麼台灣會和英美,香港不一樣呢?難道台灣的市場經濟不發達嗎?顯然不是。那是什麼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兩者區別的最根本原因在於兩者處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們通常講的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

我們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在法律適用上要證明問題或者説論證某一觀點時的論證方法不同前者習慣用歸納的形式,後者者習慣用演繹形式。歸納有時叫做歸納邏輯是論證的前提支持結論但不確保結論的推理過程。歸納是從個別性或特殊性知識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識的結論的推理。它是一種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結論未必真。它是從一系列具體事實概括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透過大量的現象來抓本質,將一定的事實(現象、過程)歸入某個範疇,並找到支配的規律性。大陸法系則是演繹法,特徵是從一般到個別,也就是從一般的原理為前提去論證個別事物,從而推導出一個新的結論。

這樣的論證問題方法的差異表現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採用的是判例法,大陸法系則是成文法。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審理案件時,必須將先前法院的判例作為審理和裁決的法律依據;對於本院和上級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所處理過的問題,如果再遇到與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沒有新情況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時,就不得作出與過去的判決相反或不一致的判決。法院的審級越高,其判例適用的範圍就越廣,所有法院必須考慮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訴審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約束,最高審級法院判例,對所有下級法院都有約束力。大陸法系則是規則明確、系統。規則之間的邏輯關係構成一個概念體系、制度體系,運用容易。是指從一個大前提出發來得出一個結論。一個大前提,一個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從而得出一個確定的結論。例如大前提,人都會死。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結論,蘇格拉底會死。

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由於長期的歷史積累,各國的判例浩如煙海,使得這些判例法國家的訴訟越來越職業化,對法律界人士的專業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師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從卷帙浩瀚的判例彙編中搜覓出自認為最利於自己的當事人的判例,並精巧地運用區別技術。判例法將創制法律的權利交給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説法官每天都在創設新的法律,只要他們審理案件,其審理的過程也就是立法的過程。英美國家法官斷案遵循遵從先例原則,就是從以前判斷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則和精神以作為以後斷案的準繩,每個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編進判例彙編,導致判例彙編浩如煙海,即使是以之作為職業的法官也是棘手難從,沒有長期的法學專門訓練是根本無法駕馭判例法的。這樣形成嚴重的職業門檻,法律行業成為巨大的產業,全社會在法律的規制下運轉,普通人根本就是處於法律人的統治之下。判例浩如煙海,相應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煙海了,在這樣的國家,要想成為萬金油律師那是絕對行不通的。單單就一個法學領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師去領會和掌握,律師們那裏還會有心思學習其他的呢?律師們想專業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説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律師想成為萬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師個人願意不願意的事。人家英國就單單從律師一開始入職就分工明確,即事務律師與出庭律師。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14

説點題外的話,前幾天因為關注房地產方面信息,就臨時寫了兩篇和房產有關的文章,“購房補貼顯表面,實為商家搞推銷”,“退房?是門也沒有的事?”。我博客中有。再加上這幾天又要找份謀生的事做,還要去面試。也就耽擱了幾天。今天熬夜算是把第三部分整理出來了。

也不知道像我這樣的哪個律師能要我,讓我給他做個助理。

(三)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的“三個依據”的一點認識

記得在培訓的時候有兩位律師都提到了王勝俊提出的“三個依據”,還都認為老王不應這樣講,我周圍的學員,也大都這樣認為的。其實在網上剛見老王的這些話時,我也挺驚訝的,也認為人家挺沒水平的,後來想想興許人家講的有些道理。後來再想想人家講的何止是有些道理。現就把我的所思,所想寫出來。你可以不同意我所寫的觀點,但你不能不讓我説話,學術爭鳴嗎?我還是那句老話,一家之言,寫的不足或不到之處,望見諒。

20xx年4月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來到珠海法院視察。在與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的會談中,對待判不判死刑的問題,王勝俊談到三個依據。“一是要以法律的規定為依據;二是要以治安總體狀況為依據;三是要以社會和人民羣眾的感覺為依據。”王勝俊特別解釋,“有些人可能不理解為什麼還要把社會和人民羣眾的‘感覺’作為依據。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此翻言論一經媒體報道,一時間法律界人士譁然,認為歷史專業出身的老王根本就是在胡説八道,連最起碼的法律知識都沒有。認為法院的審判工作就只能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我看老王有可能是法律沒學好,可法律界人士應該是政治沒學好,不懂得辯證法,只學到了法律的皮毛,沒學到法律的精髓。

在封建社會裏,是朕即法律,也就是所謂的金科玉律了,而到了近代的民主法治社會則民意就是法律,法律就是民意的訴求和表達。法律符合民意了就執行之,不符合民意了就修改之。法律符合了民意,也就整體上符合了人民大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到了近代的民主法治社會,法律不在是單單靠幾個法學家研究出來的,而是有人民大眾表決出來的。象古羅馬那樣直接把法學家的著作當作是法律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而這卻恰恰是我們法學界的有些法學家夢寐以求的事,他們就是想把法律變成他們的幾家之言,而不考慮民眾的訴求,為了法律而法律。所以人家老王一講以社會和人民羣眾的感覺為依據,不是他們的感覺,他們就譁然了,就憤怒了。為何?他們的夢想要破滅了嗎。老想把自己凌駕於他人之上,想成為規則的制定者,制度的設計者,社會的領跑者,可惜啊,晚生了幾百年,社會不給他們機會了。

在我看來,“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本身就是有問題的,這裏講的事實是所謂的法律事實,而不是客觀事實,也就不是真正的事實,是那些可以用證據來證明的事實或者是雙方都認可的事實,哪怕這個雙方都認可的事實根本它就不存在,兩者也可以被統稱為“被證實的被相信為真的事實”。這裏講的法律,也不見得就那麼的公正,公平,合理,其中當然也含所謂的惡法如代表部門特殊利益、代表行業特殊利益、代表地方利益的法。可什麼又是客觀事實呢?其實壓根的就沒有什麼客觀事實,所謂客觀事實也就是我們誰也不知道的那個事實,也就只是理論上的,在我們觀念中的、頭腦中認為的那個事實,可它又是的的確確客觀存在的。

將“以事實為根據”的“事實”解讀為法律事實,或者將惡法作為審判準繩,就會出現很多的弊端,就會付出一些代價,而這些又是我們不想和不願看到的。例如我們可以利用法律規則上的漏洞,人為的製造、設計所謂的法律事實,或者是以程序正義為幌子,來逃避法律上的制裁。如劉湧案。或堅持惡法亦法,利用所謂的惡法,是本不該受法律懲罰的人,遭受法律上的懲罰(如孫志剛案)等等。特別是在南京出現的那個徐老太案,要是嚴格的依“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法院就應當判好人彭宇賠償,可這不符合社會公眾對社會正義的追求。所以我就一直就認為在南京徐老太案中最冤枉的其實是法官,因為依照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標準,依據法庭上認定的所謂“事實”,當時的法官就應該判你彭宇賠錢,還判的是有法可依,無懈可擊。我們單單就法律層面來講,判決是沒有任何的問題的,可我們的社會公眾都反對,為什麼呢?

相對而言,老王的三個依據只是作為法官審理死刑案件的一個參考,只是是作為一定的政策性的考量,充其量也只是個指導意見,只能算是對上述原則的一個有益補充,畢竟還沒上升為法律?人家剛出台個指導性意見就鬧得不可開交。那要是我們國家也實行判例法,讓法官有創設法律的權利,或者是也實行陪審團制度,把犯人有罪無罪,罪重或是罪輕讓不懂法和程序的普通百姓來做決定,大家豈不認為更加的荒唐可笑。要真到那時又該如何?

為什麼非得把法律看成是一成不變的,冷冰冰的東西呢?既然是一成不變的,那你還天天的修來修去的幹嘛。法律還不就是天天的以人民滿意不滿意為標準時刻在做自我調整的嗎?在我們中國,長期以來,人們對程序正義的追求,似乎永遠比不上人們對實質正義的渴望。這就是我們的國情,當我們在不斷引進西方的程序法學派的觀點,強調程序正義的時候,是否應當充分的考慮到我們的國情呢?

在我看來,在西方國家普遍實行的所謂陪審團制度從實質上講,搞得就是人民滿意不滿意,跟着人民的感覺走,不是嗎?人家幾個陪審員在法庭上一舉手,一表決案件有罪無罪,罪大罪小就這樣定了。用我們的話講就是人民代表代表着人們,為了人民。我看人家陪審員就是在法庭上代表人民的。他們的決定也就是人民的決定,他們滿意不滿意,也就是人民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了。人民滿意不滿意在實行陪審團制度的國家刑事審判中應該是佔第一位的,也是他們首先重點考慮的問題。不是嗎?就是以社會和人民羣眾的感覺為依據,法律規定為其次的模式,來審理案件的,且每個案件都是個案的審理。

“西方的陪審團制度的陪審團組成人員就是代表所謂的民意的。陪審團的成員都是普通百姓,他們不比專業的法官懂法和程序!但陪審團制度既是法與情的一種平衡,也是民意對法官們殉私枉法的一種制衡和自我修正機制,更是民意大於法的一種體現――當一種法不能體現民意的時候,要麼修改法律,要麼就尊重民意,陪審團制度巧妙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使各種案件在不修改法律的情況下也能得到合情合理的判決,使正義得到伸張,既避免了來回修改法律的麻煩和不及時,也維護了法律的尊嚴。而我國恰恰沒有這種制衡和修正機制,所以在我國就老是出現法官們殉私枉法和不公引起的惡性案件。”(引自一網友)南京徐老太案、許霆案,劉湧案就體現了法律規定和人民滿意不滿意的價值衝突。

不是天天講民主法治就是好嗎,那你也學着點啊。人家老王不就提了點看法嗎,你就譁然了,可人家提的觀點實質上講不就是你們天天在爭取的陪審團制度嗎?我就不明白你們個個都譁然個啥。

可這老王為什麼要這樣説,而老王這樣説後,為什麼法律界人士會譁然呢?這就涉及到法院和法律界人士對法律案件本身的關注點不同的問題。法院注重的是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特別看重的是一個判決的社會效果如何。這也是我將要談的下一個問題。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15

我叫李鋭源,是雲南滇東北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實習律師。20xx年,我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取得了《法律職業資格證》,20xx年8月至20xx年8月,我開始了在雲南滇東北律師事務所的實習生活,我的指導老師是潘昌友律師。在指導老師的悉心指點下,我參與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十餘件,開展了法律文書、代書等訴訟業務。經過一年的實習,使我基本掌握了律師業務的基本技能,較為完整的瞭解了律師職業的道德規範和執業紀律要求,同時,也對市場經濟條件下河法治環境中律師所面臨的風險有了一定了解。

更進一步的認識來之於本期的學習培訓。從20xx年3月20日至4月29日,我全程參加了由雲南省律協組織的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培訓。培訓共分為兩個部分,一是3月20日至4月20日的網上聽課培訓,這一部分我按時聽課,超課時完成聽課任務,總共聽課時間達79小時,同時,我也通過了全部23門課程的考試。我的聽課比較認真,有筆記,有心得,還對課程講義和視頻課件進行下載保存,以便今後適時學習領會,培訓的另一個部分是4月28日、29日的集中培訓,我全程聽了納麒老師、馬軍老師、蘇建明老師的精彩演講,聽課中做到了不遲到、不早退、遵守課堂紀律,積極記錄思考,在學習中也獲得了一些心得體會。

通過一個多月的培訓,結合以往的實習經驗,我的體會是要想做好一名律師,必須具備兩個方面的條件。第一是對法律的信仰,這是我們賴以生存並孜孜不倦追求發展的精神動力和支柱;

第二是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堅守,這是我們得以立業、立信、走好路的基本準則。

眾所周知,我們正面臨一個社會大轉型的時代。舊的觀念被迅速解放,新的觀念尚不成熟,全社會都缺乏統一的普世價值觀的指導、約束。如果説80年代人人提倡助人為樂、講奉獻,那麼30年後的今天,社會已經滑向看救濟功利主義氾濫成災的地步,為了獲得超常的收入,人們不惜踐踏公平正義。於是法律職業人中出現法官受賄、律師行賄的醜惡現象,年輕律師把搞好與法官的不正當關係為必修課。這些行為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威嚴,把法治的環境和水源給污染了。他們獲得的只不過是眼前的利益,失去的卻是廣大人民對法律的不信任,並最終會危及法律職業人的生存環境。對此,許身健老師、錢列陽老師、馬軍老師都語重心長而又嚴肅認真的指出過。

江流滾滾,泥沙俱下。做一個什麼樣的律師,是首先應該明確的問題,面對"潛規則"肆虐的執業環境,年輕人該怎樣"突圍",也並非找不到答案,那就是堅定自己的信念,堅守自己的底線。信仰,一個多麼神聖而又被時代遺忘,被眾多人拋棄的詞語。然而,信仰卻牢固主宰着社會、國家、和民族發展的軸心,沒有信仰,什麼法治,什麼和諧進步俱為空談。哲學家指出,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構建真正的法律國家。被人們紛紛仿效的美國。之所以立國200多年而不亂,總體得益於這個多種族、多民族過度從上到下的對法律的信仰。公民請律師,是因為相信法律是公平的,而不是靠人情、靠拉熟人關係驅動裁判的。反過來,如果一名律師放棄了信仰,就會淪為金錢的奴隸,就會放棄學習、放棄思考、急功近利,最終突破底線成為李莊之流。因此,法律職業人應該具備特定的責任,遵守法律,牢固的樹立對法律的信仰,並持之以恆地終身學習,不斷的提高思想境界,才能成為一名真正的有責任感的律師。

我認為,恪守職業道德的執業紀律與堅定法律信仰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很難説一個對法律毫無情感、視法律為牟利工具的人會去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一個對法律有感情、願意為國家的法治進程貢獻畢生精力的人,一定是一個敢説敢做,同時又是模範的遵守法律、道德規範、和執業紀律的人。那我們應該怎樣恪守道德和紀律呢?翻開法律彙編,有關律師道德、紀律的規範何止百條?但歸根結底,不過是告訴我們去做一個老實人,做一個踏實做事,誠懇做人的人。

然而,老實人會不會吃虧?我認為律師得到業界認可尊重的途徑有一條學習。學習法學經典,讓你的觀點去折服法官吧;

學習歷史上那些法治沃土上耕耘畢生的人吧,他們的精神會帶來戰勝困惑的力量;

總之,不斷學習,讓自己成為某個領域的專家、學者,讓你的職業品格和專業水平成為你安身立命的根本。同時,你有了信仰,就會持續的思考律師對於社會的責任。有責任感、使命感是永遠不會孤獨、失落和卑微的人。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我願以此為起點,為了自己的信仰,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