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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校園法制教育講話稿(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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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很多時候都不得不用到講話稿,講話稿可以起到整理講話者的思路、控制時間的作用。你寫講話稿時總是無從下筆?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學生校園法制教育講話稿(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中學生校園法制教育講話稿(通用5篇)

中學生校園法制教育講話稿1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好!

先聽這樣一個例子:前不久,廣州新華市華潤化粧品廠發生特大火災爆炸事故,當場燒死11人,損失9.8萬多元,慘劇原因是該廠違法使用大量丁烷。從這宗慘劇我們可以得到什麼教訓?守法可以使慘劇避免!趨利不可忘法!

那麼,什麼叫遵紀守法呢?

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範就叫遵紀守法。

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保護自由。如當你走進閲覽室,裏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沙沙聲。對於想看書的人來説,這一片寧靜多麼寶貴!因為人人都遵守閲覽室規則,大家可以享受這靜心閲讀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

中學生,是我們國家各項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預備隊,在你們的身上寄託着國家和民族的希望。但從生理和心理特點看,中學生正處在向成年人過渡期間,各方面還不成熟,也是情感最激烈、最充滿衝動、幻想而最容易動搖的時期。生理學家和心理學家把這青春期的到來稱之為“人生的第二次誕生”。處於這個時期的青年人,感情容易衝動,仿似一艘航行在變幻莫測的海洋上的航船,不大瞭解自己所作所為的深切後果,血氣方剛,説幹就幹,因而或許幹出許多驚天動地的壯烈義舉,或許導致違法犯罪鑄成終身憾事。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緊要處常常只有幾步。同學們,要慎重啊!

學校裏,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遇意見相左、出現矛盾的情況,一定要冷靜處事,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勸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中學生正擔負着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為實驗國中的學生,更應該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讓我們無愧於祖國,無愧於社會!

做為一名合格的中學生,我們對法律不應該感到陌生。我國憲法第24條規定,國家要“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青少年要健康成長,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就必須樹立遠大理想,遵守社會公德,學法、懂法、守法,自覺地用道德、紀律、法律規範自己的行為。所以同學們在努力學習文化知識的同時,不能忽略學習法律知識。

那麼什麼是違法呢?違法就是違反法律,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要受到制裁。學生王某從小嬌生慣養,在校時經常跟同學打架,上課不守紀律,不聽教師的教誨,他的心目中,沒有禮貌、道德觀念,因學習成績跟不上,自動退學。打工後,經常無事生非,打架鬥毆,曾幾次在公共場所結夥打架,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拘留15天,過後王某不接受教訓,後在一次聚眾鬥毆中致人重傷、被捕,由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

上述案例中,王某在校行為屬於違紀;被公安機關拘留的行為屬一般違法行為,聚眾鬥毆致人重傷的行為,是觸犯刑事犯罪行為,王某的後兩種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

還有一個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案例,某中學三名學生曠課到另一中學,在校門口對一學生進行恐嚇、毆打,迫使其掏出自己身上攜帶的40元錢。就是這幾名學生,他們的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

上述的案例事例中我們可以看到,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只有學法、懂法,才能弄清楚在日常生活中,哪些事情該做,哪些事情不該做,依法嚴格約束自己,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守法、護法,做文明中學生。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接班人。教育和培養好青少年,是我們中華民族永葆生機和活力的根本大計,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基礎工程,是全黨全社會共同的社會責任。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青少年的培養教育,為青少年成長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長。但是,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近幾年來,侵害校園的案件以及學生犯罪時有發生,嚴重破壞了學校正常的學習、教學秩序。我們一方面對侵害校園的犯罪要進行嚴厲的打擊,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校園治安環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衞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從主體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頭腦簡單,解決問題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貪圖享受。從客觀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誤區;二是學校教育的失當;三是社會文化氛圍消極方面的誤導;四是缺乏社會救濟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對滯後:六是受社會經濟負面效應的影響。

對學生來説,讓犯罪遠離校園,應從自身做起,加強思想道德修養,從而剷除校園犯罪滋生的土壤。許多案例表明,校園犯罪事件的發生有一定的條件,一定的氣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學生紀律差的學校,發生的事件越多。學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種見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當,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進行。如果我們讓陽光普照校園,那麼參與犯罪者就不敢出現。陽光是什麼,陽光就是學校的正氣,就是全校同學的正氣,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們在打擊侵害校園犯罪的同時,還應加強自我防衞能力:

1、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們要多學點法律知識,弄明白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同時也有可能制止他人違法犯罪。

2、增強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為什麼侵害校園犯罪屢禁不絕,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同學們沒有團結起來,缺少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面對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竟然會束手無策,讓他們得逞,原因是他們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衞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門,宿舍門要隨時關好,錢財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請假,夜行要結伴,讓同學老師知道你去哪裏,或者遇到問題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二是同學們應該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青少年在哪些方面應受到保護。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險或可能發生危險時,要主動、及時地與老師、家長、公安人員取得聯繫,積極爭取學校、社會和家庭的保護和幫助。發生事情後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要大膽揭發壞人壞事,不要姑息養奸。

總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國民素質的提高,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民主與法制的推進,這都寄希望於廣大的青少年。為推進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開展,全社會都應當行動起來,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陽。

中學生校園法制教育講話稿2

各位同學:

你們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長的身份,給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課,希望大家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同時更是拋磚引玉。由於本人的學識和能力所限,加上時間有限,準備不足,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我今天講的題目是《學法、懂法、做一個守法的公民》。

(一)法是如何解釋的這個問題,有無數種説法,漢語中的法字。古代的寫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來自“神明裁判”故事裏的一頭剛直的獨角神獸。傳説當兩方打官司時,審判官便把拉出來,它的角去頂撞誰,誰就是不直者,誰就敗訴。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國法律一詞的本來含義就是以國家強制力作保證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規定公民權利和義務,對社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

(二)法制,有廣義和狹義之解,廣義的法制,指國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總和。狹義的法制,指全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職人員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嚴格按照法律辦事。社會主義法制是按照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意志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執法、守法和監督法律實施幾個方面的統一。中心環節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和全體公民都要嚴格地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以確立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實現統治和進行建設所必須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體系:我國的法律可概括為兩大類,一類是憲法和法律,另一類從屬於憲法和法律的規範性文件。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礎。它經過嚴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內容和制定機關而言,可分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訴訟法律、行政法律、經濟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標法、海關法、食品衞生法。

(四)什麼是違法與犯罪?

在這裏,我先給大家講一個案例,事情發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縣城水上花園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學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下,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這裏我給同學們出三個思考題:

(1)第一步應該怎麼做。

(2)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犯罪。

(3)如果甲構成犯罪,犯什麼罪。

結果應是(1)儘快送附近醫院或是拔打120急救電話,治療傷者,同時報警。前提是如果鑑定部門確定為重傷,且甲的年齡已滿16週歲,首先是甲的這種行為構成犯罪,其次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這個案例要考慮兩個問題:一是受害人的傷勢,如果是輕微傷,構成治安違法,如果是輕傷,則是自訴案件,適用刑法。再次就要考慮的是刑事責任年齡的問題。所謂刑事責任年齡,就是指對犯罪後果承擔刑事責任的法定年齡。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的,應負刑事責任。同時《刑法》第十四條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在這個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滿16週歲,不構成犯罪。因為他是過失傷害,而不是故意傷害,但是某甲的監護人將承擔治療費用和行政處理。這裏我特要提醒違法和犯罪不是同一個概念。

首先違法是指違反法律、法規禁止做的及不允許做的或是應當做的而不去做的行為。犯罪是指觸犯《刑法》,嚴重危害社會,依照《刑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

其次根據我們的辦案實踐,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觸犯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犯罪觸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違法的處罰種類有治安警告、治安罰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對犯罪分子處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

從以上我給大家介紹的有關法律常識和案例分析,違法不等於犯罪,犯罪必定違法,無論是違法與犯罪,同學們都不能觸犯,要從點滴做起,從遵守校紀、校規入手,做學法守法的好學生、好公民,禁止對老師的教育置若罔聞,否則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中學生校園法制教育講話稿3

老師們、同學們:

今天我們在此召開“法制教育”講座,邀請了鄉黨委、旗交警大隊、司法所、派出所的幾位領導來給我們上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我覺得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我們急需上好而且必須上好的一堂課。讓法制走進校園,進一步增強同學們的法制意識,接受法制教育,自覺遵紀守法,學會利用法律進行自我保護,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學生,是我們面臨的一個很迫切的任務。今天的法制教育意義深遠,希望同學們一定要自覺遵守紀律,認真聽講。

同學們,開展法制教育,使廣大學生在學法、懂法的基礎上,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勇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自覺維護法律尊嚴,這是實現法治國家的基礎性工程。無論從“英才教育”意義上,還是從“普及教育”意義上,最富有實效的實現途徑還是學校的法制教育,唯有學校法制教育才能持久而有效地擔當起培養“法治英才”與“法治公民”這一歷史使命。學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學生知法、守法,減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徑。青少年犯罪是我國當前較為嚴重的社會問題之一,而且犯罪趨於低齡化,在校學生犯罪佔青少年犯罪人數的比例大有增長之勢,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局面,有社會變革的原因,但更主要的一個因素就是各地學校多年來忽視甚至放棄法制教育的結果。

“加強法制重要的是要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國小、中學都要進行這個教育。”鄧小平同志曾經的講話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瞭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徑,也就是加強教育,尤其是學校法制教育。因此,只有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利用學校優勢,根據青少年學生的身心發展特點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響,使青少年學生知法、懂法,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才能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

老師們,同學們,依法治校是一所學校得以穩定發展的重要保證。實行依法治校,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按章辦事,就能在校園內形成講求民主、積極參與學校管理、自覺維護校規校紀的良好氛圍,這是一種強大的隱性課程,它能使置身於其中的全體學生在潛移默化當中,不知不覺地養成認真學法、自覺守法、善於用法、勇於護法的思想觀念和行為習慣,從而使法制教育事半功倍,最終實現學校法制教育的培養目標。

我希望全校師生都能通過此次活動,提高認識,時時刻刻處處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好學生,珍惜時光,珍愛生命!

最後,讓我們用熱烈的掌聲歡迎和感謝前來參加此次活動的各位領導,感謝他們對我校工作給予的大力支持!

在此,祝願我們的校園,永遠在祥和的氛圍中繁花似錦!祝願我們每一個人永遠平安、快樂!

謝謝!

中學生校園法制教育講話稿4

老師們、同學們:

剛才我們學校的法制副校長冷有權警官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安全教育課,這堂課讓我們懂得了要時刻注意安全,一舉一動都要想到安全,要時刻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在這裏我向大家提幾點要求:

一、要注意活動安全。嚴禁攀沿各樓層護欄,不得在各樓層的樓梯或走廊追逐,奔跑,打鬧,以防跌倒、摔傷;課間操、放學下樓梯、升旗集會解散時不要擁擠,推搡。同學間遇到矛盾時,一定要冷靜理智,不要動手動腳,以免給自己和同學帶來不良後果。

二、要注意飲食安全。同學們在購買袋裝食品時,要看食品是不是變質腐爛有異味,如有問題不得食用;同時注意不要暴飲暴食。

三、要注意教室和寢室的安全。要求大家不要用手觸摸插座、電線和燈管,發現電器損壞後不要擅自修理,應向老師和學校報告,請專人修理,嚴禁將管制刀具、打火機等帶進寢室,寢室內嚴禁點蠟燭。嚴禁在寢室牀鋪上翻上爬下地打鬧。

四、要注意交通安全。大家在往返學校路上要靠右行,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在公路上來回穿梭玩耍。過馬路時要先觀察兩邊車輛情況。走讀學生放學後要按學校的要求,結伴直接回家,不在路上停留或到他處玩耍。

五、要注意防溺水,防泥石流安全,天熱了不準私自下河洗澡,經過可能會發生泥石流滑坡的危險地帶要選擇安全路線繞道而行。

六、全體學生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培養樂觀向上的品格,不吸煙、不喝酒、不打架罵人,不進入網吧及遊戲廳。

老師們、同學們,我們每個人都是整個家庭的百分之百,是社會中的唯一,我們每個人的平安健康不僅是個體健康成長的需要,更是關係到個人家庭的幸福團圓,關係到學校的穩定和發展的大事。事關重大,責任重大,因此我們全體師生要從點滴小事做起,從一舉一動做起,時刻牢記安全,嚴格遵守紀律,養成良好學習生活習慣,為共同營造一個優美和諧的學習環境,為共同創建一個平安和諧的玉華中學而不懈努力!

請各位警官退場。

中學生校園法制教育講話稿5

尊敬各位老師:

作為一名現代教師,應該不斷轉變觀念,不但要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也要注重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做到與時俱進,促使師生關係的和諧與健康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決不能徜徉在昔日神話般的夢中,終日懷着“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家長心態,信奉“棍棒出孝子,嚴師出高徒”的狹義教育信條。而應清醒的認識到,在教育民主化、法制化的今天,如果我們通過體罰等方式來執教,以捍衞自己的教師權威,這不僅是錯誤的,也是有害的。體罰學生,不僅是違背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而且還是違法侵權的'行為,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體罰學生”;我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也明確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要給教師行政處分或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為。”顯而易見,教師體罰學生,侵犯了學生的人身權、人格權。因此教師體罰學生不僅對我們自己,對學生,對教育都是一種很大的傷害也難為現代教育所接受和支持;只會讓我們陷入“山重水複疑無路”的無奈又無助之中,決不會找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欣喜。

從法律意義上看,學校、老師與學生之間是一種教育、管理、保護的法律關係,而並非是監護或委託監護的關係。學生與老師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享有法律賦予的人格尊嚴權、身體權等一系列的權利。學生與老師作為學校的兩方面的主體,應該互相尊重對方的這些權利。但鑑於孩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對於孩子的某些做法,教師作為理性的成年人應該予以寬容與諒解,絕對不能以任何理由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進行體罰。

面對教育教學中的各種問題與困境,應加強教育教學研究和策略探索,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面對知識經濟、信息化時代的要求,廣大教師應加強學習,不斷掌握廣博的知識,秉持正確的教育理念去影響和教化學生,擔當起“傳道、受業、解惑”的傳統使命,承擔起傳承人類文明的責任;同時還要不斷摸索出在當代社會管理學生的一套策略和本領。面對無知幼稚甚至是蠻橫的學生,作為教師沒有必要與之“鬥氣”,即使“蹩腳”的時候也沒有必要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畢竟特定的教育不是萬能的。當我們的思想、主張及要求難以在學生那裏得到積極的響應,甚至遭到學生抵制或反對時,我們不妨調整一下自己的心態,而不能視自己為“高高在上”的教師。這樣會少一些心理上的尷尬、失落與不平衡,避免一些摩擦或衝突的發生。

當然,廣大教師在依法維護學生權利的同時,也不能忽視自身正當權益的維護,更不能在遭受侵權後委曲求全、息事寧人,而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作為一名教師的尊嚴。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然而作為人民教師的我們,在這支隊伍當中對教師法的認識可以説是盲人摸象。以前,我國的教師長期處於無法可依的境地,因而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教師、拖欠教師工資、無故開除教師等。然而如今,還有許多教師不懂教師法,即使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這些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故有法等於無法。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養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教師法》明文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對於學生毆打教師,雖然《教師法》沒有作出明文規定,但有關律師認為:假如學生毆打教師,教師可以直接起訴其監護人。

總之,作為一名現代教師,不僅是道德上的模範,而且是傳授知識方面的專家,更是遵紀守法的標兵與楷模。我們不僅要學法懂法,而且更要守法用法,用合乎法律的手段去處理一系列棘手的難題,用法律來維護作為一名教師的尊嚴與權威,從而做一名真正的“法制型”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