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幼兒

2017年西安未央區義務教育學段學區劃分

幼兒2.09W

義務教育實質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一定年限的強迫教育的制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西安未央區義務教育學段學區劃分,希望大家認真閲讀!

2017年西安未央區義務教育學段學區劃分

  全區義務段中國小:

為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我區2017年義務教育學段入學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精神,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7〕1號)和《西安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市教發〔2017〕36號)要求,在進一步總結我區2016年義務段入學工作的基礎上,制定我區2017年義務段入學工作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切實維護中國小生的合法權益,規範學校辦學行為,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促進我區義務教育均衡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入學”,堅持“學區服務範圍”和“單校劃片,一個入口,對口直升,不得擇校”的原則。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增長實際,實行行政村、社區、路段點面相結合對中國小學區劃分進行調整和完善,做到全覆蓋、無盲區,相鄰學區間無縫對接。同時,妥善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

  三、實施辦法

(一)堅持按學區劃分範圍招生。

學區劃分實行“適應發展的動態管理機制”,按照部頒班額標準(國小不超過45人,國中不超過50人)控制學校容量,確定生源覆蓋範圍。有效消除大班額,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學。

(二)新生入學工作。

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學規定的學生,按規定報名入學;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學規定的學生,應返回其户籍所在地辦理登記入學。

1.本區户籍新生入學

國小:凡年滿6週歲(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依據户口簿和兒童《預防接種證》在學區對應國小登記入學。

國中:在我區國小就讀的未央户籍畢業生由畢業學校依據户口簿和《畢業生登記表》直接在對應國中辦理入學;未在我區國小就讀且具有我區户籍,需回本區就讀國中的國小畢業生,持户口簿、《學生學籍基本信息表》和《畢業生登記表》等國小畢業相關資料到户籍所在地學區對應國中登記。

2.城區改造、拆遷過渡居民子女入學原就學學區學校因城區改造拆除的拆遷村民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持三證(户口簿、租房合同、區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拆遷證明)到現居住地對應學區學校登記入學,就學學區學校未拆除的在原學區學校就學。

3.非本區户籍新生入學凡符合我區義務教育學段政策照顧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附件2),由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持相關證件和證明到居住地對應學區學校辦理登記手續,由居住地對應學區學校根據招生程序辦理入學手續。

凡不符合義務教育學段政策規定準入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返回户籍所在地辦理入學手續。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國小:嚴格按照《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規定要求,按照“相對就近、學校登記、四證審核、校區統籌”的原則安排學生。

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和灃東新城户籍的交叉務工人員,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學區登記入學。

進城務工人員是指:非西安市户籍並在我區合法穩定居住務工的人員;周至縣、藍田縣、户縣户籍到我區務工的人員。

  “四證”具體內容:

⑴户籍證明:隨遷子女與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證明及父母的身份證(複印件)。

2017年新生入學的適齡兒童是指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兒童。如果是2010年9月1日前出生的兒童,為了確保學籍的正常建立入庫,請家長提供户籍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無學籍證明,凡提供虛假學籍證明的一律退回原籍就學。

⑵居住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在本區的居住證或在本區居住的證明。

①非本市户籍的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父母雙方在本區公安部門辦理的有效居住證。

②本市户籍(周至縣、户縣和藍田縣)的隨遷子女需提供的居住證明材料有:租房户提供隨遷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於2017年6月30日前簽訂的連續半年以上在我區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購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⑶務工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勞動務工合同或個體營業執照等務工的相關證明材料。

⑷流出證明:由户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學生流出證明(內容格式參照附件1)。

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應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以上材料如未特別註明,家長需同時準備原件和複印件,原件經審核後退回,複印件用於存檔。

國中:凡在我區國小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無需“四證”信息登記,由畢業學校持相關證件直接到對應中學辦理入學手續。對應中學因學位飽和無法接收的,由教育局相對就近統一調配。

5.招生程序

⑴國小一年級:

第一部分:未央區轄區內學校

第一步:信息登記

6月5-9日本區户籍學區內學生信息登記,6月5-16日政策照顧類適齡兒童及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登入西安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信息登記。6月19-23日各校聯繫相關職能部門統一審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四證”。

第二步:錄取步驟

6月19-21日:接收學區內行政村村民、社區居民等本區户籍業主子女以及因城區改造原學區學校拆除臨時居住在本學區內的拆遷過渡村民子女入學。

6月26-27日:接收在學區內新建小區購買住房但户口尚未遷入的業主子女入學。如果學位有限,按照購房時間的先後順序接收。

6月28-29日:接收學區內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如果學位有限,先市內後市外,市內按照租房合同簽訂時間的先後順序接收;市外按照居住證辦理時間的先後順序接收。

第三步:統籌協調

7月3-4日:如果學區範圍內入學兒童數量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學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滿後,其餘學生登記造冊上報區教育局,教育局根據全區學位情況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並於7月5日前由接收學校通知家長持相關材料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部分:經開區轄區內市直屬和未央公辦學校

接收學區內原未央行政村村民(含社區居民)子女入學。

第三部分:經開區和滻灞生態區子女入學辦法

經開區(東:貞觀路西:朱宏路南:北二環北:北三環和現代農業開發區草灘園區)

經開區內户口已轉入的入區企業員工子女和新建小區業主子女由經開區管委會公共事務局在未央路與鳳城十路十字東北角保利拉菲公館北門負責信息登記;户口未轉入的入區企業員工子女、新建小區業主子女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登入西安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點擊“經開區”進行信息登記,審核合格後統一在經開區內學校進行安排,如經開區無法全部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由經開區管委會協調未央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經開區諮詢電話:86537322。

經開區內的學校有:西安經開第一國小(現代農業開發區草灘園區)、西安經開第三國小(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草灘生態產業園草

灘佳苑小區以南、文景路以西)、西安經開第四國小(西安市涇渭新城緯六路以南,渭原北路以西)、西安經開第五國小(未央路和鳳城十路十字西南角)、西安經開第六國小(現代農業開發區草灘園區草灘一路)、西安經開區涇渭學校(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涇渭工業園涇環南路5號)和西安市經開第一中學(現代農業開發區草灘園區草灘四路以西)。

滻灞生態區內的學校學區已經劃分,户口已轉入的入區企業員工子女和新建樓盤業主子女由滻灞生態區招生工作辦公室進行信息登記;户口未轉入的入區企業員工子女、新建樓盤業主子女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登入西安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點擊“滻灞生態區”()進行信息登記,審核合格後統一按照學區劃分和招生程序入學。滻灞生態區諮詢電話:87553052。

經開區和滻灞生態區義務段入學招生時間和未央區同步。

⑵國中七年級:

①國中招生計劃數大於或等於學區國小畢業生總數的,由畢業國小直接和對口國中對接辦理入學手續。

②國中招生計劃數小於學區國小畢業生總數的,招生程序與國小的錄取步驟相同。

③在區外就讀國小的未央户籍學生,返回本區就讀國中者,家長持相關材料於6月5-9日到學區對應國中學校登記就學。

6.以下情況不予安排

⑴空户:因家長擇校造成孩子的户籍落在實際並不存在的地址上。

⑵掛户:因家長擇校造成孩子的户籍掛在與户主是非直系親屬關係的'户口本上。

⑶假户口等非正常户籍。

⑷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⑸沒有按時間要求及時遞交有關資料的。

7.民辦學校新生入學工作:

(1)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民辦國小一年級招生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各校5月30日在校門口和學校網站對外公佈一年級新生招生公告和諮詢電話。

(2)屬於小區配建的民辦國小,優先接收業主子女,在接收完業主子女後還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可以招收非業主子女;不屬於小區配建的民辦國小,根據家長諮詢情況科學有序錄取。

(3)民辦國中嚴格執行《西安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國中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市教發〔2017〕37號)精神,按“以學生的成長過程性評價為主,結合學生髮展核心素養問卷,以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招錄新生。報名人數低於招生計劃數120%的學校,僅實施過程性評價程序。根據評價結果排序,嚴格按照經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計劃人數錄取新生。

⑷參加5月28日民辦小升中未被錄取的學生,所在國小畢業學校按照教育局學區劃分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和公辦中學對接,安排學生就學。

⑸民辦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按照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收費,並認真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規定項目和標準以外的費用。

四、工作要求

1.教育局於6月5日前將印製的《入學通知書》,按各學校招生計劃發放到各學校。學校6月30日以前發放本區户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通知書》,7月5日前發放符合條件的非本區户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通知書》。

2.所有國小、國中新生入學註冊後,學校將接收新生結果及時上報區教育局,經審批後,各校按照教育部《中國小生學籍管理辦法》中“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的要求,為新生建立學籍,並按照規範要求統一建立學生電子學籍檔案。

3.所有國小、國中要切實解決好以下問題:一是依法保障轄區內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二是對於現役軍人子女,在學區劃分時將工作單位和住宅地列入學區選擇範圍,妥善安排轄區內現役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三是切實保障孤兒入學,關心其生活和學習;四是重視留守兒童、少年就學,確保其按時入學。

4.各學校要堅持“明確學區、學校登記、按時公示、不留盲點、通知到位”的原則,嚴格按照學區範圍、招生辦法和招生計劃進行招生,按照國家標準合理編班,國小每班不超過45人,中學每班不超過50人。所有國小、國中接收新生均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

5.兩區交界處由歷史沿革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繼續按歷史慣例就近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