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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幾江鼎山城區國小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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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免費性、普及性的特點。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的義務教育年限為九年,這一規定符合我國的國情,是適當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國小招生工作安排,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幾江鼎山城區國小招生工作安排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義務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進教育公平;堅持招生政策的嚴肅性和連續性,穩中求進,完善招生制度設計,依法保障幾江、鼎山城區户籍適齡兒童、少年100%接受義務教育,有條件地安排流動人口子女100%接受義務教育。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週歲兒童,應當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需接受特殊教育的兒童入學年齡可放寬到7週歲。

(二)就近免試原則。城區户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根據學校容量就近入學。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一律不得招收推優生、特長生和擇校生。

(三)對口入學原則。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三對口”入學辦法,即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户口、房管證(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依據户籍在對口學校就讀。

(四)規範公平原則。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以及亂收費行為。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諮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做到信息公開、機會公平、結果公正。

三、招生辦法

(一)幾江、鼎山城區常住户口適齡兒童

根據幾江、鼎山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國小容量,對常住户口且符合“三對口”的適齡兒童,實行免試劃片就近入學。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應在規定的時間持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到對應國小登記。

1.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產權有效證件。

3.國小新生需提供預防接種證明。

五舉國小,高牙國小、聖泉學校招生仍按2015年確定的招生辦法執行。

(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挖掘教育資源,最大限度地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但是,由於城區國小學位緊張,根據

區政府2017年第8次常務會議通過的《江津區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今年幾江、鼎山城區國小校仍不接收德感、雙福辦事處户籍的.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户籍所在地學區辦要引導其回原籍地國小入學。其餘符合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將根據登記人數統籌安排到幾江、鼎山城區學位相對寬鬆的國小或協調到德感學區的學校入學。隨遷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江津區適齡兒童、少年異地接受義務教育申請表》,並持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到指定的地點登記。

1.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户口簿。

2.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居住證明、合法工作證明(市內户籍)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居住證(市外户籍)或居住證明(市內户籍)等有關材料。

3.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就學聯繫函。

4.國小新生需提供預防接種證明。

(三)殘疾兒童入學

公辦學校必須接收招生範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隨班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依法實施緩、免學,學校力所能及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服務。

(四)民辦學校招生入學

區發改委和區教委對北京師範大學江津附屬學校等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和招生計劃進行審核批准,有就讀民辦學校需求的適齡兒童也可選擇入學。

(五)妥善解決招生中的特殊問題

1.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無自購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務區常住的,視為符合“三對口”入學條件。

2.跨區就讀的國小畢業生,原則上在就讀學校參加國小畢業考試。國小畢業後可根據實際情況回户籍所在地就讀國中,也可按照相關政策在畢業學校所在地申請就讀國中。

3.現役軍人、華僑、支援西藏工作幹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專家、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安排入學。

4.區重大工程建設中拆遷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區户籍人員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

5.在招生入學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由區教委統籌安排。

四、招生程序

1.發佈招生信息。6月10日起,區教委向社會公佈招生計劃,發佈入學登記通告。

2. 摸底調查。各城區國小於6月17-18日前完成。常住人口適齡入學兒童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帶領,持户口簿、房產證、實際居住地證明等有關證件,按規定時間到相應學校預登記。各國小對預登記的適齡兒童進行上門摸底核實,尤其是對“智力障礙、視力障礙、聽力障礙”兒童以及貧困生兒童進行專門登記,並建立相應檔案。

幾江、鼎山街道的户籍兒童和居住在幾江、鼎山街道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規定時限未能提供“三對口”入學證明材料或未登記的適齡兒童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

3.劃片、公示。區教委根據摸底後掌握的城區生源分佈、各國小招生計劃等情況進行部分學區劃分,並於6月28日前公佈各學校招生範圍,進行預報名,同時,各國小將招生名冊進行張榜公示。

4.發放入學通知書、報名。公示無異議後,各國小於7月20日前將入學通知書發到入學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手中,開學時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報到。

5.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於2017年6月21-22日集中在幾江學區登記,對未按要求登記的流動人口適齡兒童、少年,回户籍所在地入學。

五、工作要求

1.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要在各國小、幼兒園門口和學區範圍的社區(村)張貼招生通告。通告內容應包括學齡兒童入學年齡、服務區範圍、報名時間及須隨帶的資料等。各校要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報名登記,不得自行提前或推遲招生,廣泛動員所屬的適齡兒童按要求到各校登記報名。

2.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區教委核定的辦學規模和下達的招生計劃,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大校額問題,服從區教委的安排。

3.學校應認真組織學習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對參與招生的人員加強政策培訓,做到依法招生、規範操作、優質服務,努力化解招生過程中的各種矛盾。

4.幾江、鼎山學區辦要對外公佈招生工作監督電話,及時統計掌握招生情況,收集在招生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並及時報告區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