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證明

學生工作證明15篇

證明1.58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許多人都有過寫證明的經歷,對證明都不陌生吧,證明是核驗一個人的身份、經歷或一件事的真實情況時所寫的一類文書。那麼什麼樣的證明才是規範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工作證明,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學生工作證明15篇

學生工作證明1

茲有_________學校_________專業_________同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實習 該同學的實習職位是_________ 該學生實習期間工作認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夠虛心向富有經驗的前輩請教,善於思考,並能夠舉一反三.對於別人提出的工作建議,可以虛心聽取.

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加班加點完成任務.能夠將在學校所學的知識靈活應用到具體的工作中去,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同時,該學生嚴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實習時間,服從實習安排,完成實習任務.尊敬實習單位人員.並能與公司同事和睦相處,與其一同工作的員工都對該學生的表現予以肯定.

特此證明.

  _________(實習單位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生工作證明2

______________:

茲有________學校____同學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單位進行實習。實習期間,我單位指導其進行了____業務知識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________同學已經具備相關的專業技能和業務知識。

特此證明。

  實習單位(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工作證明3

茲有xxx學校xxx專業xxx同學於xxx年x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在xxx實習。該同學的實習職位是xxx該學生實習期間工作認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夠虛心向富有經驗的前輩請教,善於思考,並能夠舉一反三。對於別人提出的工作建議,可以虛心聽取。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加班加點完成任務。能夠將在學校所學的知識靈活應用到具體的工作中去,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同時,該學生嚴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實習時間,服從實習安排,完成實習任務。尊敬實習單位人員。並能與公司同事和睦相處,與其一同工作的員工都對該學生的表現予以肯定。

特此證明。

  XX公司(蓋章)

  日期xxxxx

學生工作證明4

xx省衞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茲有_______學校護理(助產)專業xxx學生於 _____年____ 月至____ 年____ 月在我院進行了為期8個月的實習活動,成績合格。

特此證明。

  教學(實習)醫院(蓋章):

  審核人: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工作證明5

茲有xxx學校xxx同學於xxx年x月x日至年x月x日在xx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實習(/或者xx公司xx部門實習)。工作期間表現良好,有效地幫助了xxx作了xxxx。

特此證明。

  xxx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或者xxx公司)(蓋章)

  日期xxxxx

學生工作證明6

某某學校:

茲有貴校****學生在我單位***崗位實習。實習期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月,該生在_____部實習期間表現優秀,完全能夠勝任本職崗位的工作。經過我單位考核,該生在本月份評為優秀員工。非常感謝貴校培養出這麼優秀的員工。現在該生在我單位已經實習結束,特此證明!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工作證明7

謹證明xxxxxx先生/小姐在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間於本公司擔任xxxxx職位。

xxxxx先生/小姐在本公司負責xxxxxx工作。xxxxxx先生/女士在本公司服務期間,(請簡述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的培訓內容及其工作表現)。

  公司負責人姓名xxxxx及公司蓋印

  日期

學生工作證明8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學院__________________專業 _________ 同 學 於 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 日 至 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實習,優秀大學生實習工作證明模板。 該同學的實習職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該學生實習工作認真負責,虛心好學,在業務緊迫時加班加點毫無怨言。在工作中能夠主動地學習和請教別人,比較仔細認真,能夠完成指導老師和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出勤率高,與同事相處和睦,能融入團隊合作共事,體現出學校較高的德育和智育水平。

  (實習單位蓋章)

  _________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或者________公司)(蓋章)

  _________單位(實習單位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學生工作證明9

茲有___________學校________同學於________年__月__日至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實習。工作期間表現良好,有效地幫助了_________作了_____________。

特此證明。

  _________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工作證明10

xx學校:

茲有貴校學xx,在xx年x月x日於我公司進行了長達x多長時間的勞動實踐,主要參與了x......x項目,工作中表現積極.認真負責.謙虛好學.....,得到了充分的鍛鍊,業務知識得到了快速提高,受到領導和同事們的一致好評.

  xx有限公司(章):xx

  部門負責人簽字:xx

  年 月 日

學生工作證明11

茲證明,本單位_____同學,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單位從事__________工作。經相關主管部門評定審核,現給予該同學績效考評分_____分。

  ______公司(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工作證明12

茲有____________大學_____________學院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用友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實習。

該學生實習期間主要在我司U9測試部財務組實習,主要負責全面預算等模塊的測試,驗證等工作。

該學生實習期間工作認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得地方,能夠向經驗豐富的職工請教,善於思考,能夠舉一反三。作為金融專業的學生,在工作中表現出了紮實的財務理論基礎,對工作認真負責,做到學以致用,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體現出其較高的職業素養。同時,該學生嚴格遵守我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實習期間從未缺勤、遲到,尊敬我行工作人員,並與同事和睦相處,與其工作的員工都對該學生的表現表示讚許,並予以肯定。

特此證明。

  _______(實習單位蓋章)

  二0___年_____月____日

學生工作證明13

xx同學系xxx大學科技外語專業的學生,其於xx年1月3日~xx年2月19日在我酒店實習,期間擔任酒店總經理行政助理一職,負責協助總經理解決酒店日常經營管理當中的一些具體事務。下面就魏楓同學在我酒店實習的有關情況説明如下:

為便於準確評價魏楓同學在我酒店實習期間的工作表現和業績,現就我酒店的基本情況做一簡要介紹。我酒店的全稱為“xxxx大酒店”,住所地為xxx市xx區xxx路xx號,xx年12月被國家旅遊局評定為二星級旅遊涉外飯店,主要經營客房、中餐和夜總會。酒店共設有客房53間,大小餐廳及宴會廳18個。xx年~xx年被內蒙古旅遊局評為“全區最佳星級飯店”和“旅遊誠信企業”。在當地享有比較高的社會聲譽和商業信譽。

xx年12月,酒店接到了xx同學的實習申請書,其在申請書中稱對酒店行業有着濃厚的興趣,希望能在寒假期間到酒店實踐和學習,誠懇要求酒店為其提供一次鍛鍊的機會。經面試考察,酒店認為魏楓同學熱愛酒店行業,而且具有較高的英語口語水平和計算機操作技能,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能力較強,有一定的管理意識,善於溝通,比較符合酒店的崗位入職要求。於是酒店接受了他的實習申請,安排他擔任總經理行政助理。

魏楓同學在工作中表現出很強的團結、合作能力,能主動、快捷、有效的與酒店各部門做好溝通,協調好互相之間的工作關係,搞好配合,主動圓滿的完成工作任務,使酒店的管理方針和工作部署落到實處。他還能從酒店的全局出發,注重收集、掌握各部門的工作動態,並通過分析向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發揮行政助理的決策參謀作用。他積極向同事們學習,進步很快,到離店時已基本熟悉和掌握了相關的崗位業務和管理知識,同事和上級對他的表現都很滿意。總之,從魏楓同學的工作表現可以看出,他是一個勤於學習,善於思考,充滿活力,努力創新的`年輕人。xxxx大酒店為曾經有這樣的實習生而感到自豪。

單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工作證明14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____________同學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實習。

特此證明。

  _______(實習單位蓋章)

  二0___年_____月____日

學生工作證明15

為進一步完善我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做好本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以下簡稱認定工作),保證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教師家庭貧困證明。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認真做好高等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xx〕8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關於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辦法》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實施辦法。

一、本辦法適用於我院在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的學生。

二、本辦法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院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注意保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隱私,做到公開、公正、公平。認定工作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採xue用民主評議和學院評定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四、認定工作的標準是: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分為兩檔:特別困難和一般困難。

特別困難,是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400元(農村年收入低於3200元),依靠自己和家庭,根本無法承擔其在院期間學費和生活費的學生。或者雖然人均月收入高於400元或年收入高於3200元,但由於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員生並負擔過重等)導致家庭經濟非常貧困的學生。

一般困難 ,是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600元的學生(農村年收入低於4800元),依靠自己和家庭,無法承擔其在院期間學費和生活費的學生,或因突發事件(如因災、因病等)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二)學生家庭人均月收入雖然在評定標準以內,但是該生已經享受到學院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獎學金或社會捐助等資助政策,能夠解決全部和部分經濟困難的,將認定為非困難學生或調整其困難級別。

(三)家庭人均收入雖然在評定標準以內,但是該生消費超出困難學生應有水準或有明顯浪費現象的,評定為非困難學生或調整其困難級別。

五、認定工作的組織分工是:

(一)學院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領導組,組長由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擔任,成員由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團委領導組成。

(二)各系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審核組,具體負責實施本系的認定及審核工作。認定審核組由系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學生輔導員等擔任成員。

(三)各系以班級或專業為單位成立認定評議組,負責認定中的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組組長由輔導員擔任,組員由學生代表組成。學生代表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於班級或專業總人數的10%。認定評議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應在班級或專業範圍內公示。

六、認定工作的程序是: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各系認定審核工作組、班級或專業認定評議組,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共同完成認定工作。

(一)每學年在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同時寄送《上海市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認定申請表》,詳見附件1)。在每學年結束之前,各系應向在校學生髮放《認定申請表》。(二)每學年開學前,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要如實填寫《認定申請表》,並由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在《認定申請表》上籤章證明該生家庭經濟困難狀況。如未蓋章或經辦人未簽名的視為無效。

(三)每學年開學的第一週,學生將《認定申請表》交給輔導員,輔導員負責按時收齊學生《認定申請表》。學生逾期不交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班級或專業認定評議組負責對提交《認定申請表》的學生開展民主評議。新生的評定工作應在新生報到後的一個月內進行。評議組根據《認定申請表》的內容,結合學生實際生活狀況進行評定。經過民主評議,認定評議組填寫《認定申請表》中的“民主評議意見”後,報各系認定審核工作組進行審核。

(五)各系認定審核工作組負責審核認定評議組申報的初評名單。如有異議,在徵得認定評議組意見後予以修改。初評名單通過後,要以適當方式、在適當範圍內,將本系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審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師生如有異議,可通過書面方式向本系認定審核工作組提交異議材料。認定審核工作組在接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師生如對系認定審核工作組的答覆仍有異議,可通過書面方式向學院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複議。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接到複議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情況屬實,應做出修正。

(六)公示通過之後,系認定審核工作組負責組織填寫《認定申請表》中的“系審核意見”,確定本系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審名單,並填寫《上海政法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審名單彙總表》(詳見附件2)文本及電子文檔(數據庫格式),報學院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七)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彙總各系審核通過的《認定申請表》,報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領導組審批。同時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

(八)每學年開學後八週內,學校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本學年《上海市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信息彙總表》(詳見附件3)文本及電子文檔(數據庫格式)一併報市教委學工辦備案。

七、學校和系每學年應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複查,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受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學校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對於因突發事件,使學生家庭經濟遇到重大變故等需要臨時認定的學生,可由學生本人向系認定審核工作組提出認定申請,並參照正常認定工作流程執行。

九、本意見自頒佈日起施行。

標籤: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