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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黨建例會制度

職場2.15W

一、黨支部堅持每月召開一次黨支部書記例會,做到按時召開、形成制度,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推遲召開,要事先通知。

堅持黨建例會制度

二、例會要以黨建工作為中心議題,認真聽取各位黨員前段的工作情況彙報;交流工作經驗;結合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討論制訂下段工作計劃;定期分析研究在新形勢下黨建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提高黨建工作水平,搞好黨政分工,不能用生產性會議或其它形式的會議代替。

三、例會前要做好準備,做到議題明確,內容清楚,會議情況要做好記錄,以備檢查調閲。

四、例會由黨組(支部)書記主持,每次例會出席率要保證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凡不能參加會議的,要事先請假,黨組(支部)委員要帶頭參加。

五、加強領導,切實把開好例會納入黨組(支部)工作日程,並緊緊圍繞黨的中心工作,不斷完善例會形式,豐富例會內容,不斷總結經驗,提高例會的質量和效果

黨務幹部培訓制度

1.建立黨務幹部隊伍。要選拔黨性強、作風正,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和黨務工作知識,熟悉本部門業務工作情況、得到羣眾信任的同志擔任專、兼職的黨務工作人員,按照上級的部署和工作的要求認真負責地做好黨務工作。

2.定期參加培訓制度。積極參加局黨委定期對黨務工作人員培訓活動,不斷提高黨務工作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3.積極參加局黨委組織召開的黨建工作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學習交流黨建工作好的做法、新的經驗,不斷推進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努力提高黨建工作水平。

我們對以上工作機制將不斷完善,修改充實,切實加強我園黨組織的制度建設,用制度來管理黨員,教育黨員,使黨的基層組織不斷增強活力,更好地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為教育的健康穩定發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和思想政治保障。

黨建工作報告制度

為了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反饋支部黨建活動情況,使支部工作得到上級黨組織的及時檢查和指導,特制定黨建工作報告制度。

一、支部年初向黨組報送黨建工作安排,時間在三月底前。要求全年黨建工作目標明確、任務具體,既具有高標準又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二、每季度向黨組報告一次黨建工作完成情況,年終寫出全面工作總結,並根據上級要求和工作需要,隨時書面或口頭報告有關情況。

三、報告內容主要為黨支部職責和上級黨組織布置的任務完成落實情況,重點是黨員的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等項工作開展情況、方法措施及其成績效果。

四、報告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客觀全面反映情況,既肯定成績,總結經驗,也反映不足和存在的問題,並提出解決意見、辦法、措施。

堅持黨建例會制度 [篇2]

為進一步健全黨建工作的領導工作機制,形成抓黨建帶隊伍促發展的合力,更好地服務於加快温宿縣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現參照縣直機關黨建工作會議制度相關內容,結合我局實際,制定黨建工作例會制度(以下簡稱“黨建例會”)。

第一條 黨建例會組成人員

由黨組書記擔任總召集人,全局黨員幹部為例會成員。

第二條 黨建例會主要職責

(一)傳達、學習縣委和地區局黨組關於黨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要求,結合實際,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和措施辦法;

(二)交流黨建工作有關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與困難;

(三)瞭解、檢查黨組織貫徹《中國共產黨章程》、開展建設學習型黨組織活動、推進黨建工作、落實基層黨支部建設有關要求等進展情況;

(四)通過定期調研考評,研究分析黨政領導班子和各級黨組織領導幹部思想政治建設情況以及圍繞發展、履行職能、貫

徹落實廳黨組工作部署和作風建設、工作實績及隊伍形象等方面情況;

(五)其他需要研究的問題;

(六)向地區局黨組和縣委報告研究分析的有關情況。

第三條 黨建例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對黨建創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提出解決問題、指導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向黨建例會彙報工作開展情況;

(三)負責協調黨建例會的議題及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安排會議議程,做好會議記錄;

(四)承辦、督辦黨建例會議定的事項,處理日常事務;

(五)負責與成員的日常聯絡和溝通;

(六)承辦黨建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黨建例會工作程序

(一)黨建例會由總召集人主持。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二)黨建例會的議題由例會辦公室根據工作進展和需要提出,報總召集人審定;

(三)提交黨建例會的有關文件或事項,由例會辦公室在會前徵求有關成員單位的意見;

(四)黨建例會研究確定的工作意見,由例會辦公室整理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黨建例會總召集人簽發的實施和調研分析評價的落實,都必須做到作風深入、分析全面、工作紮實、務求實效。

堅持黨建例會制度 [篇3]

為加強黨組織建設,貫徹落實黨的政策方針,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及廣大基層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切實增強各基層黨組織抓好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通過基層組織建設,全面推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定期地瞭解黨組織的工作情況,及時掌握黨組織在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好的`思路,促進黨建工作再上新台階,現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會準備工作:由組織委員負責,確定例會議題、會議內容及相關的資料準備,各基層黨組織需解決的問題和反映的情況,應事前上報。例會由黨支部書記或分管組織工作的副書記參加,其他人不得代替參會。

二、例會召開時間: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召開時間一、二、三季度為每年第一個月的第一週的週一上午,第四季度為最後一個月的末週週一上午(同時上交各單位全年黨建工作總結一分)。例會地點一般設在三樓會議室,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三、例會主要內容:學習傳達中央、市、區關於黨組織建設工作的會議和文件精神;聽取黨組織負責人關於黨組織建設工作情況彙報;瞭解當月黨組織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基黨組織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開展業務培訓、交流學習、典型培樹等。在召開例會同時,要及時傳達市建設局黨委有關的文件及通知精神,例會內容由黨支部書記彙報本季度黨建工作情況(形成全面詳盡的書面材料)及存在問題,並提出下一個季度黨建工作打算,同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發表對黨建工作的看法及建議,確保黨建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例會採取座談交流的方式進行,要實事求是,暢所欲言,以達到相互瞭解,相互借鑑,全面提高的目的。

五、例會考情制度:例會嚴格實行點名考勤制度,考勤情況將與年終各基層黨建工作目標考核掛鈎,按一定分值加入年度工作目標考

核中。例會召開情況,作為黨建工作積分的重要依據。月例會、季度會積分結果作為年終黨建工作獎勵表彰的主要依據,並且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和黨建工作末位問責制。

六、例會主要形式:採取查看資料、經驗交流、實地參觀、學習等不同形式,務求實效。例會由組織委員、負責記錄、整理、存檔,作為基層黨建工作的一項工作內容。

標籤:黨建 例會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