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職場

鄉鎮人大主席工作職責5篇

職場2.52W
  篇一:鄉鎮人大主席的主要職責

(一) 組織代表學習和宣傳憲法、法律、法規、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並檢查瞭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執行情況;

鄉鎮人大主席工作職責5篇

(二) 組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進行視察、參加執法檢查、對本行政區域的重大事項進行調查、聽取鄉鎮人民政府的工作彙報、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上級國家機關派駐鄉鎮單位的工作;

(三) 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託,聯繫在本行政區域內居住和工作的上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助代表組成代表小組並開展活動,及時反映代表和羣眾對本級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四) 檢查主席團交由鄉鎮人民政府和其他有關組織辦理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情況,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主席團彙報;

(五)做好代表和羣眾的來信來訪工作,受理人民羣眾對本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申訴和意見,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主席團彙報處理情況;

(六) 依法組織選區選民辦理罷免或者補選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有關事項,掌握各選區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變動情況;

(七) 承辦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其他工作;

(八) 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篇二:鄉人大主席工作職責

人大主席職責

1、負責鄉人大全面工作。

2、主持召開鄉人大主席團的工作會議。

3、代表鄉人大主席團向人民政府報告鄉人大工作。

4、督促、檢查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議案、建議的落實情況。

5、負責組織人大代表視察、評議活動。

6、接待人大代表的來信來訪。

7、完成縣人大常委會交辦的有關工作。

  篇三:人大主席工作職責

人大主席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以及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

2、召集並主持主席團會議。

3、督促檢查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辦理情況。

4、負責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織代表開展調查、視察和對本級人民政府評議等項工作。

5、辦理人民代表的來信來訪、受理人民羣眾對本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6、向本級人民政府反映代表和人民羣眾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7、做好召開下一次人民代表大會籌備工作。 8、辦理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交辦的事項。

人大主席與被監督部門聯繫制度

1、人大主席應與被監督部門保持密切聯繫。 2、要經常深入被監督部門瞭解情況,開展調研、對其實施有效監督。

3、每季度末召開一次彙報會,聽取被監督部門對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處理情況彙報。

4、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被監督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座談會,研究對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落實情況及存在的問題進行督查。

人大主席走訪代表制度

1、聯繫代表、組織代表開展活動,瞭解代表和羣眾對本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情況。

2、以代表活動小組為單位、由人大主席組織鎮人大主席團成員、每半年對各代表活動小組的代表進行走訪、瞭解代表在執行職務、閉會期間的活動、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以更好的發揮其代表作用。

3、召開座談會,指導工作,解決問題、發揮作用。

人大代表聯繫選民制度

1、每位人大代表都要經常的深入羣眾、體察民情,瞭解民意。

2、要密切聯繫羣眾,聽取羣眾的意見、建議和批評,努力為人民服務。

3、以代表活動小組為單位,每半年召開一次選民座談會徵求選民意見,由代表向選民彙報履行代表職責,發揮代表作用情況,為選民辦實事情況,政府及相關部門落實及處理建議及意見情況。

4、代表應與本選區選民保持經常的密切的聯繫,傾聽他們的呼聲、幫助解決其實際問題及困難。

人大代表接受選民監督制度

1、進一步完善對代表的監督制約機制,通過代表向選民述職、選民對代表進行民主評議的方式健全對代表的監督制約機制,進而激發代表履行職責的積極性。

2、代表應與原選區選民或原選舉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回答他們對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動的詢問、經常聽取人民羣眾的意見,彙報自己執行代表職務等方面的情況,主動接受原選區選民或原選舉單位的監督。

3、代表每年應向原選區選民做一次工作述職,開展一次調查研究,聽取羣眾的意見、經常深入羣眾主動接受監督。

  篇四: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職責

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職責

一、檢查、督促憲法、法律、法規及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遵守和執行。

二、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衞生、民政、民族、社會治安等工作情況的報告,監督本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的部分變更。

四、檢查、督促本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辦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意見。

五、組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對本級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的工作進行評議和視察。

六、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接受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委託,聯繫本行政區域內的上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織代表小組開展活動。

七、受理人民羣眾對本級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申述和意見。

八、受理鄉鎮人大主席團成員、鄉(鎮)長、副鄉(鎮)長的辭職;決定接受辭職的,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九、在人大主席辭職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主席團成員中決定代理的人選;在鄉(鎮)長辭職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副鄉(鎮)長中決定代理的人選。

十、受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辭職;決定接受辭職的,通告該代表的原選區選民,並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十一、主持選區罷免和補選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工作。

十二、根據本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報告,確認下屆當選代表和本屆補選代表的資格,予以公告,分別向下屬和本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十三、決定召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時間和列席會議的人員名單。

十四、辦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交付的其他工作。

  篇五:鎮人大主席工作職責

鎮人大主席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以及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

2、召集並主持主席團會議。

3、督促檢查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辦理情況。

4、負責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織代表開展調查、視察和對本級人民政府評議等項工作。

5、辦理人民代表的來信來訪、受理人民羣眾對本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6、向本級人民政府反映代表和人民羣眾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7、做好召開下一次人民代表大會籌備工作。

8、辦理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交辦的事項。

標籤:鄉鎮 人大 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