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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保衞科的工作職責

職場2.62W

篇一:學校保衞科工作職責

學校保衞科的工作職責

1、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維護穩定、保障安全”的方針,保持校園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2、加強學校保衞工作的落實,對於突出事件須按照學校的決策妥善處置,確保學校大局的温度。

3、在學習黨、政領導下,充分發揮保衞處的職能作用,協助學校治安綜合治安委員會深入開展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為學校創造安全良好的治安環境。

4、積極查處刑事、治安案件;協助公安機關才查破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5、加強學校內部及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維護內部治安秩序;維護校園交通秩序。

6、抓好消防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

7、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衞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加強重點要害部門的保衞,確保重點要害部門的安全。

8、做好基層基礎工作。一是抓好各單位治安防火責任隊伍建設,二是開展調查研究,管理、控制重點人員,嚴密工作制度;三是做好各項保衞制度的落實,為實際工作服務。

9、抓好黨支部工作,加強隊伍建設,逐步提高整體素質。

10、做好校領導交辦的臨時保衞工作。

巡邏護校制度

1、堅持24小時巡邏護校制度,每班巡邏不少於2遍,每夜巡邏時間不少於6小時。

2、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按時上下班,並按要求堅持巡查,確保學校要害部位的安全。

3、值班巡邏護校中,要隨時接受公安機關對本單位的檢查,並配合其工作。

4、發現發展分子作案要奮力捕捉,發生事故時要奮力搶救,並及時報告處

篇二:學校保衞科職責

保衞科是學校保衞工作的主管部門,是學校的安全保衞機構,業務上受學校和當地公安部門的領導。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學校和上級公安

機關的指示,貫徹依靠羣眾,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組織羣眾進行綜和治理。健全學校各部門、班級治保組織,提高學校的自防、自衞和自治能力。

2、加強治安秩序管理,教育師生員工增強法制觀念,依靠羣眾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安全防汛)工作。

3、負責制定治安保衞、安全防火等工作的規章制度,制定要害和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範措施,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4、抓好學校的綜合治安管理工作。防止各種違法違紀活動的發生。加強安全防範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於未然。

5、負責全校的安全防火、防盜等工作。嚴格制度,健全組織,經常開展宣傳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6、加強對門衞的領導與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接待和來訪登記工作,充分發揮保衞人員在維護學校治安秩序中的作用。

7、建立健全治安保衞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做好平時與節假日的值班保衞工作。

8、負責搞好户籍管理工作。

9、不斷加強對治保人員的政策業務教育,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發揮其聯繫羣眾的橋樑與骨幹作用。

10、負責本科工作人員的考勤與年度考核。

11、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篇三:學校保衞科工作職責

保衞科是學校行政治安保衞工作職能部門,在政教處及學校領導和公安機關的業務指導下進行工作,其職責如下:

一、負責貫徹落實《學校內部保衞工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治安保衞工作。

二、負責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法制觀念,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

三、負責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做好嚴防國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事件的工作。

四、負責落實安全保衞責任制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做好防止盜竊、火災、破壞和其它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

五、負責調處學校內部治安糾紛,維護辦公區、教學區、生活區和其他公共場所治安秩序的工作。

六、負責校內有輕微違法但尚未構成犯罪的人員的.幫教工作。

七、負責配合公安機關查處學校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工作。

八、負責學校內外來商販的禁止工作。

九、負責學校治安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實行全日巡邏制度,保護校產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十一、負責領導與指導護校隊開展安全保衞工作。

十二、完成學校領導和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衞科內勤員崗位職責

1、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法制觀念,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

2、負責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做好嚴防國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事件的工作。

3、負責科內日常事務管理、公用物品的管理,接待外來有關人員;

4、負責學生的身份證辦理工作;

5、負責所在辦公室的內勤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保衞科治安消防管理員崗位工作職責

1、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法制觀念,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

2、負責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做好嚴防國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事件的工作。

3、協助科室領導做好學校安全保衞工作;

4、責學校的消防、治安工作,對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合理化的整改意見;

5、負責安全基礎防範工作,做好"人防、物防、技防";

6、負責學生治保組織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學校護校隊開展安全保衞的防範工作;

7、負責科室文件、檔案、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工作;

8、負責校內一般治安案件的查處,做好學生比較嚴重事故的查處;

9、配合轄區公安部門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留守管理員工作職責

1、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法制觀念,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

2、負責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做好嚴防國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事件的工作。

3、對週末、節假日留守學生的安全保衞負全責,指導、配合值周組及相關管理人員做好留守日安全、保衞、消防工作;

4、負責調處留守日治安糾紛,維護生活區和其他公共場所治安秩序的工作。

5、負責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做好嚴防國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事件的工作。

6、負責落實安全保衞責任制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做好防止盜竊、火災、破壞和其它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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