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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副校長的崗位職責

職場1.96W

1常務副校長崗位職責

常務副校長的崗位職責

1、主持黨校全盤工作;

2、負責組織召開校委會議,研究決定黨校教學、行政和後勤工作等重大事宜。重大問題須向校長和縣委有關領導請示彙報;

3、負責協調綜合、教學、總務工作及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

4、負責審批黨校的各項財務開支、報銷;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職業技術學校常務副校長崗位職責

為了強化管理、明確職責、增強責任,確保學校各項工作任務的高質量完成,特制定常務副校長崗位職責:

1、主持學校全盤工作;引領全體教職員工朝着正確的目標前進。努力打造一支“雙師型”的教師隊伍。

2、主管外聯工作,積極拓展各行各業培訓工作,爭取各級各部門對學校工作給予支持。

3、根據聯繫的職能部門、企業和社會的培訓業務,結合上級部門下達的培訓任務,督查培訓組開設各類培訓班工作情況。

4、負責組織召開校委會議,研究決定學校教學、行政和後勤工作等重大事宜。重大問題須向校長和上級等有關領導請示彙報。

5、負責選聘教師,確定教材,審查學校各項培訓工作計劃,合理安排各期教學人員。做好教學、總務、維穩工作以及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確保教職工在嚴謹的工作氛圍和優雅的環境中進行工作。

6、堅持勤儉辦學原則,管理好設備和經費,改善辦學條件,辦好集體福利。

7、根據職能部門、企業對培訓學校的要求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學校發展的長遠規劃。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9、強化職工擔當意識,激發隊伍恪盡職守、敢於負責的使命情懷。

10、培養團隊,並養成矛盾不上交,困難不迴避,責任不推諉的工作作風

3中國小部常務副校長崗位工作職責

中國小部常務副校長是該學部行政負責人,在董事長指導下,協助校總常務副校長主持學部工作,對學部負有全面領導的責任,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主持學部教育教學日常管理工作,確定學部工作目標,並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

二、根據黨的教育方針和董事會既定目標的要求,負責起草學部學期工作計劃,組織落實,並對完成情況進行督查評估。

三、領導和管理學部的教學工作,合理組織安排教學人員,保證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落實,經常深入教學一線,全面貫徹縣教育局及董事會教改和教研意見,推進學部教育、教學改革的實踐活動。

四、領導和組織學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設,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小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範,調查研究青少年學生的思想狀況及其特點,進行生動活潑、有效的`主題教育(如聖賢教育等)和良好心理素質的培養。配備素質較高的教師當班主任,充分發揮政治課、教師、班主任、共青團、學生會、少先隊、工會的作用,密切學部與家庭、社會的聯繫,加強對學生的校內外思想教育工作。協助總常務副校長做好招生、接送、穩定工作,學期中途,協助對學生進(招生)出(勸退或自動退學)把關,涉及經費問題報董事會審批。

五、領導體育衞生工作,貫徹執行《學校體育衞生工作暫行規定》。領導好體育課、課外體育活動和學校運動隊的訓練工作。

六、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學生參加生產勞動、公益勞動和服務性勞動,創造條件開展勞動和勞動技術教育。

七、提高教師隊伍的政治素質、文化素質、道德素質和身體素質,形成一支骨幹教師為中心的教師隊伍。

八、負責健全學部的行政指揮系統。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爭先創優,力爭成為專家型、業務型領導,強化考勤管理,對請假半天的可直接審批,對本學部嚴重違紀的教職工,具有解聘建議權,保證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自覺接受校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督查指導。

九、培養良好的校風,美化、綠化、淨化學校環境,為師生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工作條件。

十、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及時妥善處理,並及時向校董事會彙報。遇到學生病、傷情嚴重的,要立即處理,需要用錢的,可直接動用應急資金(董事會分別撥付中國小20XX元由專人保管,專款專用),但事後必須補辦相關手續,應由學生承擔的要及時催繳。對於日常管理中確需學校額外支付活動經費的,活動之前須報董事會批准方可進行。

十一、校董事會交辦的其它相關工作。

4黨校常務副校長崗位職責

1、主持黨校日常工作。

2、定期彙報黨校工作,召開黨校有關會議,安排落實黨校各項工作。

3、制定黨校年度和學期工作計劃。

4、編制黨校經費預算並掌握經費開支。

5、負責黨校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6、抓好黨校師資隊伍建設。

7、抓好黨校科研工作。

5黨校常務副校長崗位職責

1、根據黨委要求,負責制定黨校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學院中層幹部、後備幹部及新任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承擔全院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訓工作。

3、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開展對高級知識分子、民主黨派骨幹和其他各類人員的在職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培訓工作。

4、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和專題調研工作。

5、負責黨校兼職教員的聘任、管理、並對其工作進行考核、督促。

6、負責組織黨校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和進修工作。

7、負責指導分黨校開展培訓教育工作。

8、負責協助組織部做好黨建及組織發展工作。

9、完成院黨委和黨校校長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