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職場

鄉鎮周工作例會制度

職場1.65W

進一步加快城鎮化建設步伐,完善項目建設協調機制,加強對鎮區建設工程的跟蹤督查,確保鎮區各項建設工程按計劃進度有序推進,鎮人民政府決定建立城鎮建設工作例會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鄉鎮周工作例會制度

一、例會目的

嚴格按照工作計劃,以每月定期召開例會形式及時協調解決城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督查各項目工程推進進度,確保全年城鎮建設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例會人員

大例會參會人員:黨委書記、鎮長、分管領導、城建投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國土所所長、村鎮建設站站長。 小例會參會人員:分管領導、鎮城建投公司總經理、 副總經理、國土所所長、村鎮建設站站長。

三、例會規則

全鎮城鎮建設工作大例會由鎮長因工作需要召集主持,會議地點設在鎮人民政府5樓會議室。根據例會主要議題,可通知全部或部分成員參加,也可根據需要安排其他相關單位參加。小例會由城建投公司總經理召集主持,研究討論-公司重大事項。

四、例會審議的具體事項

大例會審議事項

1、審議鎮區總體規劃和規劃修編工作;

2、審議鎮規劃區內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的用地、

規劃等問題;

3、審議建立鎮區基礎設施長效運行管理機制等問題;

4、研究和協調城鎮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日常工作中出現的涉及用地、執法等具體問題;

5、審核通過鎮區基礎設施或項目建設徵地拆遷安置方案;

6、審議招商引資項目入園等具體問題;

7、審議政府土地出讓、轉讓等工作方案

8、需提交會議審議的其它事項。

小例會審議事項

1、審議公司工作計劃;

2、審核規劃區範圍內農户、居民徵用土地建設新房或者舊房改建自用等相關事項;

3、研究討論並編制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及項目建設實施方案、徵地拆遷安置方案等事項;

4、審議鎮規劃區內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的選址問題;

5、研究和協調城鎮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日常工作中出現的涉及規劃的問題;

6、審議徵地拆遷工作中的土地配置方案等相關問題;

7、審議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例會要求

(一)例會召開前3日,各項目負責人及時向辦公室報送項目實施情況及需政府協調解決的重大事項,由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擬定會議議題,由公司負責日常工作的副總經

理報召集人審定。

(二)辦公室對會議全程記錄建檔。例會召開後,根據工作需要,可印發相關會議材料,呈召集人審核簽發(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會議研究確定的事項,各參會單位、與會個人必須嚴格按照會議要求落實,按計劃推進項目建設。

(四)每次例會召開時,由各責任人彙報上一次例會決定事項落實情況,對於落實事項不予辦理、項目推進緩慢的,必須説明原因,如果因失職造成的,追究有關失職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

(五)例會通過民主集中討論形成決議。各成員單位要針對議題充分發表意見;在集體討論的基礎上,由會議主持人集中表述,形成決議。

(六)參加會議人員一般不允許請假。因故不能參加的,須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必要時可委託本單位代表參會;

(七)會議研究討論的事項,凡未明確要求傳達或尚未形成決議的.事項,參加會議人員及列席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該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鄉鎮周工作例會制度 [篇2]

為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全民安全意識,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委會全體成員及成員單位遵守本制度。

二、參會人員:安委會全體成員,安委會成員單位負責人。

三、會議時間:2、4、6、8、10、12月分別安排半天(具體時間另定)為安委會會議學習日。

四、安委會成員必須提前作好議題的準備,事先應上交安委會。

五、會議學習內容:學習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學習重、特大事故安全分析、通報等;傳達上級安全會議精神,總結前階段的安全工作,佈置近期工作。

六、會議學習要求: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會議學習期間認真聽,作好筆記,深刻理解精神,提出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各種意見和建議,分析各項事故產生的根源以及消除事故隱患辦法。

河北省鐵路系統:安委會安全分析例會制度

[日期:2015-10-17] 來源: 作者: [字體:大 中 小]

冀鐵字[2015] 號 2015年3月3日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規範安全管理,及時解決運輸安全工作中的超前性、傾向性和關鍵性問題,強化安全基礎,“規範管理、強基達標”工作,為把安全管理工作做深、做細、做實,特制定安全分析例會制度。

一、安全分析例會由分管運輸安全的領導或調度負責人主持,安全辦、運輸、公安(治安保衞)及各部門負責同志參加。

二、安全分析例會每月第一週的星期一下午召開,如遇特殊情況時間順延。

三、例會主要內容:

1.安全辦通報上月本單位運輸安全情況,針對發生的事故分析存在的傾向性問題,提出當月運輸安全重點工作建議。

2.運輸及各部門(包括車、機、工、電、輛、公安)彙報上月本部門安全情況。

(1)彙報本部門上月發生的險性以上事故,要逐件進行情況分析,主要內容包括事故原因、存在的問題,應汲取的教訓以及整改措施等。並負責督促抓好落實。

(2)彙報本部門落實上級有關安全工作、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下一步措施。

3.公安(治安保衞)部門通報上月沿線治安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當月工作重點建議,並負責抓好落實。

4.研究部署當月本單位運輸安全重點工作和要求。

四、要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和安全信息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嚴重險情等報告制度,建立事故統計分析台帳,有關情況要定期總結、分析。

五、安全分析例會日常工作由企業安全辦負責組織,並負責起草每月運輸安全情況通報及時上報省鐵路管理局安全辦。

六、本制度自2015年1月起施行。

鄉鎮周工作例會制度 [篇3]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及廣大基層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切實增強各基層黨組織抓好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通過基層組織建設,全面推進辦事處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經研究制定。

一、基層黨建工作例會,每月5日召開分月例會和季度會(每季度第一個月例會)。

二、基層黨建工作月例會由分管書記或分管鎮長主持,季度會由黨委書記或分管主任主持。

三、例會參加人員:月例會鎮分管書記、組織委員、組織員參加,下派書記、社區黨總支、街道黨(總)支部組織委員參加;季度會黨委書記、分管書記、組織委員參加,各社區黨總支、街道黨(總)支部負責人蔘加。

四、例會準備工作由組織委員負責,確定例會議題、會議內容及相關的資料準備,各基層黨組織需解決的問題和反映的情況,應事前上報辦事處。

五、例會主要內容:學習傳達中央、省、市、區關於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會議和文件精神;聽取基層黨組織負責人關於基層組織

建設工作情況彙報;瞭解當月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基層組織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開展業務培訓、交流學習、典型培樹等。

六、例會主要形式:採取查看資料、經驗交流、實地參觀、學習等不同形式,務求實效。

七、例會由組織員、組織委員負責記錄、整理、存檔,作為基層黨建工作的一項工作內容。

八、例會召開情況,作為黨建工作積分的重要依據。月例會、季度會積分結果作為年終黨建工作獎勵表彰的主要依據,並且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和黨建工作末位問責制。

九、特殊情況不能如期舉行,會前通知,各基層黨組織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參會的,會前請假,基層組織負責人向黨委書記請假,組織委員向分管書記請假,無故遲到、缺席者,追究組織負責人的責任。

十、本制度從2011年1月份開始執行。

標籤:例會 鄉鎮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