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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用化學品殘留監控制度

職場1.43W

一、為了實現公司質量安全方針和質量安全目標,加強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安全監測,對農業投入品的採購、收集、保管、使用實行全過程監控,特制定本制度。

農用化學品殘留監控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種植基地原料生產所需的各類肥料、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的採購、收集、保管、運輸、使用、記錄過程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1、種植基地經理負責本制度的組織實施,公司技術質量部負責本制度的實施監督;

2、種植基地負責農業投入品的採購計劃編制、並負責制度執行過程質量驗證和記錄。

3、基地經理負責按照生產操作技術規程要求提出生產資料的採購計劃;

4、植保員負責提出採購物質的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參與對採購的產品驗證工作;

5、技術質量部負責自制堆肥的技術指導,負責農業投入品使用的具體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培訓及相關記錄工作。

6、市場部負責生資採購、運輸、保管及相關過程的驗證和記錄。

7、辦公室負責制定農業投入品管理使用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投入品記錄過程的管理及記錄檔案的收集歸檔。

四、培訓和宣傳

1、建立基地農業投入品明示制度,定期公佈並明示基地允許使用、禁止或限用的`農業投入品目錄。

2、定期組織基地員工培訓,普及農業投入品管理使用要求和安全使用知識。

五、生資採購

1、生資採購由基地根據生產需求,提出採購計劃,經植保員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後,由採購供應部實施。

2、採購物資計劃中不得列入含有藥材生產禁止使用的肥料品種;農藥採購只能在本制度中農藥種類表規定的品種範圍內選擇。

3、物資採購計劃應清楚説明對採購物資的具體要求,包括; a、物質類別、規格、劑型、等級;

b、技術説明;

c、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d、要求供方提供的質量保證文件(包括產品登記證、生產許可證、質量標準檢驗合格證)等。

六、農家肥料的製備及收集

1、本基地可以使用的農家肥包括廄肥、沼氣肥、堆肥、綠肥、餅肥等。

2、農家肥必須就地製備就地使用。在不能滿足生產的情況下,需向周邊購買時,必須經檢驗符合藥材生產肥料標準的要求,

才能購進和使用。

3、基地自制堆肥必須經高温發酵,50-55℃的堆温必須持續5-7天,寄生蟲卵和病原菌的殺滅率達到無害化衞生標準。

4、嚴格控制綠肥種來源,種子生產單位必需具備種子生產許可證;經營單位必需具備營業執照、種子經營許可證,並出具種子質量合格證及檢疫證明,否則不得購進。

七、種苗投入控制

1、本基地自有苗圃嚴格按藥材生產規範要求育苗,並作好自測自檢工作;

2、嚴格控制外購種子、種苗來源,種子、種苗生產單位必需具備生產許可證;經營單位必需具備營業執照、種子、種苗經營許可證,並出具質量合格證及植物檢疫證明,否則不得購進。

八、農業投入品的運輸和保管

1、應根據農業投入品的類型、特性、運輸季節、距離以及產品保質貯藏的要求選擇不同的運輸工具。運輸應專車專用,裝運前應進行產品質量檢查,在產品、標籤與單據三者相符合的情況下才能裝運。運輸過程應有完整的檔案記錄,並保留相應的單據。

2、對採購的產品應進行驗證,對採購產品的驗證可採取在供方現場檢驗、進貨檢驗、查驗供方提供的合格證據等,由技術質量部門進行驗證工作。;

3、農業投入品驗證合格後進行標識後入庫,標識應清楚、

準確地表明產品的品種名稱、規格及狀態。按農業投入品的種類要求選擇相應的貯藏設施存放,不同產品要劃分區域,分類存放,擺放整齊,確保農業投入品不發生錯用、誤用。保證產品批次清楚,不得超期積壓;

4、外購的農家肥等大宗物資要選擇符合條件的地點堆放,專人負責,確保不受污染和損失。

九、農業投入品的領用

1、農業投入品領用前必須由基地根據生產實際需求,編制領用計劃,經技術質量部審核簽字並報總經理審批後,開具領用單,倉庫憑單發放。

2、凡涉及農藥領用的,領用計劃須先經植保員審查,符合使用品種、範圍、間隔時間的,簽註審查意見,再經技術質量部審核簽字並報總經理審批後,物資部門才能開具領用單,倉庫憑單發放。

十、農業投入品的使用

1、農業投入品的使用必須符合中藥材生產標準的規定,不得使用中藥材生產禁止使用的肥料和農藥品種。

2、廄肥和餅肥必須經堆漚腐熟後才能施用,沼氣肥必須經高温發酵及無害化處理後方可使用。

3、確因需要施用化肥時,化肥必須與有機肥配合使用,無機氮與有機氮之比不超過1∶1,但在採收期30天前必須停止施用化肥。

4、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使用城鎮垃圾和污泥、醫院的糞便垃圾和工業垃圾製成的肥料。

5、農藥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和《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執行,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購進和使用NY/T393-2000禁止的農藥品種。

6、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生產操作技術規程要求,優先採用農業措施,儘量利用燈光、色彩誘殺害蟲,機械捕捉害蟲,機械和人工除草等措施,防治病蟲草害。特殊情況下,限量使用限定的農藥品種,並嚴格控制使用次數。

十一、記錄

1、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記錄檔案,以保證產品的可追溯性,以便就產品的質量安全狀況向有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和消費者作出承諾。

2、各部門農業投入品記錄檔案必須如實記載農業投入品採購、收集、保管、運輸、使用的時間、數量、驗證等情況,包括農業投入品儲藏、領用記錄(品種、數量、供貨商家、領用情況、庫存等)。

3、規範田間檔案管理,如實記載農業投入品使用地塊、時間、使用量、無害化處理、使用效果、不良反應、作物生長狀況等信息,並隨時與相關部門溝通。

4、各部門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按規定填寫相關記錄,部門負責人應隨時檢查相關人員執行情況,確保記錄完整正確。

附:農藥種類表

一、可以使用的農藥

1、生物源農藥

⑴農用抗生素

防治真菌病害:春雷黴素,多抗黴素(多氧黴素),井崗黴素,農抗120,中生菌素等。

防治蟎類:瀏陽黴素,華光黴素。

⑵活體微生物農藥

真菌劑:蠟蚧輪枝菌等。

細菌劑:蘇雲金桿菌,蠟質芽泡桿菌等。

⑶植物源農藥

殺蟲劑:除蟲菊素、魚藤酮、煙鹼、植物油乳劑等。 殺菌劑:大蒜素。

拒避劑:印楝素、苦楝、川楝素。

2、礦物源農藥

⑴硫製劑:硫懸浮劑,可濕性硫,石硫合劑等。

⑵銅製劑:硫酸銅,王銅,氫氧化銅,波爾多液等。

二、禁止使用的農藥

1、有機合成的化學殺蟲劑、殺蟎劑、殺菌劑、殺線蟲劑、除草劑和植物生長調節劑。

2、生物源、礦物源農藥中混配有機合成農藥的各種製劑。

3、基因工程品種(產品)及製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