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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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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通用11篇)

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 篇1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思想上尊重、生活上照顧離退休老同志的有關精神,規範走訪、慰問、探望離退休人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慰問採取不同形式和靈活多樣的方法,對離、退休幹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訪,深入離退休老同志中間,主動聽取老同志對離退休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條 堅持重大節日慰問走訪。每年中秋節、春節對離、退休老幹部和遺屬進行走訪慰問,具體形式和實施辦法在節前由局長辦公會議確定。

第四條 堅持住院慰問。對生病住院的離、退休幹部,及時安排人員前往慰問,積極幫助老同志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第五條 堅持電話聯絡。電話瞭解詢問離、退休幹部近況,特別是關注身體狀況差、年齡大、獨居的老同志,涉及重要問題的要及時彙報。

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 篇2

一、為使全院職工及時得到組織的關心,特制定本規定。

二、醫院職工住院包括因急危重症在急診科搶救但未及時辦理住院手續的情況。

三、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的,由各科室自行組織探望;住院報病重病危或進行重大手術的,由醫院相關部門和院領導進行探視。

四、探視規定:

1、在職職工:副高以下職稱人員病重病危的,由工會和人力資源部等部門代表醫院探望;副高以上(含副高)人員病重病危或工傷人員,由黨院辦、人力資源部和工會代表醫院探望。

2、離退休職工病重病危的,由離退休辦公室代表醫院探望。

3、在職、離退休院領導,國務院特貼專家,名老專家及科室主任病重病危的,由院領導探望。

五、上報規定:

1、在職職工、退休仍上門診的專家病重病危由隸屬科室報工會,工會根據情況通知相關部門。

2、離退休院領導及不上門診的名老專家病重病危,由離退休辦負責通知黨院辦。

六、處級以上幹部、國務院特貼專家、名老專家病重病危的,由工會通知人力資源部報大學組織部。

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 篇3

第一條 為營造關心、愛護幹部的良好氛圍,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幹部管理理念,規範科級及以上幹部生病住院探望慰問工作,結合東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幹部包括縣級幹部、區委管理的科級領導幹部、科級及以上離退休幹部。

第三條 幹部生病住院,由幹部所在單位於幹部請假或住院當天向區委組織部或區委老幹部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住院幹部病情、住院時間、所住醫院、科室及病房牀位號等相關情況,特殊、緊急病情必須及時報告。

第四條 區委組織部、區委老幹部局接到幹部生病住院報告後,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探望慰問。

第五條 探望區級領導幹部,由區委或區政府領導和區委組織部領導參加。

第六條 探望享受縣級待遇幹部,由區委組織部領導和幹部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參加。

第七條 探望科級領導幹部,由區委組織部領導和分管區領導參加。

第八條 探望離退休區級領導幹部,由區委或區政府領導和區委老幹部局領導參加。

第九條 探望離退休享受縣級待遇幹部,由區委老幹部局領導和幹部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參加。

第十條 探望罹患重症領導幹部由區委或區政府領導和區委組織部領導參加。

第十一條 探望其他幹部,所在單位可參照執行。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 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攀枝花市東區幹部生病住院探望慰問標準

附件:

攀枝花市東區幹部生病住院探望慰問標準

1、探望慰問區級幹部標準 600 元

2、探望慰問科級幹部標準 200 元

3、探望慰問罹患重症幹部標準 800 元

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 篇4

一、報告的範圍和對象

報告、看望因病住院的領導幹部、離休幹部和縣級退休幹部,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進行。各級黨組織向縣委組織部、縣委老幹部局報告的範圍和對象是:

1、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和縣直各部門的領導班子成員;

2、由縣委老幹部局管理和服務的離休幹部、縣級退休幹部。

二、報告和受理的程序

1、在職領導幹部因病住院情況的報告與受理。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和縣直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因病住院後,所在單位黨組(委)應在三日之內向縣委組織部報告。報告時應報告病由、住院地點、醫治情況及治療效果等。

2、離休幹部和縣級退休幹部因病住院情況的報告與受理。離休幹部和縣級退休幹部因病住院後,其家屬要及時向單位老幹部工作人員或分管領導報告,老幹部工作人員應在三日之內向縣委老幹部局報告。

三、看望慰問辦法

1、各級幹部因病住院後,所在鄉鎮、部門的黨組織應及時看望慰問,主要負責人應帶頭出面看望慰問。

2、鄉鎮、縣直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因病住院,一般由縣委組織部看望慰問,酌情邀請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到醫院看望慰問。

3、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和縣直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因病住院,由縣委組織部酌情進行看望慰問。

4、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和擔任過縣級實職的離退休幹部因病住院後,由縣委組織部、縣委老幹部局看望慰問,酌情邀請縣委、縣政府領導到醫院看望慰問。其他離休幹部和縣級退休幹部因病住院,由縣委老幹部局負責看望慰問。

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 篇5

為進一步加強幹部管理與服務,體現組織關心關愛,根據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因病住院的在職領導幹部實行報告看望制度。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告範圍與對象

報告因病住院的在職領導幹部,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進行。

1、向市委組織部報告的範圍和對象是:市“四大家”領導、鎮(辦園場)和市直一級單位主職幹部。

2、向各單位黨組織報告的範圍和對象是:鎮(辦園場)和市直一級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市直二級單位(內設機構)副科級以上領導班子成員。

二、報告內容與程序

1、報告與受理:市“四大家”領導因病住院後,由相應的`辦公室負責人報告;鎮(辦園場)和市直一級單位主職幹部因病住院後,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告知對象:市委組織部(幹部科),聯繫電話:xxx。

2、報告內容:就醫基本情況及需要報告的其它情況。

3、報告時限:一般情況應在住院當天或次日報告;病情緊急或出現嚴重病情及時報告。

4、報告方式:採取電話報告與書面報告相結合的方式。一般情況以電話報告為主;特殊情況或需要特別請示的可書面報告;特別重要的情況,可直接報告市委組織部主要負責人。

三、看望慰問辦法

1、市“四大家”領導因病住院,由市委組織部酌情邀請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看望慰問。

2、鎮(辦園場)和市直一級單位主職幹部因病住院,由市委組織部領導看望慰問。

3、鎮(辦園場)和市直一級單位領導班子副職、市直二級單位(內設機構)副科級以上領導班子成員因病住院,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安排本單位負責人及時看望慰問。

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 篇6

探望慰問傷病離退休人員,是關愛老同志、給老同志送温暖的一項重要工作。為切實把該工作落到實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凡因傷病在長沙市內醫院住院或長期在家卧牀不起的離退休人員,離退休工作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及時探望慰問。

二、離退休工作處是探望慰問工作的責任處室。要經常與離退休人員原工作部門、醫院等保持聯繫,及時瞭解和掌握離退休人員病情與住院信息。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確保離退休人員的傷病和住院信息互通不遺漏。

三、離休人員、退休廳幹、其他退休人員的探望慰問由離退休工作處負責組織。探望慰問要充分尊重病人及家屬的意見,探望慰問前,工作人員應先向處領導報告探望慰問的對象、地點和時間,然後按程序組織實施。儘量一次探望慰問多人,避免重複。

四、嚴格探望慰問登記手續,工作人員要詳細登記慰問對象、時間和地點,慰問品或金額等內容,並有兩人簽名認可。

五、探望慰問病人的次數、慰問品或慰問金的標準如下:

1、傷病住院的,原則上每年探望慰問一次;長期在家卧牀不起的,原則上春節前上門慰問;空巢老人和失獨老人不定期走訪慰問。

2、探望慰問傷病住院和長期在家卧牀不起的,送慰問金,標準為500元。

六、凡因傷病在長沙市以外醫院住院或長期在異地卧牀不起的離退休人員,離退休工作處視情況組織有關人員前去探望慰問。確因客觀條件所限不能前往探望慰問的,由離退休工作處領導電話慰問。

七、探望慰問時,要注意瞭解病人思想和疾病情況,鼓勵與疾病做鬥爭,要主動了解並積極協助解決病人的實際困難。

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 篇7

根據我校離退休工作的實際情況,離退休教職工因病住院看望作如下規定:

1、離退休教職工因病住院的,離退休工作處和相關二級學院(部門)應及時進行慰問。

2、本處瞭解的離退休教職工住院情況應及時登記到《杭州師範學院離退休教職工住院情況登記本》上,並通報結有關二級學院(部門)和衞生所。

3、做好定期探望工作,主動關心住院老同志的病情,對有特殊困難的老同志,應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並做好思想工作。

4、離休老領導住院情況及時通報分管領導,由本處和組織部有關負責陪同學校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進行探望。

5、對離休幹部、退休廳局級幹部要有處領導和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探望,並做到定期探望,瞭解情況。

6、重要情況應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和部門彙報,校領導探視應派人陪同前往。 一般退休教職工由本處負責聯繫的工作人員進行探望。

7、因病住院離退休教職工探望慰問的慰問品由離退休處根據學校慰問標準負責購買。

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 篇8

一、對於生病住院的職工,醫院工會應組織相關人員及時前往慰問探視,力所能及的為住院職工解決住院期間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慰問人員範圍:醫院在職在編職工、合同制用工人員、離退休人員。

三、慰問標準和頻次:慰問住院職工每人每次開支不得超過300元的慰問品,無論職工本年度內住院幾次,醫院工會均按照每人每年一次的標準進行看望慰問。

四、慰問活動:

醫院領導住院,由工會主席、副主席和其他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前往看望慰問; 醫院科室領導住院,由工會主席和分管科室的黨政領導前往看望慰問; 醫院在崗職工住院,由工會主席、分管科室的黨政領導和相應科室領導前往看望慰問; 醫院離退休職工住院,由工會主席、分管離退休工作的黨政領導和黨辦主任前往看望慰問。

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 篇9

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為更好發揮工會組織聯繫職工羣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用,進一步增強幹部職工團結互助,強化工會組織對職工的關心,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對象

凡是XXX局系統的在職幹部職工、離退休人員及以在職幹部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適用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一)在職幹部職工因病住院治療或患病長期在家休養的,女職工生育的。

(二)離退休人員因患病長期住院治療的。

(三)在職幹部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因患非普通疾病住院治療的,進行手術治療的。

(四)適用對象去世的。

(五)如遇到有影響到職工正常生活和工作的重大突發事件的情況。

三、慰問標準

結合本地風俗習慣,以精神鼓勵和實物慰問為原則,每次看望慰問的金額標準為300元。離退休職工敬老節期間,由系統工會統一組織看望慰問一次。

四、組織實施

對發現符合看望慰問範圍的對象,由各對口科室的工會幹事負責立即報告系統工會領導後組織看望慰問。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看望慰問的,由系統工會會議研究決定後組織慰問。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並由XXX局工會負責解釋。

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 篇10

根據學校財經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對我校生病住院的離退休職工進行看望慰問,具體規定如下:

一、慰問範圍:

因生病住院的本校離退休人員

二、看望慰問標準:

1、看望住院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次100元。

2、原則上每人每年持慰問金看望慰問不超過四次,即每個季度持慰問金看望一次,如每三個月住院2次或2次以上的,第二次住院看望不持慰問金。

3、出院後才告知離退處的,原則上需持出院證明方能領取慰問金。

三、組織實施工作

1、每次外出慰問,必須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前往,原則上由處領導牽頭組織實施。

2、慰問經費從離退休人員福利費中列支。

3、辦公室主任要做好每次慰問的相關記錄。

離退休住院探望制度 篇11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離退休經費管理,更好地保障離退休幹部生活待遇、落實“老有所醫”,依據政策精神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離休老同志住院慰問

1、普通住院慰問:每人每次500元;

2、住院手術慰問:每人每次1000元;

3、一年內既有手術,又有普通住院的,慰問費總額不超過3000元。

二、退休老同志住院慰問

1、普通住院慰問:每人每次200元;每年每位老同志的普通住院慰問費最多不超過600元,如一年住院超過3次的,3次以後僅慰問不再給慰問金;

2、住院手術慰問:每人每年500元;

3、如有老同志在住院期間沒有告知我處工作人員的,沒有進行探訪慰問的,出院後一個月以內可憑出入院單據到我處,按本款1、2條的辦法給予老同志住院慰問金;

4、一年內既有手術,又有普通住院的,每人每年的慰問費總額不超過1100元。

三、重大疾病慰問

1、經醫院檢查確診患有癌症或需進行器官移植的,當年給予一次性慰問金1000元。

2、因重大疾病住院,當年個人自付費用超過本人年收入5倍的,一次性給予補助20000元。

四、遺屬慰問

1、對於當年去世的老同志,一次性給予遺屬慰問費1000元;

2、對老同志的配偶或父母去世的,一次性給予遺屬慰問費500元。

五、其他情況

對在門診進行小手術的視為普通住院慰問。

本辦法由離退處解釋,不盡之事由離退處視情處理

本辦法從20xx年1月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