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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省2015年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方案

吉農機字[2015]187號

林省2015年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方案

各市(州)農委、長白山管委會環資局、縣(市、區)農業(農機局):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方案》、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切實做好2015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農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吉林省2015年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吉林省2015年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方案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機[2015]21號,以下簡稱《通知》)、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切實做好2015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農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紮實推進我省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加強農機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全面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為主線,以提高“上牌率、檢驗率、持證率”為重點,按照《通知》精神要求,紮實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和宣教“三項行動”,切實加強農機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監管隊伍“三項建設”,嚴格依法行政,排查事故隱患,創建平安農機,提高監管能力,以安全發展促進農業機械化科學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大農機安全執法力度,使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無牌行駛、無證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得到有效監控;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促進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使農機事故得到遏制;加大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使安全發展理念得到增強。通過加強農機安全生產“三項建設”,推進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化,進一步完善農機安全法制機制,增強農機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監管隊伍素質,使農機安全監管水平明顯提升;提高農機安全監理“三率”水平,繼續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促進農機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三、工作重點

(一)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執法行動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及其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要嚴格依法行政,切實履行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各項法定職責,按照省政府要求,根據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嚴厲打擊、查處農機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檢查各地執行安全生產法律、規章、規範性文件、安全技術標準等情況;查處農機安全監理機構違法違規發放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等行為;檢查農機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對已發生的農機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嚴厲打擊和查處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違法載客、超速超載、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保障農機安全生產。

(二)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生產治理行動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及其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要繼續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治理行動,重點排查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農機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建立與落實情況;排查農業機械機庫棚、維修、儲油等設施安全情況;排查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的登記、年度檢驗情況;排查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的申領、換髮、審驗情況。加大力度,對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無牌行駛作業、不按時參加安全檢驗的現象進行整治,對駕駛操作人員無證駕駛的現象進行治理,努力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註冊率、檢驗率,提高駕駛操作人員持證率,消除事故隱患。

(三)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及其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要根據《通知》精神,切實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各地要開展好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加強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的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強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崗位培訓工作,提高安全執法人員素質;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農機安全宣傳片,組織廣大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開展日常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農民機手的安全意識。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及其農機監理機構要結合創建“平安農機”活動,制定宣傳計劃,繼續做好“六個一”的宣傳活動,即在每個鄉鎮組織一次“平安農機”宣傳教育活動,給每個農機手送一封創建“平安農機”倡議信,為廣大農機手和羣眾放映一部“平安農機”教育警示片,向每個村送一套“平安農機”安全宣傳掛圖,給每個農機户送一本“平安農機”知識手冊,在每個村及中國小校上一堂“平安農機”知識課。要把農機安全宣傳工作落到實處,切實增強農民羣眾和農村中國小生的安全意識,營造全社會重視農機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農機安全生產法制機制建設

按照《農業部關於修訂部分規章的決定》(農業部第11號令),貫徹落實修訂的《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拖拉機登記規定》、《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安全監理規定》等規章,組織開展《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辦法》培訓和宣貫工作,各地認真做好農機事故應急和農機事故處理工作。

完善安全生產考核制度,要積極爭取政府重視和支持,將農機安全生產工作列入當地政府工作考核內容,形成一級抓一級、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將農機安全生產與農機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督促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導致重大事故的,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追究責任。

(五)加強農機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

貫徹落實全國農業機械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積極推廣寧夏、甘肅白銀、遼寧大連等地免費安全管理經驗,探索農機安全保險新途徑,各市(州)在有條件的'縣(市、區)積極開展試點工作。做好《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2009-2020年)》農機安全監理體系建設項目,加強督導檢查,改進農機安全監理設施設備條件,增強安全監理公共服務能力。配合國家“金農”工程項目《全國農機安全監管信息系統》網絡監管審批軟件項目的啟動實施工作,加快推進全國農機安全監理信息網絡建設。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及其農機監理機構要完善相應的農機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規範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要落實農機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責任制,及時、妥善處理重大農機事故。

(六)繼續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

繼續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着力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三率”水平。“十二五”期間全省創建30個“平安農機”示範縣,加大對示範縣的檢查和支持力度,優先安排相關建設項目,進一步提高安全監管能力,提升水平,規範業務,樹立良好形象。爭取各級財政投入,保證創建工作持續開展,將開展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的着力點、工作重心向基層延伸。充分發揮縣鄉兩級政府在創建活動中的作用,通過政府整合公安、安全監管、交通、教育以及村級組織等各方面管理資源,確保鄉村推進“平安農機”創建工作的深入、持久開展。調動農機合作社、農機作業公司等新型農機服務組織的積極性,進一步完善農機安全監管網絡,使創建工作深入到村户。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制定提高“三率”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層層落實,加強對各級監理機構的組織領導和績效考核,確保完成全省2015年的“三率”目標任務。

(七)加強設施農業裝備安全監管工作

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捲簾機等設施農業裝備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及其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要有針對性的對捲簾機、微耕機等設施農業裝備的安全隱患開展專項治理、重點檢查,及時排查安全隱患、更新補貼機具。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及其農機監理機構要積極爭取財政資金支持,保障專項治理工作所需經費,並及時對工作進行總結,宣傳取得的階段性成效,提高設施農業裝備的安全生產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年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把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與當地“三農”工作結合起來,與推進農業機械化工作結合起來,與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結合起來,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促進農機安全生產,保障農村社會和諧發展。

(二)細化方案,明確任務。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及其農機監理機構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認真調查研究,制定具體的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進度安排,紮紮實實做好農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

(三)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要在做好日常安全監管工作的基礎上,加強對重點地區、重要場所和重要農業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管和監控,特別是要突出抓好“春種”“秋收”期間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突出農機作業服務組織安全責任落實、違規異地發牌發證行為整治、偽造變造牌證及標誌行為治理等工作重點,全面推進農機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開展。

(四)強化監督,大力整治。各市(州)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的指導、監督檢查,及時研究、協調解決活動中出現的問題,穩定和改善農機安全生產形勢。要對活動過程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掌握情況,對本地區活動進展情況進行專項抽查;對突出問題、重大事故隱患加強排查力度,對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要分析原因,研究對策,深化整治效果,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制度和辦法,着力構建農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各市(州)農機化主管部門要認真總結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的工作成效和經驗,請於5月15日、11月15日前將本地半年、及全年“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總結上報省農機安全監理總站。

聯繫人:王 帆

電 話:(0431)86805318

郵 箱: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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