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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通用12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通用12篇)

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篇1

為了進一步夯實消防工作基層、打牢消防工作基儲促進鄉鎮、街道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渝辦發[2009]126號)要求,區政府出台了鄉鎮消防安全管理規範化建設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任務目標

以貫徹《消防法》為指導。以建設“平安南川”為目標,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鄉鎮職能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制、機制,推動完善消防安全服務網絡體系,延伸和擴展消防安全觸角,強化和夯實消防基層基礎,全面提升城鄉消防安全水平。在2010年,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全部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成立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並僱用一名合同制消防員,所有行政村全部成立村委會消防工作小組。

二、建立消防組織機構

(一)建立健全鄉鎮防火安全委員會。鄉鎮防火安全委員會是鄉鎮政府的非常設議事機構,其主任由鄉鎮政府主管消防安全的負責人擔任,其主要任務是在鄉鎮黨委、政府領導下,指導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鄉鎮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鄉鎮可以單獨設立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也可以依託綜治辦辦公。並應該做到“六有”。

(三)建立健全村(居)消防工作小組。村(居)消防工作小組為消防工作自治組織,由村(居)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本區域的防火自救工作。

三、明確消防工作職責

鄉鎮政府的消防工作職責是建立健全消防組織機構和工作制度,研究、部署、檢查行政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消除火災隱患;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並承擔火災撲救工作。

四、健全基本工作制度和基礎台帳

(一)消防工作會議制度。鄉鎮政府每年召開一次轄區消防工作會議,總結年度消防工作,表彰先進單位,部署來年消防工作。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鄉鎮政府應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針對本轄區薄弱環節和重點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並形成文字材料,存檔備查和上報公安消防支隊或抄送公安派出所。

(三)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每年的119消防日期間,組織開展一次大規模的消防宣傳活動。平時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宣傳,對市民進行消防知識培訓講解,組織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練。

(四)建立基礎台帳。主要內容為:轄區基本情況,包括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設施、消防組織機構;消防工作會議記錄、紀要;消防工作考核、表彰情況;消防安全檢查記錄;消防宣傳培訓活動影像、圖片、文字資料。

《指導意見》出台後,區政府將把鄉鎮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領導班子政績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等內容,凡工作不落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能評“先進單位”、“平安鄉鎮”。鄉鎮政府也應將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納入部門考核內容,對辦公室人員實施量化考核,並與評選先進和個人福利待遇掛鈎。

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篇2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必須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衞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並建立巡查日誌。

三、消防巡查日誌要對每日巡查情況做詳細記錄,並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併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採取積極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篇3

一、消防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全體師生都必須高度重視,人人都有責任搞好學校消防工作。

二、學校消防工作的`指導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嚴格遵守《消防法》。

三、學校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擔任組長,主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主任為組員。消防領導小組的責任是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宣傳,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檢查和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和採取應急手段,確保學校消防安全。

四、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校長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是:

1、貫徹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分管副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應履行的職責是:

1、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擬定年度消防計劃,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確保滅火器材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確保消防安全標誌完好。

六、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主管領導與各處室、教研組、班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與教職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七、對消防重點部位如實驗室、微機室、圖書室、主控室、電教室、財務室、配電室等實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自職責,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安全標誌,定期檢查、檢驗、維修、更新滅火器藥品,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並對有關人員定期進行消防滅火技能的培訓,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

八、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間巡邏制度,落實到人,由總務處負責安排和檢查並建立記錄。

九、堅持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消防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嚴禁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準在校內隨意亂燒舊書本、廢紙等。

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篇4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村(社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辦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眾財產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各村(社區)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則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 各村社區(村)的.第一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村(社區)應當在公安消防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五條 各村(社區)制定其相應的重點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條 各村(社區)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第七條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情節的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八條 本制度適用於規範和指導各村(社區)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辦。

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篇5

一、為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村農村消防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在本村內的各單位要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履行各項消防安全職責。

三、村民委員會應當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管理。農村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機構指導、鄉鎮派出所具體負責抓好落實。

四、對在農村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五、要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負責對村民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及時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組織力量撲救火災;重大節日、火災多發期,組織專項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六、建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的`理論學習、業務訓練由公安消防機構負責指導。義務消防隊員要學習宣傳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參加消防安全培訓、火災撲救、防火安全檢查、滅火演練和維護保養消防器材。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消防標誌,不得毀壞消防設施。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暴危險物品和使用電器設備、燃氣用具的單位、個人,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八、制定農村防火公約和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九、在火災撲滅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和公民應當保護現場,並配合公安消防部門查明火災原因。

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幼兒園的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在校學生的交通與消防安全意識,保障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創建平安校園,根據上級指示,我校成立了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教育活動組織機構,並建立了完善的制度措施,切實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專項整治,特制訂如下方案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使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誌進一步規範,廣大師生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與應急措施,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使學校周邊環境進一步改善,確保我學校、幼兒園安全形勢穩定有序。

二、組織機構

成立專項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劉海安;副組長:趙躍申、江保善;成員:何申強、曹東浩、何書平、趙玉芬、江冰。

三、工作內容

重點檢查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識,與相關部門協商完善校門口路邊減速指示標誌,完善幼兒園接送制度,制訂嚴密的方案,認真落實。學校、幼兒園加強消防設備配備,整理學校、幼兒園現存不安全因素。

四、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加強安檢,切實整改學校周邊交通安全隱患。

加強對學校、幼兒園門前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情況的排查梳理。對接送學生的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學生接送制度,並逐一登記,確定責任人。

2、注重宣傳,加強教育,提高學生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

學校要利用多種形式和活動對學生和家長進行面對面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交通安全教育,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逐步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提高安全防範意識,維護自身交通安全。

3、加強教育,樹立意識,有效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學校、幼兒園與相關責任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每週一次講話,每天一次提醒,利用媒體形式,運用有力教材教育學生。領導小組定期排查、總結安全隱患,制訂相應方案,不斷努力,預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教職工要從服務學生、維護安全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到加強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認識,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狠抓各項措施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2、加強督導,推進工作。強化對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學校(園)師生和羣眾對交通安全管理進行監督,促使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篇7

消防工作是關係人民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大事,學校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關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為做好學校的消防工作,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消防工作的法規、條例,組織和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以增強廣大教師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分管消防領導(總務處)要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尤其對重點部位,如機房、圖書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配置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維修,確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並加強保養。

四、保證所有通道暢通,各樓道均不得堆放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時間要關閉掉不需要的電源開關,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

五、各部門安裝電器要統一報總務處,由電工負責安裝,其他人員不得亂拉電線、亂裝電器。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發生火災的場所隨意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吸煙或使用明火。辦公室、教室、計算機房、圖書閲覽室等處下班最後離開的同志要關燈、關窗,確認沒有火險隱患後方可鎖門離開。

六、發現火情,立即報警,積極組織撲救,並要迅速查明火因。

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篇8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我站消防管理工作,消除各種火險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一、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A 、我站成立以副站長劉京昆為組長、謝紅軍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實施對全站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設在後勤部門,由樑海艦負責。站組長為第一負責人;班組(隊、科)負責人為本部門第二責任人;班組設消防安全員;站建義務消防隊,形成全站消防安全管理網,做到組織、職責、制度“三落實”。各級負責人要盡職盡責,做好管理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作變動時要做好交接工作。

B 、裝備各種消防器材。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規定》,根據不同部位的具體情況和消防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並設專人管理,使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狀態,做到防患於未然。

C 、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對全站員工及新入站員工實行三級(站、部門、班組)消防按教育,使全體員工達到“四懂四會”的要求。

D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站領導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以“四查”(即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現場及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態)為內容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並及時研究解決。

E 、健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養情況記錄、滅火器檔案,檔案要做到內容完整,圖字清晰,隨時記載,管好用活。

F 、對各類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並認真填寫事故報告,調查處理表,嚴肅查處違反消防規章制度和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並將事故調查結果及時上報。

G 、消防安全工作必須抓好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五個環節。對於認真執行防火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災事故,在消防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由站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於違反消防規章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的部門、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二、站分級放火安全崗位責任制

1 、站消防安全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A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法規。

B 、組織實施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C 、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D 、督促部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執行和遵守消防法規的自覺性。

E 、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G 、組織制訂消防預案,組織帶領員做好火災撲救、火災現場保護工作。

H 、組織火警、火災事故的查處,追查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

I 、負責對消防有功和失職人員實施獎懲。

2 、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崗位職責

A 、在上一級消防負責人的領導下,監督、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B 、確定本部門消防職責和任務。

C 、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D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E 、確定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F 、領導本部門的義務消防組織工作。

G 、指導監督本部門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H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並協助消防安全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3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A 、在上一級防火負責人的領導下,監督、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消防規定,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

B 、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協助整改火線隱患。

C 、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D 、定期對本班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

4 、員工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A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法規,負責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誰在崗誰負責。

B 、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C 、班前班後對本崗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D 、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宣傳和義務消防隊組織活動。

E 、達到“四懂四會”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補救方法,懂逃生方法;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險肇事故,會逃生。

F 、保證本崗位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及衞生,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G 、發生火情積極參加撲救。

三、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A 、為提高廣大職工對消防安全工作的認識,提高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對班組(隊、科)進行普遍、深入、經常地消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及操作技術培訓。

B 、對新入站職工(包括臨時工、徒工、實習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必須進行三級(即站、部門、班組)消防安全教育。

一級教育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進行。內容包括:消防安全方針、危險性質和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防火防毒急救常識等。

二級教育由站消防領導小組組織進行。教育內容:各部門崗位的`危險特點及機械設備特點與事故預防方法,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項等。

三級教育由班組織進行。教育內容:本崗位的火險危險性、崗位防火安全制度等。

C 、凡從事鍋爐、電工、特殊危險操作工種的員工,由專業主管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班,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參加操作。

D 、日常教育,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四大節日”(元旦、五一、國慶節、春節)前,要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滅火技能,不斷提高職工的消防意識自防自救能力。

E 、承包單位來站內從事工程施工,危險性大的作業,由承包單位與我站安全管理部門簽定施工協議書,對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知識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項教育,施工中的防火措施由施工隊進行組織負責實施。

四、重點部位消防安全制度

A 、重點消防安全部位:

B 、凡被確定為重點部位的崗位,一定要認真執行有關管理規定,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配備消防器材,做到防患於未然。

C 、凡重點部位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遵守操作規程,因違章操作,違反防火制度,造成事故的要嚴明制度,追究責任。

D 、重點部位工作人員要由政治可靠,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對上崗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教育或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工作和操作。非工作人員未經批准禁止介入。

五、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A 、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由站消防安全小組統一採購調配。

B 、各班組(隊、科)的消防設施及器材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做好日常維護及檢查,發現器材失效應及時報告站消防安全小組進行調換。無故丟失或損壞,對責任班組(隊、科)進行經濟考核。

C 、消防器材只能用於消防,不得挪做它用。

D 、部門或個人私自動用消防器材,影響消防工作造成後果要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六、火警、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A 、凡發生火警、火災事故,首先發現者應立即向站主管領導報告,並採取撲救措施和報火警。

B 、發生火警、火災事故的部門應在2 4小時內將具體情況報告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並積極組織事故分析會,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責任,吸取教訓。

C 、火警火災事故發生後,站領導要及時指定站消防安全小組與發生事故的班組(隊、科),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

D 、調查分析事故應對事故現場情況和事故當事人、見證人提供的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分析,確定事故原點及造成的原因,查明責任。

E 、對於違反規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及間接責任者,視造成事故的後果及認識態度,按站消防安全獎懲制度處理。

F 、站消防安全小組對事故調查分析後,應制定防範措施,並提出處理意見,報站領導進行處理。

七、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A 、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工作方針,認真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隊、科),由站對班組(隊、科)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員和職工進行表揚及獎勵。

對避免重大火災事故,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或獎勵。

B 、凡不認真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未按規定落實防範措施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降薪等行政處分,後果特別嚴重的移交公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C 、對於有章可循、違章作業造成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D 、各班組(隊、科)對職工的獎勵與處分,按站規定的審批手續辦理。

八、火警處理制度

A 、發現火情,在場人員應立即撲救並報告,站消防安全小組接到火警報告後,立即通知站領導。

B 、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並立即召集當班消防人員,攜帶消防器材迅速趕赴現場,查看火情大小,即使撲救。

C 、火情不大時,就立即用滅火器撲滅,分析引起火災的原因並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D 、無法用一般滅火器撲滅時,應及時組織在崗人員利用室內、外消火栓進行撲救。

E 、火情較大時,應立即報火警1 1 9 。

F 、報火警應準確無誤的報告詳細情況,火警地點、燃燒物質及火勢大小,報告報警人姓名、電話號碼並派專人在失火地點處接應。

G 、警衞人員對大門和所有出口進行封鎖,嚴禁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H 、消防人員應積極協助消防隊的救火工作,保護火災現場,並配合調查起火原因。

I 、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將火災調查情況報站領導。

九、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K消防安全檢查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任務是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做到防患於未然。

1 、組織方式

A 、全站的消防安全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每月不少於兩次。每年“四大節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按上級要求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由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組織進行。

B 、不門的消防安全檢查,由消防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每週不少於兩次。

C 、各班組要做到隨時檢查,班組(隊、科)長和職工應嚴格進行交接班和班中巡迴檢查。

D 、查出事故隱患,要及時記錄、有整改意見、有整改措施,做到定時間、定項目、定人員落實整改項目計劃完成時間。

2、消防安全家查的主要內容

A 、查思想:重點查對消防工作的認識情況,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烈,查是否敢於和違章行為做鬥爭。

B 、查制度:重點消防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查是否有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情況。

C 、查領導:重點查是否把消防工作納入本班組(隊、科)重要議事日程;是否深入生產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抓不安全隱患的整改;是否抓消防教育,是否本着“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羣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各類事故。

D 、查現場:查是否重點部位(倉庫、配電室)的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消防操作規程;查電器設備、生產設備的線路開關是否符合防火技術要求;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3 、消防隱患的整改

A 、對查出的消防隱患,站消防領導小組要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分析研究後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見附錄1),要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三不準:凡是班組(隊、科)能整改的不能向上推,站消防領導小組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領導)的原則進行整改;隱患責任部門要認真落實整改計劃,指定隱患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間及人員,並將整改結果反饋給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B 、所有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暫不能解決的問題,應採取臨時安全措施,限期解決。

C 、《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存查,一份叫隱患所在的班組(隊、科)部門作為整改依據。其內容包括隱患項目,需經站領導審查批准,屬於那以級整改的交給該級負責人簽收並負責處理,整改結果要按期反饋給站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存查。

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篇9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師,必須以身作則,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伙房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篇10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各項安全工作負責,要對師生經常性地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督促、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領導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總務主任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監督和執行者,要確保學校的校產符合安全要求;各項教育、教學的設施、設備完好,操作安全;各項防火設備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師生進行消防教育,並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教務主任要向學生加強常規教育,建立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學科教學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組織好學生的外出活動,每次活動要對各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並負責學校安全保衞工作。

三、學校教職工是各自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工作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1、各科任課教師組織好課堂紀律,認真檢查使用的設施、設備,指導安全操作,保證課堂安全,並處理課堂的偶發事故,如遇突發的重大事件,負責組織好學生,聽從學校的統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除完成作為任課老師的工作責任外,要重視對學生的常規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學生遵守紀律,關心、瞭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處理學生的偶發事故。

3、教學專用場所的負責教師,對各自專用室安全負責,要經常檢查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損壞、損耗情況要及時彙報,學生使用時要確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師需使用時,清楚交接,誰使用誰負責。

4、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督促學生遵守紀律,在負責範圍注視學生動態,勸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現,如發生事故及時感到現場進行處理。值日領導檢查、督促教師的值日,處理偶發的各種情況,做好記錄。

6、伙房、財務、門衞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崗位工作責任制)負相應的安全責任。

四、處罰

由於工作失職,造成責任事故,學校將按情節輕重,給予公開批評、行政記過等處分,並視情節追究經濟責任。若是特別嚴重的重大事故,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篇11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並進行考試,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其他員工疏散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五、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行政人事部和保安隊共同負責,保安隊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行政人事部予以支持。

七、公司及工廠周邊通過張貼畫報和宣傳欄等形式宣傳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等常識。

中國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篇12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三、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四、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誌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五、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