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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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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敍方法。那麼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我喜歡的書有很多很多,其中最喜歡的是《科學實驗王》。

《科學實驗王》是一套科學漫畫書,它講的是黎明國小開了個實驗社,實驗社的同學們是如何在一系列的比賽中打進全國科學實驗大賽前四強的故事。這本書最大的特點就是在講故事中引出一個科學實驗。每本書講的內容都不一樣:第一本是關於酸性和鹼性的物質;第二本是講慣性定律和重力、摩擦力等其它一些力學的定律;第三本是關於光的折射和反射,第四本是……

每本書有一、兩個用漫畫的形式做的實驗,從那裏你可以學到科學知識。你也可以照着做做實驗,真實體會一下做實驗的樂趣。

我最想做的是DNA實驗,它需要冰的乙醇、25%的洗滌劑等,可是我的材料不夠,就完成不了。我真想看看我的DNA長什麼樣子啊!

每本書每一章的後面有時會設計一個有趣的科學小實驗,並且詳細講解了這個實驗的原理;有時是著名科學家的簡介,如牛頓、居里夫人、愛因斯坦、愛迪生……;有時還有一個小小的科學漫畫。看完每一章的後,都有一個驚喜在等着你,因為你無法知道這一章會以什麼內容結束。

《科學實驗王》教給了我很多科學知識。聽我講了那麼多,你知道我喜歡他的原因了麼?你對它感興趣嗎?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書是一朵玫瑰,能夠散發出沁人的香氣;書是一條小船,可以帶着我們在知識的海洋遨遊;書是無言的老師,教會了我們無窮的知識。自從懂事以來,我看了很多書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歡的書——《哈佛家訓》。這本書涵蓋面比較廣,講述了關於友誼、友情、夢想、感恩等故事,運用了許多哲理故事,編織了一張愛的網,讓我從中學到了很多知識,受益非淺。

書中有個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鐘》這個故事,它主要講了美國詩人、小説家、鋼琴家愛爾斯金充分利用短時間的故事。在他14歲的時候在學習練鋼琴,老師問他:“你每天練習鋼琴多少時間?”他回答每天至少半個小時。老師説這樣不行,你要學會養成利用短時間練習的習慣,應該做到一有空就去彈琴,要學會用5分鐘的時間練習,把練習時間分散在一天裏,彈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後來,愛爾斯金在哥倫比亞大學教書,他想兼職寫作,但是上課、閲卷、開會等事情把他的時間沾滿了,差不多兩年的都沒有時間動筆寫東西了。一天,愛爾斯金想起了卡爾。華爾德老師説過的話,只要有5分鐘時間,就要充分利用起來。愛爾斯金每當有空閒的幾分鐘,他就坐下來寫一兩百個字或幾行字,一學期下來,他已經積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愛爾斯金利用積少成多的方法,將無數個幾分鐘的時間進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學界、鋼琴界的地位。這也讓我想起了魯迅先生説過的一句話:“時間就像海綿裏的水,只要你願意擠,總還是有的。”

閲讀了《哈佛家訓》,讓我從中感悟到了學會利用短時間的重要性,我們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不要讓時間白白的從我們身邊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時間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業。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培根曾經説過:讀一本好書,就如同一個高尚的人在談話。所以,只要有時間,我都會到書海里細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給大家推薦一本好書——《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的作者是英國作家笛福。書裏的主人公魯濱遜是一個熱愛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個人活了下來。後來他被海水衝到了一個孤島上,不過他靠着堅強的意志和超強的生存能力在這裏很快生存下來,也漸漸適應了島上的生活,從最初的身無分文到蓋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裏還有了不計其數的羊。

星期五——是魯濱遜在這裏收的奴僕,有次魯濱遜看見一羣野人在欺負另一個野人,於是上去幫忙打跑那一羣野人,結果他們兩個變成了好朋友。

魯濱遜給他起了個名字叫星期五,還把他教化了成了一個正常人。有一次,他們兩個在探查孤島地形的時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邊上,他馬上報告給了魯濱遜,他們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敗了野人,解救了兩個受傷的人,他們一個是星期五的爸爸,一個是西班牙的大叔。

後來,在他們一起努力下,魯濱遜回到了英國,過上了快樂的生活。

《魯濱遜漂流記》就是這樣一本情節跌宕起伏,充滿神祕色彩的文學名著,你難道不想讀一讀嗎?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我愛看的書很多,有《愛的教育》、《智慧公主馬小嵐》、《淘氣包馬小跳》……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裝在口袋裏的爸爸》,因為它給我帶來了許多快樂。

這本書裏面的主人公是楊歌和他拇指一樣的爸爸。楊歌的爸爸為什麼會變成一個拇指大的人?你一定會感到奇怪,其實,楊歌的爸爸原來和別人的爸爸一樣,是個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個兒,他之所以會變小,是因為楊歌的媽媽老是罵他,每罵他一次,他就縮小一釐米,再罵一次又縮小一釐米,久而久之,楊歌的爸爸就變成了一個拇指小人兒。爸爸變成拇指小人兒後,整天待在楊歌的口袋裏,當楊歌的“教育部長”,隨時隨地監視楊歌的一舉一動。在這本書裏,楊歌的爸爸是個發明家,他發明的每一樣東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個普普通通的機器可以聽懂動物們的語言,一個小小的飛碟可以載人回到過去,去到未來……每一個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當我讀這本書時,總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歡上了《裝在口袋裏的爸爸》。

楊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發明,那就是身體調換機,楊歌可以隨便和別人調換身體,比如,和吳奶奶家的小豬調換身體,和數學老師調換身體,和尖子生陳雪虎調換身體。……這些,都讓我感到驚訝,心裏總想:這麼厲害的發明,如果把它借給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調換身體,再享受一下嬰兒時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鬧鬧,讓大人們整天圍繞着我,想方設法哄我……因為有了身體調換機,楊歌還保住了準備大戰的A國和B國,你説有趣不?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有着豐富動人的內容;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讓我知道了許多有趣好玩的發明;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帶給了我許多快樂。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四四方方一座城,裏面住着方塊字,天下大事全知曉,多看能使人聰明。”這個謎語的謎底説的就是書。

俗話説的好,“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可見讀書的益處很多,我喜歡讀書,讀書是我快樂,讀書使我成長。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名字叫《夏洛的網》,這本書是美國作家懷特寫的。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叫威爾伯的小豬一出生就面臨被殺的厄運,在女孩菲恩幫助下順利躲過一劫,威爾伯一天一天長大了,菲恩的父親決定把他送去弟弟的穀倉,那裏有牛、馬、羊、鵝,還有一隻可愛的老鼠和一隻蜘蛛。在穀倉裏,威爾伯和名叫夏洛的.蜘蛛成了好朋友,我知道自己最終的命運是要被做成燻肉時,傷心不已。蜘蛛夏洛答應他一定會讓他看到冬天的雪。夏洛分別織出4張帶字的網,創造了奇蹟,幫威爾伯擺脱被製成燻肉的命運。最後,夏洛守住了自己的承諾,讓威爾伯看到了冬天的雪。

其中我最喜歡的是夏洛,他樂於助人,遵守諾言。為了讓威爾伯能見到春天的雪,她犧牲了自己,為了能夠得到更好的詞語來形容威爾伯,他放棄了自己的尊嚴,一次又一次的去求老鼠。他們之間真正的友情讓我感動,也讓我懂得真正的友誼是互相付出!。

讀書能使我增長知識,正因為有了書,我才知道樂於助人的夏洛,神機妙算的諸葛亮,神通廣大的孫悟空,才知道了世界上有這麼多的故事,這麼多的人物,我喜歡讀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我最喜歡的繪本--《鼴鼠的音樂》,繪本里的鼴鼠生活快樂也很簡單,他的生活就是每天挖洞穴和演奏音樂。

一隻善良的鼴鼠白天挖洞穴,晚上就看電視。有一天晚上它從電視上聽到了男人用小提琴拉出優美動聽的音樂時,覺着自己從來沒有聽到過這麼好聽的聲音,於是就這樣喜歡上了音樂,它開始想着自己也要擁有一把這樣的小提琴,再拉出這麼美妙的曲子來將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於是第二天它就購買了小提琴,日後每天就這樣盼着小提琴的到來,一等就等了三個星期,小提琴終於到了,收到後高興壞了,迫不及待地開始拉了,可剛開始拉出的琴聲很刺耳,很恐怖,但是它並沒有放棄,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去嘗試。

鼴鼠就這樣過着白天挖洞穴,晚上堅持練習拉小提琴日子,每一天都堅持着,從開始的一個音符到兩個音符,這樣練習到一個月能拉出一首完整的曲子,再到後來,通過無數個日日月月的堅持,都不知道堅持了多久,終於可以拉出優美的動聽的曲子了,它覺着自己非常的快樂。

它在練習中遇到過很多困難,很多挫折,可是沒有放棄,而是相信自己的堅持和努力會完成的。

這個繪本讓我明白,無論做什麼事,只要堅持不放棄,就會成功。學習也一樣,只要每天堅持看書學習,就會學到更多的知識!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一本好書,不僅要有理性,更需要一種情感,要用情感去打動人的心靈,激發人的生命力,那一種書,將具有一種被永世謳歌的力量。《方與圓》正是這樣一種情感和理性的洗禮,是我們人生中永遠的加油站。

作為一名中學生,我們需要的正是這樣的一種加油方式。

《方與圓》是丁遠峙先生編著的,他於師範學物理系畢業。這本書好在:我以為它雖然不能使我們由矮變高,但它能改觀您的品質,影響你的氣質,可能會幫助您由渺小而變偉大。儘管本書沒有提示什麼人生祕訣,但它能幫助您更深刻地認識人、認識社會、認識人生。這本書甚至沒有深奧的理論,它只是將人的心理活動淺顯地剖析出來,幫助我們理解,掌握為人處世的技巧。

如今,作為一名學生,對社會上的種種都不瞭解,甚至談不上涉世未深,思想單純不全面,不懂為人處世,不懂説話技巧不懂如何修身養性,諸多種種,如果單一地靠一點一事的去以自身實驗得到經驗、教訓的話,代價似乎太大了。《方與圓》這本書雖然沒有完完全全的寫出多少人生奧祕,但至少給了青少年然如何培養品質、修養氣質、人性、處事技巧、交際技巧、説話技巧和宣傳,還有廣告,都有許多啟示。它的目的就是幫助我們更快樂的生活,事業更成功。就像作者自己的前言一樣:這本書將要改變你的生活。我深信不疑,因為你將要讀到的已經改變了我的生活。

一本好書,就是這樣,對讀者有着深遠的影響,起到心靈的救贖與醒悟,引領起跑。

方圓有術,彈性做人。乃是做人之本。圓是處世之道,如此深入淺出的語言,為我們詮釋出方與圓的真諦,解開方圓做人的天機。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每當週末,我就在“補充”我的精神食糧——讀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獅童》。

《獅童》中最感人的故事就非“黑眼睛”莫屬了。

“黑眼睛”是一隻小藏羚羊。它的媽媽和它的同伴們被獵人無情地射殺了,並被剝去了身上的皮,它是唯一留下來的倖存者,實在是太可憐了!黑眼睛特別可愛,它非常依賴救它的藏族隊員,大家也把它當做寶貝來看待。但最終,小藏羚羊還是停止了呼吸。作者非常傷心地寫道:“它永遠回到荒原中去了。在那裏,不再有槍聲和殺戮,還可以找到媽媽。”看到這裏,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淚。

在週五的閲讀館討論會上,我們每個人都拿出了自己心愛的壓歲錢捐給藏羚羊保護組織。

他們的回信使我很驚訝:巡山隊有時一天只能行進12米,一碗方便麪幾個人分!

他們可以做條件好的工作,卻選擇瞭如此惡劣的自然環境,去做這份慈善工作。真是太偉大了!

我覺得每一個人都要愛護動物,哪怕是一隻螞蟻。無論怎樣都一定要做一個善良的人。看那些藏羚羊很可愛,可是也許它們的媽媽就失去了生命。

愛護動物,從點點滴滴做起。我愛讀書!因為讀書不但讓我長知識,還讓我學會了很多道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每個人都渴求知識,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愛的一本書。當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擁有一本讓我愛不釋手的書。

我的書架上擺着許多有趣的書。有《西遊記》、《岳飛傳》,還有《水滸傳》、《中華上下五千年》等內容精彩的書。不過,我最喜歡的還是那本《三國演義》。

“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這本書的卷首語,也總領了全文。讀了這本書後,我知道了在一個天下大亂的時代,湧現出了這樣一批英雄人物:有陰險狡詐、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藝高強、人稱“美髯公”的“義絕”關羽;還有足智多謀、九伐中原的“智絕”諸葛亮——不管是什麼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這本書中,我覺的最值得一説的還是關羽了,他被後人稱為“武聖”,是忠義的化身,他一生從未失敗過,不過他有一些傲氣,最後還是被呂蒙白衣渡江所俘虜了,為此我深深地對關羽感到惋惜。歷史上有很多關於他的事蹟,有千里走單騎、華容道義釋曹操、過五關斬六將、水淹七軍等千古佳話,他的這些事蹟被我們時代相傳。

我認為最遺憾的就是張飛了,他英勇善戰,一生殺敵無數、豪放不羈。但因為對將士們脾氣不好,不是懲罰就是打罵,因而讓這一代豪傑競死在兩個無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孫權靠天時和地利成就霸業,只有劉備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於一次錯誤的決定,讓陸遜火燒連營七百里,失去了復興漢室的良機,讓晉國成了笑到最後的勝利者。

《三國演義》讓我領略到了三國鼎立時期的豪情壯志和黯然離別,也讓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國啊,我為之讚歎的三國!

這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三國演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書,是人類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靈補劑,它就像是陽光像是空氣,像是水,對我來説,是那麼樣的不可或缺,因此,我喜歡看書,也看了很多書,但是,在眾多的書籍之中,我最喜歡的,還是這本《上帝派來天使》。

這是一本温馨的書,故事很長,卻處處充滿温暖,而故事中的內容,則是以一隻泰迪熊的視角為出發點,小熊為了完成小主人彩子一家人環遊世界的心願,而被來往的各地的旅人帶在身邊,途中,小熊遇到了許許多多不同的人,不同的遭遇,不同的温暖、關懷,小熊還收到了很多禮物,有小木鞋,有稻穗,還有照片……隨着每次經過的國家,每次託付的人,小熊的小包包就多增加一些東西,雖然在這途中,小熊幾度的差點“客死異鄉”,但是,命運還是讓它完成了任務。

故事中最令我感動的地方是,當曾經幫助過小熊的小女生妍妍收到朋友寄來小熊和彩子合照的e-mail時,那激動落淚的片段,讓我也好像身置其中一般的不禁想哭了起來,就像是小熊在我心底活了起來一番,是那麼樣的不可言喻,那麼樣的動人心絃,緊緊的牽動着我的心。

故事中的妍妍有説過:“熊熊,雖然從現實方面來講,你只是一堆棉花和布料組成的一個物體,但是有很多人在你身上賦予各式各樣的情感,所以,你是不一樣的。”看到這裏,連我都不禁開始羨慕起小熊了。

這本書帶給我許多感觸,讓我體會到,幸福,並不是只有單一模式,或着是特定的人才給得了,就算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捎來的一封信,一個禮物,也能像故事中的彩子那麼樣的幸福洋溢,令人倍感温馨,好像可以把所有煩惱都拋到九霄雲外一樣,看到這裏,你不妨也快去挑一本書,坐下來,好好感受,這其中的幸福!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國小時讀的一本書,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錯鞋》。

記得有一次,媽媽帶我去新華書店,走到放童話類圖書的書架時,我的目光立刻被這本書吸引了。它的封皮是兩隻大大的不同的鞋。我從書架上把書拿下來,翻到第一頁,第一個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轉睛的讀了起來。第一個故事講的是一對夫妻有一塊麪,這塊神奇的面可以無休止的發酵。把它放進房子裏,你的房子就會膨脹變大,把它放進足球裏,足球裏的氣會越來越多,直到皮球被撐破。這對夫婦要把這塊神奇的面藏起來,不讓別人知道。有一天,他們買了一注彩票,然後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們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兑獎,幸運的是竟讓中出了一等獎。這對夫婦高興壞了,晚上喝完酒,跟鄰居聊天時,他們不小心把這塊面的祕密説了出來。鄰居聽了之後特別驚訝,又告訴了別人。就這樣,一傳十,十傳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這個祕密。有一天,警察來找這對夫婦,告訴他們用面發酵出彩票是違法的,所以這塊神奇的面要被銷燬。這對夫婦沒有了辦法,不得不把面塊放在水裏,面塊越來越軟,最後清水變成了渾濁的面水,那塊神奇的面塊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書中,感覺自己也到了故事裏一樣,隨着作者去看了那塊神奇的面塊。媽媽看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就毫不猶豫的把這本書為我買下了。回到家裏,我飯都顧不上吃,一口氣把書讀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錯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書,帶着你在童話的世界裏自由的遨遊。正是因為這本書,我愛上了讀書,愛上了寫作。

現在,這本書已經很難買到了,我會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書櫃裏。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終生的伴侶,最誠摯的朋友”。一本本書就像一顆顆種子,撒播在希望的田野上,帶給我們滿滿的收穫。在浩如煙海的書籍中,我對《數學西遊記》情有獨鍾。

打開這本書,就如同進入了一個神奇的數學森林王國,而我就如同一隻小鳥,在森林王國中自由的翱翔。書中,我最佩服的是孫悟空的勇敢與智慧,每次唐僧遇到困難的時候,他總是沉着冷靜,運用自己的智慧,一次又一次戰勝了妖魔鬼怪,把唐僧和弟兄們成功解救出來。而在唐僧一次次充滿驚險而又有趣的經歷背後,都隱藏着許多深奧的數學知識。因此,在不知不覺中,我感受到了數學無窮的力量。書中靈活多變的數學題訓練了我的邏輯思維,拓展了我的解題思路,提升了我的解題能力,增強了我的自信心。回想之前做數學題時,我內心總是感到莫名的緊張,但自從讀了《數學西遊記》後,我常常將自己聯想成那隻聰明的數學猴,不管遇到多難的題目,都能迎刃而解,同時,我也從中體會到了解題的樂趣。

通過這本書的學習,我不僅學到了許多的數學知識,還明白了在困難面前,不能退縮,要沉着冷靜,用智慧戰勝困難的道理。

同學們,書籍可以把我們帶到浩瀚的天地,帶我們領略知識的真諦,讓我們在書的王國中遨遊,讓我們遇見多彩的世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書是一朵玫瑰,能夠散發出沁人的香氣;書是一條小船,可以帶着我們在知識的海洋遨遊;書是無言的老師,教會了我們無窮的知識。自從懂事以來,我看了很多書籍,其中有一本書我最為喜歡——《哈佛家訓》。這本書涵蓋面比較廣,講述了關於友誼、友情、夢想、感恩等故事,文中運用了許多哲理故事,讓我從中學到了很多知識,受益匪淺。

書中有個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鐘》,它主要講了美國詩人、小説家、鋼琴家愛爾斯金充分利用短時間的故事。他在14歲的時候學習練鋼琴,老師問他:“你每天練習鋼琴多少時間?”他回答,每天至少半個小時。老師説這樣不行,你要學會養成利用短時間練習的習慣,應該做到一有空就去彈琴,要學會用5分鐘的時間練習,把練習時間分散在一天裏,彈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後來,愛爾斯金在哥倫比亞大學教書,他想兼職寫作,但是上課、閲卷、開會等事情把他的時間佔滿了,差不多兩年的都沒有時間動筆寫東西。一天,愛爾斯金想起了卡爾。華爾德老師説過的話,只要有5分鐘空餘時間,就要充分利用起來。於是每當有空閒的幾分鐘,他就坐下來寫一兩百個字或幾行字,一學期下來,他已經積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愛爾斯金利用積少成多的方法,將無數個幾分鐘的時間進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學界、鋼琴界的地位。這個事例也讓我想起了魯迅先生説過的一句話:“時間就像海綿裏的水,只要你願意擠,總還是有的。”

閲讀了《哈佛家訓》,讓我從中感悟到了學會利用短時間的重要性。我們應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時間,不要讓時間白白的從我們身邊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時間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業。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書是人類登上成功頂峯的階梯,書是到達幸福彼岸的航船。我從小時候就喜歡讀書。我讀過的書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數也數不清,今年暑假我讀了近十本書,這本沈石溪的《導盲犬迪克》帶我走進了一個盲童和一條狗之間,歷盡千辛萬苦找媽媽的故事。書裏的情節有的讓我捧腹大笑,有的讓我潸然淚下,我陶醉在書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間的友誼深深感動。

迪克是一條血統純正的獵狗,他剛生下來因為長得醜被主人拋棄了。後來被阿炯收養。

阿炯小時候,他的媽媽就和爸爸離婚了,他和繼母生活在一起,過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瞭,迪克就成了他的導盲犬。後來阿炯就去遙遠的春城昆明找分別多年的媽媽。他和迪克在街頭一路賣藝乞討,歷盡千辛萬苦,有一位“神祕的阿姨”總會把一元錢放進他兜裏,還幫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時把他接到家裏養病。後來阿炯當上了二胡演員。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別已久的媽媽。

後來迪克這被壞人關了起來,阿炯為了救迪克,放棄了和媽媽相聚的幸福生活,繼續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雖然是一條長得很醜的小狗,它對阿炯非常忠誠,心靈很美,心靈美才是真正的美!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世界上的書何其多,或讓人催淚而下,或讓人捧腹大笑,或是讓人回味無窮。不同的書,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讀過的書數以百計,多不勝數。其中的一本書讓我無法淡忘,這本書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關乎“團結、信任、善良”的教育書籍。講述了一羣年齡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車禍掉到洞穴裏,七天之後全部順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無一人的洞穴裏,四個孩子經歷過絕望、悲傷、痛苦和希望,也有過紛爭。從開始的懼怕再到後來的勇敢嘗試,他們的成長讓我驚訝不已。

在這本書中,作者從性格特徵、生長環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輩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這四個孩子。在作者的筆下,我看到了善良、正義、勇敢和堅強,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點——自私自利、嫉妒、懷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個孩子的成長經歷為背景,向我們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義為主的圖畫。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個孩子誤入一個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價值連城,可他們卻抵住金錢的誘惑,決定對這個祕密守口如瓶。因為一旦有人發現水晶的存在,這個美麗的水晶花園就會遭到破壞。我驚訝於他們的做法,同時也敬佩他們有一顆善良純淨的心。他們以行動向我們證明了自身的正義。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來有多少人權慾薰心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他們已然忘記善良,忘記了正義,忘記了人活於世的意義,也忘記了自己肩上擔負的責任。但是,正義永遠都會戰勝邪惡!

在這本書中,我認識到團結的強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見證了四個孩子成長的過程,讓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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