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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國小寫事作文500字三篇

作文1.6W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過交道吧,作文是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敍方法。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國小寫事作文500字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國小寫事作文500字三篇
國小寫事作文500字 篇1

説到文明,大家都不陌生。有的時候,文明離我們只不過是10公分的距離;有時候,也許只是幾釐米的寬度;也有時候,可能只是一張紙的厚度。我相信,其實文明就在我們心中,我們會在生活中不經意地流露着。有時候,多一份手勢對別人來説,就是多一份體諒;有時候,多一點耐心的等待,對別人來説就是一種關愛;有時候,多一點分享,對別人來説就是多一份温暖。

一次,我和媽媽乘坐公共汽車去探望遠方親戚。汽車到了站牌邊,上來一位老奶奶,當時車上乘客很多,車箱裏很擁擠,老奶奶只好站在車門旁。“上車請買票”,售票員阿姨説道。

這時,老奶奶一手抓着扶手,一手去掏錢。旁邊的一位阿姨看到了説:“老奶奶,您來坐下,我幫你買票吧!”説着自己站起來,拉老奶奶坐下。當他接過老奶奶手中的錢,正要買票,汽車突然急轉彎,一元硬幣從阿姨的手中掉在了車上,人多擁擠這一元硬幣實在難找,阿姨從自己衣袋裏掏出了一元錢。

這時老奶奶説“你不是故意的,我來買票。”“老奶奶,這錢是從我手中掉的,應當我賠!”正當他們爭着付錢的時候,傳來了售票員阿姨的親切話語:“你們不要爭了,這錢是我沒接好,還是由我來付吧!反正錢掉在車上,不會少的。”車上的乘客們都用讚歎的目光望着她們。

正當老奶奶、阿姨、售票員爭着付錢的時候,車子已經到了新站牌口,一個滿臉笑容的“紅領巾”少年氣喘吁吁地擠到門口説道:“售票員阿姨,這一元錢是我從車上撿到的,交公!”

一元錢是小事,但耳聞目睹發生在這個公共汽車上的感人一幕,我從心裏感到高興。

我相信,文明就在我們每個人的心中,它會在我們的生活中自然地表現出來。我祝願文明之花能在我們的生活中結出更豐碩的果實。

國小寫事作文500字 篇2

國慶節到了,十月一號的一早,我參加了張悦琳和她的家人一起到他爸爸的公司舉行的燒烤活動。

到了目的地,我們先把炭倒入燒烤爐裏,然後用火柴點着,接着我們每個人都拿了一份報紙對着燒烤爐拼命的對着爐子煽,想讓火大起來。過了一會兒,等炭着了把燒烤網放在燒烤爐上面,做完這個功夫,就可以燒東西吃了。

我和張悦琳迫不及地個人拿了一個雞翅,首先把雞翅插在燒叉上,然後舉在燒烤爐上面,不停地轉動,儘量讓雞翅不燒焦。我們每隔一會兒就要塗一點燒烤汁或蜜糖在雞翅表面,這樣烤熟的雞翅會更好吃,過了很久,我們等待已久的雞翅終於熟了,我們拿着竹籤把雞翅插在竹籤上,在塗點燒烤汁和蜜糖就津津有味地吃起來了。一隻雞翅並不能把我的肚子填飽,可是燒雞翅是在太久了,於是我就選了一樣很快熟的的香腸,在香腸上塗上蜜糖烤熟後看見旁邊放着麪包,隨手拿了兩片面包把烤熟的香腸夾在了兩片面包之間,真像我們在麪包店買的三文治,只可惜少了雞蛋。

我覺得最有趣的是烤冰糖葡萄,其實是蜜糖葡萄。其實也跟烤雞翅差不多,首先,用竹籤把葡萄穿成一串,然後在葡萄上塗了很多蜜糖,接着把葡萄放在燒烤爐上烤,過了一會兒有塗上蜜糖,可奇怪的是,蜜糖怎麼也不會凝固。原來,葡糖要塗上冰糖才會凝固的,蜜糖是很難凝固的,更何況在這麼高温的烤爐上。當我吃着烤蜜糖葡萄時,感覺也有一點街上買的冰糖葫蘆的味道,不過葡萄裏有很多葡萄籽。

還有……

由於吸取了上次燒烤的經驗,這次燒烤我總算可以吃到東西了,因為上次的燒烤我基本上烤出來的食物全燒焦的。有了這次成功的.經驗,使我想起了一句名言“世間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國小寫事作文500字 篇3

我們的心不再彷徨;有了家,心中常常盪漾着愛的漣漪。在這個假期中,我們家家,一個多麼美好的字眼。有了家,我們不再害怕;有了家有一大趣事上演了。

今天,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爸爸在給我打掃房間,無意間看見了書桌上的本子,於是就看了起來,真不巧,被剛玩完又滿頭大汗的我看見了,一場激烈的父女官司大戰開幕了。

媽媽是法官大人,我是原告,我弟弟是我的律師,爸爸是被告,妹妹是爸爸的律師。

“開庭!原告陳詞,”法官大人説道。“法官大人,今天下午我剛打完羽毛球回來,想做一會作業,沒想到被告竟然在我的房間裏偷看我的私人日記!”“被告”原告説的情況是否屬實。”“法官大人,冤枉啊!今天下午你讓我去原告房間裏打掃衞生,在書桌上看到一個本子,我以為那是作業,就看了起來。”“既然你知道那個本子是我的,為什麼還要看!”“對方還要辯詞嗎”“我還沒有看呢?,剛翻開本子原告就進來了……

“好了,不要講話了,現在請各方律師辯詞!原告律師!”

“今天下午,我和姐姐打完球,姐姐想去做作業,我説和她一起做,就跟着進去了,沒想到,被告正在那裏偷看姐姐的私人日記。”“請對方不要把話説的那麼難聽,為什麼叫偷看啊,父母看兒女的東西,不是理所當然嗎?”“難道你沒學過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嗎?就算是他的父母也不行,姐姐應該有屬於自己的私密。”“可是,可……”可是什麼呀!法官大人,被告律師無話可説了!我們現在的官司打贏了。

“好!”法官大人有敲了一下小錘子,説:“現在我宣佈,由於被告未經原告的同意偷看原告的私人日記,罰被告今晚做糖醋排骨,並且滿足原告的小願望,還有原告律師振振有詞,獎勵一個小願望!'

一場官司就這樣平息了。怎樣,我門家的趣事有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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