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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作文300字

作文2.59W

媽媽,謝謝您在我的人生路上點燃的那盞明燈

我媽媽作文300字

我是個鄉下孩子,我們家裏很窮。爸爸是個瘸子,在我四歲時,一場車禍使爸爸失去了一條腿。家裏還有個弟弟,別人都説弟弟是撿來的,弟弟是個傻子,沒上過學,也不識字,甚至連生活都不能自理。一家子的生活重擔全部落在媽媽的肩上,媽媽是個典型的農村婦女,沒上過幾天學,大字都不識,只會死命的幹。有時,我會隔着窗户看見媽媽握着弟弟的手哭,而弟弟只會衝着媽媽傻笑。

村裏的人都説老王家的男人命薄,媽媽聽到這話,只是微微低下頭。媽媽説:“這些都是因為我們家窮,所以他們看不起我們,靈燕兒,一定要學出個模樣來給他們瞅瞅。”媽媽不懂什麼大道理,説話粗俗,可是,還是讓我濕了眼眶。

從小,我的成績在學校就是第一名,把第二名甩好遠,直到該上國中,我對媽説:“媽,城裏的教育比咱們鄉下要好些,我想上城裏上學。”結果,媽並沒有像我想象中露出欣喜的表情,而是皺起了眉頭。過了許久,媽才抬起頭説:“靈燕兒,行,到了城裏要好好學。”

第二天,媽送我去汽車站,一路上媽幫我提着包袱,一直哭,一直哭,也沒説話,到我上車的時候,媽粗糙的手緊緊握住我的手,説:“靈燕兒,一定要上出點出息來,不能讓別人瞧不起咱,聽懂了沒有。”我點了點頭。車開了,我轉過頭,看見媽還在原地望着我,我把頭扭了過來,眼淚才像水龍頭般嘩嘩的往下淌。

我是以外區學生摸底考試第一名的成績進班的,我以為到了新的班級,同學們會接受我,可是,他們傳來的,都是異樣的目光,我在那異樣的目光中低下頭。

進班前幾天,我沒有和任何人説過話,只是一個人死命學,我的同桌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穿衣服都是名牌,當我看看她那纖細白皙的手,再看看我那粗糙發黃的手時,自卑心頓時湧上心頭。有一次,偶爾見到了她和後面男生的紙條,上面這樣寫:

男生——你看你同桌那衣服,土得掉渣了都,還有那頭髮……

她——誒呀,真倒黴,怎麼還是和她同桌了呢?沒看我和她保持着距離呢嗎?被她碰着了,我衣服還能要麼?

自尊心讓我為自己感到羞恥,從那以後,我再也沒和她説過話,我怕她嫌我髒。她和後面男生的笑聲,讓我感到太過刺耳。我捂住耳朵讀書,回到寢室,我還是哭了起來。這時,校廣播開始廣播:“七(2)班王靈燕同學,請到門衞室來一趟。”我揉了揉眼睛去了門衞室,看見了頭髮蓬亂的媽,我眼淚又掉了下來,媽説:“靈燕兒,這是幾件衣裳,天熱了,把那些衣服換下來,這是媽做的醬,你不是喜歡吃嗎?給你帶了點,在城裏受了欺負,別窩在心裏,狗蛋還在家呢,我回去了,好好學。”狗蛋是弟弟的小名,我擦了擦眼淚,把媽送出了校門。

從那以後,我更加努力的學習,月考,全校第一名,月考之後,有個演講比賽,我發誓要練好普通話,可是,説了14年的方言,並不是那麼容易改口的,我認真地練習字的發音,每天逼自己讀説,我是個內向的.孩子,每天要説那麼多的普通話,真的適應不來。

最後,我還是站在演講台上,演講中間有些字還是發音不準,台下一片鬨笑。嘲笑我那不標準的普通話,以及那頭蓬亂的頭髮和土氣的衣着。我還是頂着羞恥心演講完。回到台下就開始哭,我發誓一定要練好普通話。我一次又一次對着鏡子練習,面對一次又一次的嘲笑,我都挺了過來。因為我來這裏上學並不是要在乎別人什麼眼光的,而是要為媽媽,為自己,為家裏人爭氣的。

我每天花很少的錢吃飯,省下錢來買參考資料。而不是像那些城裏的女孩子,省下錢買化粧品,買衣服。上了八年級,我的普通話已經很標準了,只是依舊有嘲笑的聲音和異樣的目光,來顯示我的衣服有多麼的不合羣。

八年級秋天開學時,我喜歡上了一個男生,成績很好,有一雙明亮的眼睛,很好看,很高,我們班的女生都喜歡他,看上去很清秀,很乾淨的樣子,因為巧合,我們成為了同桌,他沒有像其他城裏人一樣對我偷來嘲諷的目光,而是很温柔的笑着説:“你好。”我點了點頭。

我仍舊每天拼命的學習,因為我知道,既然沒有別人聰明,就要比別人勤奮,有時我會聽到女生議論他什麼“家裏很有錢,人又長得好看,自然輪不上自己”這樣的話,我們同桌,卻沒有説過一句話。偶爾我偷瞄他時,會看到他那輪廓清晰的側臉,認真的眼睛,還有很長很長的眼睫毛,再低頭,就看到那清秀的楷體筆記。

我明白我暗戀他,只是,我們同桌沒有説過一句話,不過,他也沒有和其他女生説過話,也許是她不喜歡和女孩子打交道吧,不像其他男生那般膚淺。期會考試,他在全階段第一名,而我是第二名,他是從小到大第一個超過我的人,於是,我發誓,要把第一名爭過來。

那時,已經入冬了。他會帶個熱水袋,用右手做題,左手抱着熱水袋,過一會,換手暖。而我,手被凍的裂開來。我和他在一起總會有自卑,畢竟,他是那麼出色的男生。

第三次月考,我超過了他,我們之間差了居然將近10分,可是,他依舊是第二名。

也是這時,他生病住院,幾天沒來上課,那天晚自習,我收拾桌子的時候,他的一個筆記本從桌子裏面掉了出來,我順手撿起來翻了翻,是日記,我那強烈的好奇心讓我忍不住看了下去,上面提到我,我哭着合上了筆記,原來我在他心中是這樣骯髒,不堪。那句:“什麼年代了,還穿着7年代初的衣服,真土。”一直刺痛着我的眼睛。我把筆記本放到他的桌子裏面,原來他和別人一樣,看不起我,看不起鄉下人。

我給媽寄了一封信,意思是給我些錢,我要買衣服,媽也沒説什麼,讓爸把信念給她聽,然後給我匯來了錢,裏面全是零錢,也許還沒來得及去信用社,把錢換成整的,我拿着錢,心裏就湧出一陣陣的痠痛,我小心翼翼的把錢包起來,沒有花,也沒有去買新衣服。

他在缺了五天的課之後,來了學校,我對老師提出要求換位,老師也沒問原因,把我調到第四排中間,後來,他轉學了,轉到上海,那個大城市,我也笑着想自己曾經傻傻的暗戀過他,想自己當時有多膚淺,思想有多幼稚。

過暑假回家,當我把錢拿給媽時,媽説:“你要錢的時候,你爸的右腿留下的後遺症犯了,也沒跟你説,孩子要錢,總還是要給的。只是,靈燕兒,咱現在不能跟別人比吃穿,咱也比不起,咱長大了再跟別人比誰有出息,那錢,是我晚上做刺繡掙的,你拿着,買件像樣的衣服,那麼大了,媽也沒給過你什麼,燕兒,你要好好幹,咱家,就指望你能出息呢。”媽説着哭了起來,眼睛滴在那雙乾燥,有裂瘡的老手上,融開。

我望着那那頭花白的頭髮哭着喊:“媽,謝謝您。”我僅僅握住媽那雙扎人的手。

我的媽媽並不會講那些深刻的大道理,她只是用她那顆真誠樸實的心來感動着她的孩子,我的母親,是全世界最偉大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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