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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留在我的記憶深處作文(4篇)

作文2.96W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經常接觸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結構完整,一定要避免無結尾作文的出現。相信寫作文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那件事留在我的記憶深處作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那件事留在我的記憶深處作文(4篇)

那件事留在我的記憶深處作文1

從小到大,在我身上不知發生了多少的事情,有開心的,有痛苦的,有悲傷的,也有成功的,有一件事卻一直印在我的腦海深處,讓我記憶猶新。從小,我就夢想着有一雙粉紅色的運動鞋。一天,媽媽給了我50元錢,要我自己去商店買,我很高興,拿着媽媽給的錢一蹦三尺高。來到商店,老闆很熱情,問我喜歡哪個顏色,什麼尺碼……最終我選定了一雙價格35元的粉紅色的運動鞋,我拿出媽媽給的50元錢給了老闆,可能是因為商店裏的人比較多吧,老闆應該找我15元的,最後又從抽屜裏拿了50元找給了我,還笑嘻嘻地歡迎我下次光臨。本想把50元錢還給老闆的,但心中的一絲貪慾使我最終沒有勇氣去還給老闆。我手握着50元錢,心裏全是慌張,腦海還在思考着如何對媽媽説。看見超市在賣冰淇淋,我拿了兩個,想用50元錢去買的,當我從口袋裏掏出50元錢給老闆時,老闆拿着錢對我説;“小朋友,做人應該要誠實,我們做生意也不容易,你買兩個冰淇淋用50元錢,而且還是假幣,要我們做賠本生意嗎?”

“假幣,不會吧?”我回答説。“小朋友,看來你是被騙了,我做了幾十年的生意了,真假錢我還能分辨不出來嗎?”我一下子蒙了,拿着這50元錢,恨透了那個給我假幣的老闆。他看透了我這種貪錢的心理,給了我假幣,而我又以為得了便宜。哎,早知道是這樣,我就應該把錢還給他,找15元,然後心安理得的回家跟媽媽交代。回到家裏,我把事情的經過告訴了媽媽。媽媽並沒有責怪我,而是在罵那個老闆,連小孩子也坑,並且還安慰我:“女兒,沒關係的,這並不是你的錯,就當花錢買個教訓。”聽了媽媽的話,我心裏頓時開朗了許多。這件事雖然過去了很長時間,但帶給我的印象以及一些想法不止一點點,更讓我看到了社會上一些人的內心是多麼險惡,多麼陰險。對,就是媽媽説的“就當花錢買個教訓”值!

那件事留在我的記憶深處作文2

有人説,記憶是留住美好時光的地方;有人説,記憶是上天獎給人的禮物;有人説,記憶是一望無際的天空,讓我們暢遊;還有人説,記憶是美好的種子,是歡樂的天堂,還是人間最美好的相冊。現在就讓我翻開自己的.記憶冊,來給你講述一件留在我記憶深處的事吧!

又是一個平凡的一天,天空陰沉沉的,下起濛濛細雨,彷彿在為我的這一次考試而傷心。我走在回家的羊腸小道上,看見花兒都低着頭,我的心情是更加難過了,書包裏那張輕飄飄的試卷,對我來説卻有千斤重。

我慢慢地,慢慢地走到了家門口,想敲門,可是又不敢。一想起書包裏的那張試卷,我連地縫都想鑽進,難道還有回家的勇氣嗎?

終於我鼓起勇氣,敲了敲家門。不一會兒,媽媽滿臉笑容地為我開了門,轉而她疑惑不解:“今天怎麼那麼慢才回來哪,以前都不是挺早的嗎?”我微微歎了口氣,用盡全身力氣擠出一個微笑説:“沒事,下雨走慢了。”便風馳電掣般奔回自己的房間。聰明的媽媽馬上看出了什麼,便緊跟我身後進了房間輕聲細語地問:“怎麼啦?我可是你最強力的後盾。”

我知道這事始終是瞞不住媽媽的。我慢慢地拿出了那張試卷,一個大大的70分映入眼簾,我無奈地跟媽媽説:“媽媽我這張試卷,我明明可以拿90分的,但是因為我的不小心,把老師交待的忘了夾進去,要不然就可以拿90了呀!”我以為媽媽會像往時那樣“河東獅吼”,可是媽媽揉揉我的頭“知道自己錯在哪裏,下次注意就好啦!你瞧瞧把我家寶貝愁成什麼樣啦?”説着拿手機拍照給我看,看着手機裏自己垂頭喪氣的樣子,我忍不住笑了。頓時,家裏傳來一陣陣笑聲。

就因為這件留在我的記憶深處的事,我丟三落四的毛病才改了。

那件事留在我的記憶深處作文3

在我三年級時,有一個令我印象深刻的人。要問他是誰,他就是令老師頭痛,在我們班出了名,乃至整個三年級都出了名的搗蛋鬼——阿陳。

阿陳的確是個特別的人物。你瞧,他長着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塌鼻樑,大嘴巴,尤其是那大頭,簡直大得出奇,特別引人注意。我們還給阿陳配了一首詩:太頭大頭,下雨不愁,你有雨傘,我有大頭。阿陳面對這些,他完全不會搭理。

起初,老師贈予阿陳活寶的“寶”這個“雅號”,他不太情願。上課時,他一直用那大眼睛發出乞求的目光。下課後,他急忙跑到老師面前:“我説老師呀老師,您贈予我‘寶’的雅號,我深感榮幸。可出於能力,我畢竟擔當不起,請您幫忙給換一個好麼?給個‘大頭娃娃’也行啊。”他還生怕老師不能深刻體會他的意思,一邊説一邊往老師的身邊靠。“恩師,您看咱這關係夠不夠好?”老師也被他逗樂了,沒好氣地説:“你呀你,還要耍嘴皮子。再説,我就帶你去校長辦公室,讓你那些‘光榮事蹟’曝光。”“寶”一聽,慌了,便腳底抹油,如狡兔一般躥回座位。

一眨眼又上課了,“寶”還是那麼不安分。他左手拿着一支鉛筆,右手拿着一支水性筆,用低沉的聲音搖頭晃腦地唱着,那腳也和着節奏不停地踢着桌子,好像在演奏搖滾樂。

這時老師走進來了,“寶”的舉動,自然逃不過老師的火眼金睛,他的“越軌”之舉,很快被老師發現。老師透過她那高度老花鏡鏡片掃描,其精細程度不亞於一台高精度掃描儀,老師慢悠悠地道:“阿陳同學,這是一場很成功的演唱會。請你上來為同學們表演,不知你意下如何?”老師這句話顯然是反話。“寶”知道:只要不調皮,這類事情是沒有什麼嚴重後果的。“寶馬上承認錯誤,並且抬頭挺胸坐好。老師見他認錯態度良好,也不再追究。

後來四年級,“寶”就轉學了。

我想“寶”現在應該變乖了吧。但是他調皮搗蛋的形象一直留在我的記憶深處。

那件事留在我的記憶深處作文4

我上國小一年級的時候,特別好奇,對任何新玩意兒都充滿了好奇心。正是因為好奇,我才有了“喝酒”那一次慘重的經歷。

一個燈火輝煌的晚上,家裏突然來了好多客人,我也記不清是什麼日子了,只記得晚飯後的事。

我有一個愛喝酒的小舅舅,一到我家就要酒。你瞧,現在他捧着酒杯,在眼前搖晃幾下,欣賞一番,然後津津有味地喝起了紅酒。滿懷好奇心的我兩眼發光,走到舅舅跟前,説:“小舅舅,好喝嗎?我也想喝!”小舅舅半開玩笑的説:“小孩子不能喝的。”這句話激怒了我。我心想:不給我喝,我偏要喝。誰相信小孩不能喝?當時我以為酒和可樂差不多,便起了偷喝酒的壞主意。

等所有人都離開以後,我就悄無聲息地溜進廚房,打開冰箱東張西望。心裏嘀咕:酒會在哪呢?突然,頓使我眼前一亮,啊,原來在這。我踮起腳尖,伸長手去夠那瓶白酒。但是拿到一瓶還剩一半的白酒,心裏自然不滿意,我便又拿了一瓶葡萄酒下來。我打開白酒的瓶蓋,學着爸爸的樣子,把兩個酒杯倒滿,一手拿一杯,學着大人那樣幹了一杯,然後又放下了。我伸出舌頭舔了舔,試一下好不好喝。“太難喝了!”我捂着嘴,覺得那味道太刺激了。我拋棄了白酒,準備向紅酒“進攻”,但令我意想不到的是,紅酒的味道好極了,果香馥郁,細膩醇厚,喝了一口還想再來一口,漸漸地我覺得累了,困了。我打了個哈欠,倒在我身後的沙發上……我醒來時,已是第二天的中午。

後來聽媽媽説我喝醉了,讓家人擔心了,半夜還帶去醫院檢查。幸好沒什麼大礙,醫生開了醒酒藥讓我吃了,才抱我回房間睡的。

唉,真是好奇心害死了貓啊!這件事一直留在我的記憶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