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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冒險為話題作文

作文2.48W

冒險是一件讓常人害怕的事,也有許多敢於去嘗試的人。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以冒險為話題作文,歡迎閲讀

以冒險為話題作文

  以冒險為話題作文1:

噢,放假了,這真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可在假日裏該幹些什麼呢?唉!除了做作業,就是看書,不然就是……真是的,無論幹什麼都離不開學習,生活一直都沒什麼變化,太無聊了嗎。這不就是老師講的生活規律嗎?

為了讓我的假日跟平常與眾不同,我準備擬定一個計劃,好好瘋一把,玩什麼呢?想來想去還是冒險好。

我找來我的好朋友---小紅一起冒險,為的就是大家一起有個照應,等我們全副武裝後,就踏上了冒險之旅。

我們來到了一個神祕而又恐怖的地方,我倆誰都沒有來。這個陌生的地方,讓我們不免有些害怕。我們繼續走着,突然一陣狂風吹來,是樹木左搖右擺,鳥兒像驚醒了般,一股腦的飛出了樹林,我們艱難的冒風前進,頭髮被吹得凌亂,我們顧不得這些,一鼓作氣飛奔了出來。脱離了危險的狂風后。我們再次冒險,這次是什麼了,臨近危險後,原來是恐怖的級速滑降坡,我低頭一看,哇,好高啊,這讓我們畏懼三尺,但畢竟我們是嚇大的,經過一番思想鬥爭後,我們選擇了前進。我們雙手緊緊抓住兩旁的樹木,腳一步一步慢慢的移動,糟了,我們一不小心,手一滑,兩人像踩在冰上一樣,一下滑了下來,‘糟了糟了,這下可死定了,老天爺呀,救救我們吧’我們心想。幸好,我們掉下的地方是軟軟的草地,不然那可沒命了。我們度過危險區後,像逃亡的'士兵,立馬奔回家裏,嘴裏不停地喘着粗氣,被剛才嚇得直冒冷汗。

這次的冒險太刺激了,説什麼我也忘不了。

  以冒險為話題作文2:

去年暑假,我與爸爸、杜伯伯、杜博姐姐到北京遊玩。由此引發了我的一次冒險經歷。

在旅館裏,杜伯伯對我們説:“明天我們去北京原始森林動物區吧!”我一聽,高興地合不攏嘴。

第二天一大早,我們就跟着旅遊團出發了。經過一個多小時,我們終於到達了目的地。

進了大門,一幅幅美麗的圖畫出現在面前:綠樹成蔭,小草遍地,野花盛開,不時還有幾隻蝴蝶在飛舞。

導遊小姐對我們説了些注意事項,讓我們別單獨行動,然後就帶着我們走進了林子裏。

我與爸爸,杜伯伯一行人邊走邊看看有沒有什麼動物,因此找不到旅遊團,脱離隊伍了。我們只好原路返回了。走着走着,我突然看見前方不遠處有一條小蛇,我便讓爸爸停下來,商量怎樣走過去,這時這條小蛇慢慢地逼近我們,我有些心慌意亂了。爸爸説:“這種蛇是無毒的,沒事的。”説完,爸爸在地上拾起一支幹木棒,趕走了小蛇。

一會兒,我們聽到了一些野獸的叫聲,我的心怦然一跳。爸爸也知道一些野獸會傷害人的,不能靠近。我們趕快地向前走,不知不覺間加快了腳步。我連走帶跑,生怕一些野獸發現我們,嚇出一身冷汗,雖説現在天氣很炎熱,但我全身都在發抖,身體的每一個細胞都沸騰了,每一根筋都繃直了。我們走得越來越快,一會兒,沒有叫聲了,周圍一片死寂,更讓人毛骨悚然。我們停下了腳步,休息了一會兒。突然,我們聽見了導遊團的叫喊聲,便追了上去,又隨導遊團回到了車上。我長吁一口氣,真是有驚無險。當我離開的時候,竟產生了一種依戀。

這次冒險是我長這麼大第一次冒險,可以磨鍊我的意志,我會永遠銘記!

  以冒險為話題作文3:

森林裏,有一隻小熊名叫勇勇,它家的樹上有一隻小鳥,名叫敢敢。一天,他們倆正在聽鳳凰姐姐講故事,鳳凰姐姐説:“這兒以前有一個大魔頭,經常欺負小動物們,所以沒人敢惹它。”勇勇和敢敢想為大家報仇,就決定到大魔頭的巢穴去,為大家討回公道。

它們來到大魔頭的巢穴,看見大魔頭正在呼呼大睡,敢敢想:機會來了。於是就悄悄飛到大魔頭身邊,用它那尖尖的嘴巴,狠狠地刺向大魔頭的眼睛,勇勇趁此機會拿走了大魔頭的兵器,大魔頭被痛醒了,正準備拿身邊的兵器,可兵器早已不在身邊,敢敢又用嘴巴刺傷了大魔頭的另一隻眼睛,大魔頭看不見了,到處亂打一通。勇敢兩人見此情形,每人從地上撿起一把刀,同時刺向大魔頭的胸口。大魔頭死後,勇勇和敢敢回到家裏,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了整個森林,鳳凰姐姐説:“只要誰消滅了大魔頭,就可以實現自己的三個願望。”勇勇説:“我要全世界最漂亮的衣服。”突然,勇勇身上一下子變得閃閃發光,閃耀着金色的光芒。敢敢接着説:“我要整個森林都成為我的家,想去哪裏就去哪裏,無人敢阻攔。”“那最後一個願望給誰呢?”鳳凰姐姐問。小猴説:“那就給熊貓阿姨,讓它的病好起來吧!”這時,仰卧在牀上的熊貓阿姨一下子變得活蹦亂跳的。

從此以後,小動物們生活得快快樂樂,自由自在,再也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傷害它們了。

  以冒險為話題作文4:

讀了《魯濱遜飄流記》後,我的感觸很深。冒險是一件讓常人害怕的事,也有許多敢於去嘗試的人。不怕艱難險阻,為着的夢想去挑戰極限,挑戰大自然。是啊,大自然有多少奧祕等着去,去!古今中外,許多偉人都探險精神:李時珍走遍名山大川,嚐遍百草,寫出了《本草綱目》;徐霞客遊遍大江南北,考察河流山川,寫出了《徐霞客遊記》;鄭和七下西洋,為中外經濟文化了巨大的......的一生奉獻給了全人類,的也探險的一生,勇於探險的精神不正是所要學習的嗎?也許有時侯,人們會這是一件愚蠢的事,敢於冒險,敢於嘗試的精神卻又讓所人敬佩。

笛福筆下的魯濱遜是一位傑出的冒險者。他不顧家人的勸阻,執意要去航海。在航海期間,魯濱遜遭到了多次暴風雨,他被漂到了孤島上。他靠着僅物品在孤島上生存。他靠着的雙手做了陶器,還做了麪包。他同大自然作鬥爭,每天,魯濱遜都寫日記,用來聊以慰。《聖經》則成了他的精神支柱。終於,他靠着堅強的毅志活了下來,在第28年,一艘英國輪船救了魯濱遜和他的夥伴“星期五”。就,魯濱遜的28年孤島生活結束了。

28年,令人不可思議的數字。誰能人孤零零得在孤島上生活整整28個年頭呢?也許人會説:“噢,是我的話,我會發瘋的!”也有人會説:“,我寧願去死。”然而,魯濱遜活下來了,他是真正的能於大自然搏鬥的英雄。

我想笛福寫這本書的用意並的。他想要表達的是:當人身處困境中時,要有堅強的毅志,不管怎樣,都有輕生的念頭,人的生命一次,它是寶貴的。上帝既然了生命,就要珍惜它。,魯濱遜能活下去他有着生活常識,,要學會自立和自理能力。當在困境中時就能自救。

生命次,請把握住這唯一一次!讓這有限的生命出無限的價值。讓你的生命充滿了光彩,永遠閃爍!

標籤: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