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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眼裏的我作文650字

作文1.7W

我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物?我自個也説不清,還是回家問一問我的家人吧。

家人眼裏的我作文650字

媽媽的評價:又勤又懶。這可把人給弄糊塗了,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其實,媽媽的意思是説,我換衣換得特別勤。兩天一件,三天一套,可換了衣服卻懶得洗,就趁無人之機,藏到櫃子裏、牀底下,害得媽媽洗衣服時滿屋子“亂翻騰”。

爸爸説了:心太粗,粗得比孫悟空的`金箍棒還粗。

爸爸這樣説也沒有冤枉我。就拿數學來説吧,我能把42算成4×2=8。其他課程“張冠李戴”的現象更是數不勝數。

爸爸對我的評價還不止一條呢:爭強好勝,尤其是好同哥哥搶電視看。

不錯,我看電視就是愛同哥哥爭。哥哥喜歡看體育頻道,我呢?愛看動畫故事片。一般,總是哥哥讓着我,但磕磕碰碰的事難免發生。這個時候爸爸媽媽就都來護着哥哥了,説:“你哥快上大學了,就快跟電視分別了,讓他多看看吧。”我當然寸步不讓:“我也要升入國中了,國中我又不能看電視,不也要與電視分別嗎?他應該讓我看。”這下可把爸爸媽媽説得啞口無言,只好讓我看了。

奶奶平日裏常對我説:“你太貪吃了,那小‘西瓜’都要撐破了。”

的確,早上吃完早餐,還要拿根香腸才出門;午飯後,桃子啦、梨啦、蘋果啦、葡萄啦,吃個不停,去學校時再帶一些;晚自習下後還要加一頓豐盛的夜宵。總之,我這嘴巴呀,永遠停不下來。

知識淵博的爺爺對我搖頭歎道:“在國小時,你只出四、五分的力,就能學個差不離,那是因為課程少;在國中,你就要付出十分的努力,才能做到品學兼優,名列前茅。”對,爺爺説得有道理。國小我一半時間學,一半時間玩,課程少,能跟上,國中如果不努力,肯定會掉隊的。因此,我早就下決心在國中階段拼搏三年。

最後,還是聽一聽老哥的看法吧:“在家裏,妹妹真是太活潑了,全家99。99%的活潑率全在她身上。”

怎麼樣?聽了家人的話,你應該對我有所瞭解吧?

什麼?別急,我這正好有一張照片:濃濃的眉毛下嵌着一雙水晶晶的眼睛,鼻子下還安着一張能吃愛説的嘴巴。

Hi!願意與我交個好朋友嗎?

標籤: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