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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次改變敍事作文

作文1.9W

  篇1

我的一次改變敍事作文

人的一生中是會有許多意外的。在意外中,有些人可能會因此而改變,我,就是其中之一。説來話長,在四年級的時候,我是一個愛惡作劇的小男生,不是把小張的筆放在小李椅子上,就是把小葉的書收到她的課桌裏。有一次,我也被抓弄了。那時是一個下午。上課鈴突然響了,同學們紛紛向教室奔去,在五樓曬太陽的我也不例外。小戴“熱情”的打開了後門,“天助我也。”我一邊想,一邊加快了速度。這時,小戴臉上出現了不易查覺的笑容。在我即將進門時,小戴一下子關上了門。於是,我就華麗的撞在了門上。撞的我眼冒金星。我搖搖晃晃的走進教室,那個樣子特別像一隻滑稽的帝企鵝。頓時班中爆發出排山倒海的笑聲。45分鐘後......下課了。同學們都向我圍過來。我很感動,心想:“原來同學們那麼的關心我啊!“但是,很快我就從感動變成了失望。因為他們不是過來安慰我的,而是過來嘲笑我的。我哭了,哭的十分傷心。但是,我的內心卻在不斷的叩問自己:“你是怎麼對待同學的呢?”“在同學被抓弄的時候,你又是怎麼樣對待他們的呢?”......“是啊,我又是怎麼樣做的呢?”我想,“原來被抓弄是這麼難受的啊!”

於是,一個愛惡作劇的小男生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樂於助人的小男生。

  篇2

每一次都在彷徨孤單中堅強,每一次就算很受傷也不閃淚光,我知道我一直有雙隱形的翅膀,帶我飛,飛過絕望……

——《隱形的翅膀》

我從好小的時候就已經聽過了這一首歌,而且聽多了也不會覺得厭煩,每次聽到了這一首歌都會讓我不開興的事慢慢地自己走開了。我也因為這一首歌,變了,也讓我和另外兩個女生之間的友誼越來越深厚。

去年,爸爸帶回來了一個小白兔,好可愛喲!白茸茸的毛,還有一條短短的尾巴。看着她吃東西時的樣子,真是又可愛又可笑!又有一種要人很想保護它的慾望!

我給它建了一個温暖舒適的家,爸爸説不能把它養在家裏,我便重新幫它找了一個家,為了防止有人把它偷走,這個祕密—養兔子的地方,只有我和我那兩個好朋友才知道,漸漸地,我發現我越來越離不開它的時候,它卻離開了我。

自從它死了之後,我無法振作起來,每天都是魂不守舍的,看着照片中的兔子發呆、默默地流淚,我不知道為什麼,只知道,眼淚止不住。

可能我太思念兔子了,甚至懷疑是我那兩個好朋友下的毒手,她們倆都向我解釋,但我根本聽不進去,因為只有她們知道兔子的新家,所以我們鬧翻了。

“ 每一次都在彷徨孤單中堅強,每一次就……”這一首歌,好熟悉呀,我沉醉在了這一首歌裏面,開始反思自己的行為,覺得自己不應該為了兔子而傷害了自己的身體,雖然很捨不得,但我要堅強!

幾天後,我知道了兔子是因為天氣太熱頂不住而死的,並不是她們……,唉!我真後悔當時,我主動向她們承認了我的錯誤,而她們也原諒了我,我們之間的感情也更加深厚了!

因為這一首歌,我變了,變得會反思了,變堅強了,也收穫了那兩個女生給我的最真實的友誼!

  篇3

天在變,地在變,萬事萬物都在變,我也在變。

幼年,我幾乎還不懂事。什麼事,我都以我還小為藉口,不管不做。當我搶着第一個坐在車位上時,當我搶着第一個拿走電視遙控器時,我只是滿臉勝利地喜悦,只是看到媽媽搖着頭。那時,我已經什麼都忘了。

我忘了,在握捉我第一次看見的蝴蝶時,媽媽教我説蝴蝶兩字,與我一起捉蝴蝶而汗流浹背的情景;我忘了,在我第一次走進校園時,媽媽對我嘮叨囑咐的話語;我忘了,在我哇哇大哭時,是誰為我擦乾眼淚,讓我破涕為笑……

幼年的我是無憂無慮的,因為媽媽從來都不傷害我,不職責我,反而對我關心愛護。我只記得我爽朗的笑聲與花兒一般的笑容。

少年的我漸漸明白了什麼才叫懂事。想起幼年時的我,我會偷着樂,感到那時的我是多麼地童稚。我看見,家旁的小樹長成了一株茂盛的大樹。我的腳在從剛出生的五釐米大小的腳印,變成了穿二十二點五釐米的腳,比媽媽的鞋碼大兩寸。我的體重在由剛出生的三點五公斤,變成了現在的'四十五公斤。我的身高由五十五釐米增長到了一百六十釐米……

同時,我發現,媽媽也在隨着歲月變。挺拔腰身已微顯佝僂,頭髮也泛出幾縷白絲,額上眼角已悄悄地爬上皺紋。望着她天天忙碌,渾然不知的身影,一陣酸楚湧上心頭。

我看見他們正忙時,變悄悄地倒上兩杯水放在桌上。我看見一堆髒衣服時,把它們分類用洗衣機還是用手洗。從前在車上只有一個空位時,媽媽總讓我坐,現在我自覺地站在座位旁,千方百計地拉媽媽安心坐下。我學會把平時媽媽買來捨不得吃的美味食物,在忍不住嘴饞,往我嘴裏塞時,我會突然打住,滿心歡喜地讓媽媽先嚐一口。哪怕是一小口,我感覺比自己吃着都快樂。

少年的我,擁有一顆感恩的心,正在擺脱依賴,在生活中尋找機會孝敬父母……這樣,才是我最大的改變。

  篇4

是書,造就了古埃及、古印度、古巴比倫;演繹了華夏大地五千年的輝煌;是書,改變了我——一個動手能力極差的人。

從前的我,因生活在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裏,不愁吃,不愁穿,過着“皇帝”般的生活。所以不管幹什麼幾乎都是大人幫我做的以下的一個實例就足以證明

一天,我剛起牀,媽媽就把衣服送到了我的牀前,並幫我一件件地穿好。之後,才千叮嚀萬囑咐地離開了房間。過了一會兒,我才發現媽媽少拿了一雙襪子,便大喊道:“幫我拿雙襪子!”“來了!”媽媽像店小二一樣隨呼隨到,根本用不着我親自動手。

該吃早飯了。我只需施展一下“獅吼功”,一碗熱氣騰騰的稀飯就“出爐”了。隨後,媽媽又用專車送我上學……就這樣過了一天又一天,我的心理產生了一種很強的依賴性,以至於以後差點深陷其中而無法自拔。

但當我讀到了英國作家丹尼爾●笛福寫的《魯賓遜漂流記》後,被魯濱遜那種強大的自理能力所折服。因為魯濱遜當初是一個人上孤島的,沒有衣服、食物、生活用品。在巨大的困難面前,他並沒有因此而放棄,而是以頑強的毅力生存了下來,(即使生病了也是自己治)並做出了大量的木桌、罈子、碗碟等生活用品……

與魯賓遜比起來,我真是“望塵莫及”。且不説他能自己治病的事,就説他能在沒有任何設施的情況下製造出大量的生活用品,就足以使我佩服地五體投地了。因為我連碗筷都不會洗,更別談要自己親手製造了,這就説明魯濱遜的動手能力是不容小視的……

讀完《魯賓遜漂流記》後,我就暗下決心,一定要向魯賓遜學習,成為一個有很強的動手能力的人。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種事可不是耍耍嘴皮子就行的呀!於是,在接下來的幾個寒暑假裏,我都堅持一星期洗一到兩次碗,以此來提高我的動手能力。經過幾年的努力,現在的我一改往日“小皇帝”的模樣,變成了一個樂於勞動的人。現在,我不僅會洗碗筷,甚至連炒菜都會了呢!

是啊,“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句話説的一點不錯。書不是萬能的,但缺少了書是萬萬不能的。孔子手不釋卷,才有了“韋編三絕”的故事;魯迅正是用別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了讀書上,中華民族才會有這樣一位偉大的文學家、革命家。

古話説得好: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同學們,讓我們一起認真讀書,為將來能做一位像魯迅一樣偉大的文學家而努力奮鬥吧!

標籤: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