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2016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輔導:施工安全

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2016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輔導:施工安全

實行施工安全生產許可制度,未取得的企業,不能從事生產活動

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完備制度、保證資金投入、設置專職安全人員、負責人考核合格、特種人有證、管理作業人員培訓、工傷保險、防治措施、救援預案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和政府監督

1.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3年。延期的,期滿前3個月辦理延續;有效期內,未發生死亡的,到期後,不再審查,延期3年

企業變更後10日內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企業破產,應交回註銷;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立即報告,媒體聲明,申請補辦

2.政府監督:

(1)建設主管部門先審查施工企業是否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後,才能頒發施工許可證

(2)企業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3)可以撤銷已經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形:非法取得

 三、違法行為承擔的法律責任

1.未取得安全許可證擅自從事施工活動:責令停工,沒收違法所得,10-50萬罰款

2.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責令停工,限期補辦延續手續,沒收違法所得,5-10萬罰款

3.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10-50萬罰款,並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4.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1)沒有成功的.: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的,不予受理或不予頒發,並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2)成功的:不正當手段取得後,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5.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

6.頒證機關違法的: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