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2017年二級建造師《水利水電》案例分析練習題

  案例分析題

2017年二級建造師《水利水電》案例分析練習題

  1、背景資料:

某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文件工期為15個月(每月按30天計,下同)。承包方投標所報工期為13個月。合同總價為8000萬元。合同約定:

(1)實際完成工程量超過清單工程量的25%以上時允許調整單價。

(2)拖延工期賠償金為5萬元/天,最高拖延工期賠償限額為200萬元;工期提前獎金金額為5萬元/天。

開工前,施工單位編制並經總監理工程師認可的施工進度計劃如下圖所示。

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其他工作均按計劃進行)。

事件一:A、C兩項工作為土方工程,工程量均為16萬m3,合同單價為16元/m3,實際工程量與清單工程量相等。施工按計劃進行4個月後,總監理工程師以設計變更通知發佈新增土方工程N的指示。該工作性質和難度與A、C相同,工程量為32萬m3,N工作在B、C完成後開始,且為H、G的緊前工作。監理工程師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的土方調整後單價為14元/m3,N工作計戈Ⅱ用4個月時間完成。N工作實際用了4.5個月完成。

事件二:F工作因設計變更,等待施工圖紙延遲1個月。

事件三:H工作由於分包單位施工的工程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實際5.5個月完成。 根據以上事件,施工單位提出以下索賠要求:

(1)順延工期6個月。理由是:N工作用4.5個月;F工作延遲1個月;H工作延誤的0.5個月是因為監理工程師未能很好地控制分包單位的施工質量。

(2)N工作的費用補償為16×32=512萬元。

1.指出以上事件的合同責任。

2.施工單位提出的工期索賠是否正確?説明理由。

3.施工單位提出的費用索賠是否正確?説明理由。

4.施工單位應獲得工期提前獎勵還是承擔工期違約賠償責任?並計算其金額。

  參考解析:

  1.【參考答案

事件一,N工作的增加,屬於發包人的責任;N工作實際用了4.5個月完成,比計劃多用了0.5個月,屬於施工單位責任。 事件二,屬於發包人責任。 事件三,屬於施工單位責任。

  【考點解析】

本小題是合同管理方面的題目,考核對合同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及違約責任的理解。 事件一比較複雜,需要從兩個方面來分析。一是N工作的增加,屬於設計變更,是發包人的責任;二是N工作計劃用時4個月,實際用了4.5個月完成,比計劃多用了0.5個月,則是施工單位責任。事件二為發包人沒有按時提供圖紙造成的延誤;事件三為承包人施工質量問題造成的延誤。

  2.【參考答案】

施工單位的工期索賠要求不正確。把非承包人責任造成的工作增加或者工作時間延長計入後的網絡圖如下。

網絡圖計算工期為14個月。承包人可以索賠的工期為1個月。

  【考點解析】

本小題是合同管理中的進度控制方面的,主要考核工期索賠計算。

要計算施工單位應獲得的工期索賠,需要進行網絡分析。即把非承包商責任導致的拖延時間計入網絡圖內對應工作的持續時間,而施工單位自身責任導致的拖延則不能計入,計算出的網絡工期與計劃工期的差,即為可以索賠的工期。

3.【參考答案】施工單位的費用索賠要求不正確。

N工作的費用索賠為8×16+(32-8)×14=464萬元。

  【考點解析】

本小題是合同管理中的支付方面的,主要考核工程量增加後單價調整。

應根據合同約定,超過合同工程量25%以外的按照協商後確定的調整後的價格計算,而25%以內的仍按照原合同價格計算。

A、C工作的清單工程量為16+16=32萬m3,新增N工作工程量為32萬m3。 其中應按照原單價計算的是32×25%=8萬m3。 剩餘的32-8=24萬m3按照調整後的單價計算。

  4.【參考答案】

施工單位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工期違約金30×5=150萬元。

  【考點解析】

本小題是合同管理中的進度方面的,主要考核工期延誤的計算。

首先應確定工期是提前還是拖延了。把實際工期減去計劃工期,再減去應順延(索賠)的工期,如果結果為正數,即為工期拖延,結果為負數,即為工期提前。然後根據合同約定計算相應金額即可。

把工程實際完成工作時間計入後的網絡圖如下。

根據網絡圖計算的實際工期為15個月,計劃工期13個月,可以索賠的工期1個月。 故施工單位拖延了1個月(30天)工期。 施工單位應賠償工期違約金:30×5=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