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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二級建造師成績查詢注意事項

西藏二級建造師成績查詢

西藏二級建造師成績查詢注意事項

【查分注意事項】

(1) 如人數較多的單位,請儘量由單位人事科統一代為領取(憑單位公章),來之前請查詢並記下所有職工的報名序號並按從小到大的順序排列;

(2) 如個人前來領取成績單,則請攜帶准考證,如准考證已遺失,請攜帶身份證並點擊下面的'鏈接後查詢並記下自己的報名序號;

(3) 代他人領取成績單則需攜帶他人的准考證或身份證;

(4) 此次考試凡參加了考試的考生(除缺考、違紀和零分外)均有成績單。

【各地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管理規定】

各省成績管理規定發佈

大部分省份

發佈時間:每年1-2月份,與報考通知一致

發佈地點:各省人事考試網每年1-2月份發佈二級建造師考試報考考務通知中,均會包含各省份對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管理的規定。

注:二級建造師成績管理辦法是考務通知中很重要的內容,各省考務通知中均會把《成績管理辦法》單獨列出來,考生一定要詳看。

成績管理規定具體內容

全國大部分省份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均分為滾動考試管理辦法與非滾動考試管理辦法,一般沒有大變動。

考全科(即一次考三科)

實行滾動考試管理辦法: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如:2012年度與2013年度為一個週期,2013年度與2014年度為一個週期,依此類推)

符合免試條件(含免一科和免兩科)

實行非滾動考試管理辦法: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才能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考增項

實行非滾動考試管理辦法:已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當年報考另外一個專業的《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考試合格後核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才能獲得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