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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註冊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重點知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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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註冊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重點知識解析

  建設工程文件檔案資料管理職責

建設工程檔案資料的管理涉及到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以及地方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對於一個建設工程而言,歸檔有三方面含義: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將本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2)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將本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設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3)建設單位按照現行《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範》(GB/T50328―2001)要求,將彙總的該建設工程文件檔案向地方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移交。

  (一)通用職責

(1)工程各參建單位填寫的建設工程檔案應以施工及驗收規範、工程合同、設計文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等為依據。

(2)工程檔案資料應隨工程進度及時收集、整理,並應按專業歸類,認真書寫,字跡清楚,項目齊全、準確、真實,無未了事項。表格應採用統一表格,特殊要求需增加的表格應統一歸類。

(3)工程檔案資料進行分級管理,建設工程項目各單位技術負責人負責本單位工程檔案資料的全過程組織工作並負責審核,各相關單位檔案管理員負責工程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對工程檔案資料進行塗改、偽造、隨意抽撤或損毀、丟失等,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建設單位職責

(1)在工程招標及與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簽訂協議、合同時,應對工程文件的套數、費用、質量、移交時間等提出明確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準備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形成的文件,並應進行立卷歸檔;

(3)負責組織、監督和檢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積累和立卷歸檔工作;也可委託監理單位監督、檢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積累和立卷歸檔工作;

(4)收集和彙總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立卷歸檔的工程檔案;

(5)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請當地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未取得工程檔案驗收認可文件,不得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6)對列入當地城建檔案管理部門接收範圍的工程,工程竣工驗收3個月內,向當地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移交一套符合規定的工程文件;

(7)必須向參與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原始資料必須真實、準確、齊全;

(8)可委託承包單位、監理單位組織工程檔案的編制工作;負責組織竣工圖的繪製工作,也可委託承包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完成,收費標準按照所在地相關文件執行。

例:列入城建檔案管理部門接收範圍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後( )個月內,向當地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移交一套符合規定的工程文件。

A.1

B.3

C.6

D.12

答案:B

  (三)監理單位職責

(1)應設專人負責監理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在項目監理部,監理資料的管理應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並指定專人具體實施,監理資料應在各階段監理工作結束後及時整理歸檔。

(2)監理資料必須及時整理、真實完整、分類有序。在設計階段,對勘察、測繪、設計單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積累和立卷歸檔進行監督、檢查;在施工階段,對施工單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積累、立卷歸檔進行監督、檢查。

(3)可以按照委託監理合同的約定,接受建設單位的委託,監督、檢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積累和立卷歸檔工作。

(4)編制的監理文件的套數、提交內容、提交時間,應按照現行《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範》(GB/T50328―2001)和各地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的要求,編制移交清單,雙方簽字、蓋章後,及時移交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收集和彙總。監理公司檔案部門需要的監理檔案,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319―2000)的要求,及時由項目監理部提供。

例:對施工單位工程文件的形成、積累、立卷歸檔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是( )的職責。

A.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

B.監理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

C.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

D.地方城建檔案管理部門

答案:C

例: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文件檔案資料的管理職責是( )。

A.收集和整理工程準備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形成的文件,立卷歸檔

B.提請當地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

C.對施工單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積累、立卷歸檔進行監管、檢查

D.負責組織竣工圖的繪製工作

答案:C

  (四)施工單位職責

(1)實行技術負責人負責制,逐級建立、健全施工文件管理崗位責任制,配備專職檔案管理員,負責施工資料的管理工作。工程項目的施工文件應設專門的部門(專人)負責收集和整理。

(2)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負責收集、彙總各分包單位形成的工程檔案,各分包單位應將本單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後及時移交總承包單位。建設工程項目由幾個單位承包的,各承包單位負責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項目的工程文件,並應及時向建設單位移交,各承包單位應保證歸檔文件的完整、準確、系統,能夠全面反映工程建設活動的全過程。

(3)可以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接受建設單位的委託進行工程檔案的組織、編制工作。

(4)按要求在竣工前將施工文件整理彙總完畢,再移交建設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5)負責編制的施工文件的套數不得少於地方城建檔案管理部門要求,但應有完整施工文件移交建設單位及自行保存,保存期可根據工程性質以及地方城建檔案管理部門有關要求確定。如建設單位對施工文件的編制套數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約定。

  (五)地方城建檔案管理部門職責

(1)負責接收和保管所轄範圍應當永久和長期保存的工程檔案和有關資料。

(2)負責對城建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有關城建檔案法規的實施。

(3)列入向本部門報送工程檔案範圍的工程項目,其竣工驗收應有本部門參加並負責對移交的工程檔案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