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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審查方法

根據《關於做好2015年度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江西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審查管理辦法如下:

江西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審查方法

1.非免試報考人員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後,由單位指定的經辦人員統一報送(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公安廳聯合審查點(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省人事考試中心一樓業務受理大廳,諮詢電話:12333轉省本級)進行資格審查並辦理確認手續。

單位備案須提供以下材料(相關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中心下載):

(1)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1份(備原件);

(2)經辦人員承諾書及身份證複印件1份(備原件);

(3)已蓋章的參審人員彙總表1份(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報名序號、報考科目、聯繫電話)。

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2份(1份留存終審部門,1份交與報考人員)

(2)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1份(備原件);

(3)身份證複印件1份(備原件);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1份

(5)學歷查詢認證證明(附件3)

2.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資格審查。

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後,由單位指定經辦人員統一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公安廳聯合審查點(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省人事考試中心一樓業務受理大廳,諮詢電話:12333轉省本級)進行資格審查並辦理確認手續。

資格審查時,除須提供有關資格證件外,還需提交學歷查詢認證證明,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原始複印件,並按隸屬關係加蓋單位人事(職稱)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