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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消防總隊招收高校畢業生的通知

 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2016年招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簡章

2016四川消防總隊招收高校畢業生的通知

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又稱武警四川省消防總隊,是實行現役兵役制的公安消防部隊,納入武警序列,享受軍人同等待遇,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三大條令,接受四川省公安廳、公安部消防局的雙重領導。總隊下轄21個市、州消防支隊,1個培訓基地、1所醫院,在各城市區(縣、縣級市)和重點鎮、主要景區設基層消防大隊和消防中隊,是四川省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和搶險救援的主力軍。

2016年,經公安部政治部、四川省公安廳批准,面向社會招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40名,簡章如下:

 一、招收崗位、專業和計劃

詳見《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2016年招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計劃一覽表》。其中,原籍或現家庭生活基礎地在甘孜、阿壩或涼山州,懂得當地民族語言的考生或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州崗位,且自願長期在本州工作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其他考生也可報考)。

二、招收學歷層次

招收對象主要為2016年畢業且取得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可接收碩士研究生,不接收博士生。

  三、招收條件和範圍

  (一)招收對象條件。

1、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忠於祖國、熱愛人民,志願獻身公安消防保衞事業,符合軍隊招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任何處分。

3、學歷層次、所學專業符合公佈的招收條件,學習成績優良、基礎理論紮實,有較強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4、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獲獎學金和曾服現役的畢業生,以及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畢業生,優先接收。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無生理缺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的.規定。其中,男生身高160釐米以上(含),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雙眼裸視力,擬補充到指揮崗位的畢業生不低於4.6,擬補充到技術崗位的畢業生不低於4.3,不得有色弱、色盲。

6、畢業生年齡(截止2016年8月31日),本科畢業生不超過24週歲,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9週歲;曾經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7、本人自願保證入伍後服從分配、安心服役、發揮專長,在5年內個人不得提出退出現役。

 (二)招收對象範圍。

招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重點接收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畢業生。

下列情況和院校的畢業生不屬於接收範圍:

1、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餘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2、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3、普通高等學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4、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5、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

6、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或補考累積4門(含)以上;必修課程1門(含)以上補考不及格;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重修或補考累積7門(含)的畢業生;

7、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和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8、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徵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9、其他上級有關規定不能接收的畢業生。

(三)報考甘孜、阿壩或涼山州消防部隊的懂得當地民族語言考生或少數民族考生在滿足以上條件和範圍基礎上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缺一不可。

1、户籍地必須在甘孜、阿壩或涼山州;

2、懂當地民族語言或民族成分為少數民族,且自願在甘孜、阿壩或涼山州消防部隊工作10年以上。

 四、入伍待遇

按照國家和部隊有關規定享受現役軍官政治和經濟待遇。

 五、分配去向

經入警大學生崗前培訓合格後,根據部隊需要和考生填報崗位和專業進行定崗分配,首次均分配到基層部隊。

 六、招收方式和程序

自願申請到四川消防部隊工作的應屆畢業生必須參加統一組織的資格審查、知識能力統一考試(主要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心理測試、面試、體能測試(項目為中長跑、立定跳遠、俯卧撐、仰卧起坐等)、軍檢、政治審查等考試考核和檢查。符合招收條件的,經上級部門審核同意後簽訂錄用協議,並參加入警大學生崗前培訓(時間為1年)。對招收的畢業生,從簽訂錄用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期間,實行全程淘汰,凡弄虛作假、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以及身體、心理等原因不適合部隊工作的,予以淘汰。淘汰處理辦法,執行《軍隊院校淘汰學員安置辦法》相關規定。

 招收工作時間安排如下(若有變化以通知為準):

1、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2月10日—報名;

2、2015年12月中旬—資格審查;

3、2016年1月下旬—知識能力統一考試、面試、軍檢、體能及心理測試(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總隊將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參考,因聯繫方式錯填、變更無法聯繫或未按通知要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4、2016年4月—政治審查;

5、2016年5月—簽訂錄用協議;

6、2016年8月—報到並參加入警大學生崗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