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2017年上海一級建造師報名公告

導讀: 2017年上海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6日10:00-7月10日16:00;現場審核時間為年7月7日-7月10日,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13日16:00。跟隨小編去看看吧!

2017年上海一級建造師報名公告

  關於印發《上海市 2017 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 《關於做好 2017 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17〕24 號),經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上海市 2017 年度全國一

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網站 ()查詢及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

2017 年 6 月 8 日

  上海市 2017 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6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4 年;

(二)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 4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3 年;

(三)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

(四)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 2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五)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 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級別進行報名。

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 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

據。考生應持有經考試取得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並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級別報名。

  二、考試時間、科目

2017 年 9 月 16 日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2017 年 9 月 17 日

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建築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等 10 個專業)

  三、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參加 4 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 1 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必須在當次考試年度通過《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後,方可視為報名成功。關於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報名系統中相關説明。

2015、2016 年度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老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且報考級別、專業不變的,憑報名系統歷年檔案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後, 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無需現場審核。2015、2016 年度在外省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2014 年及以前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級別 或專業變更的考生、首次報考的新考生均須按要求辦理現場審核。

(二)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16日10:00-7月10日16:00,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或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的“網上報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及時下載打印並保存報名表。

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上傳電子照片(考生必須預先下載並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 ,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並保存後的本人近期免冠標準彩色證件電子照, 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後再保存和上傳; 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無法審核通過,考生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電子照片供考生參加考試和製作合格證書使用,請考生務必按要求操作。 同時務必牢記報名序號,正確輸入報考信息,並及時完成點擊“報名 信息確認” 。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並正確選擇報考級別、 專業和考試科目,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歷年或 當年成績無效等後果的,責任自負。

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網上報名時選擇一個現場審核(諮詢) 點,並在規定的時間前往現場辦理審核和考試合格證書領取手續。審 核(諮詢)點選定後不得更改。

(三)現場審核時間為 2017 年 7 月 7 日-7 月 10 日(每天 9:004 -11:00,13:30-16:00),現場審核(諮詢)點地址為:

1、上海城建職業學院靜安校區(靜安區河南北路 301 號)

審核(諮詢)點代碼:5858

諮詢電話:63248620、63259366

2、上海城建職業學院長寧校區(長寧區武夷路 150 號,上海市建築教育培訓服務中心內)

審核(諮詢)點代碼:2827

諮詢電話:62515770、62525522

3、 同濟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楊浦區赤峯路 67 號第一教學樓附樓)

審核(諮詢)點代碼:5959

諮詢電話:65983578

4、上海市城市建設工程學校(黃浦區麗園路 234 號)

審核(諮詢)點代碼:2811

諮詢電話:63761027、53079383

5、 上海德才教育培訓中心 (楊浦區平涼路 1500 號三號樓 216 室, 近寧國路)

審核(諮詢)點代碼:2803

諮詢電話:65703069、65399268 轉 805、802

6、上海應用技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徐彙區漕寶路 120 號 34 號 樓 101 室,近桂林路)

審核(諮詢)點代碼:1208

諮詢電話:64942806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 、工作年限等進行審核,請考生下載打印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後,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非本市户籍人員提供)、學歷(學位)證書、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報考增報專業考試人員提供)等相關材料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審核(諮詢)點辦理相關手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複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複印件。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並對報考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後及考試後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複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相關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佈,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等嚴肅處理, 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四) 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的人員應於現場審核 24 小時後,

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審核狀態,對審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如超過 48 小時未審核,請考生及時聯繫審核(諮詢)點 確認審核事宜。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 2017 年 7 月 13 日 16:00(建議避開每日24:00 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憑任何一張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銀聯標誌的銀行卡(推薦使用工商銀 行、招商銀行)均可實現網上繳費。網上支付諮詢電話:95534-6。

考生繳費後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 (網上繳費信息 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 注意報考級別、專業和科目務必準確)、繳費成功,並重新打印報名 表備用。由於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 滯後,但一般不會超過 24 小時,請考生不要急於重複支付劃款,同 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五) 報名成功的考生應於 2017 年 9 月 12 日 10:00-9 月 14 日16:00 在報名網站( 或 )下載並 打印准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准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 現下載後的准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相應的現場審核(諮詢) 點聯繫。

(六)考試報名費每人 10 元,《專業工程管理實務》考務費為每 科 65 元,其餘三科考務費為每科 45 元。

(七)考生可於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前往現場審核 (諮詢)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

  五、考生須知

(一)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2B 鉛筆、無聲無 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二)《專業工程管理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在專用答題卡上 作答;其它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閲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答題 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讓 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 使用偽造、 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

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的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 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於考試結束後兩週在考試院 網站() “曝光台”欄目公示。 考試結束後還將採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試卷的檢測和認定, 對認 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 條款追加處理。

  六、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考生可於 12 月底通過報名網站( 或 )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 有需要,請於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 30 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一般為考試合格標準發佈後四個月左右,請考生 屆時關注考試院網站() “領證通知”欄目或聯繫審 核(諮詢)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