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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級建造師掛靠會不會被取消

雖然在2017年年初那段時間,很多媒體平台都在寫“關於一級建造師掛靠將會被取締”的消息,但是終究被一級建造師掛靠的穩定所打破,但由於國務院之前印發的《關於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文件,很多人還是不免心有餘悸,今天應屆畢業生考試網小編就帶大家再次瞭解一下,2017年一級建造師掛靠到底會不會被取消?

2017一級建造師掛靠會不會被取消

明確在取消第一批62項/第二批152項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39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前三批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中涉及工程建設行業的有多項,如“全面取消一級二級建造師審批事項”引起建造師相關從業人員的緊張熱議。

對此,深度觀察、透析形勢,總結分析、打破傳聞、明確形勢。第一,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和下放對建造師資格制度無影響。第二,准入類資格的取消對建造師資格制度無影響。現從政策內容和工程實踐等方面予以深入解讀,望有助於各位考生理解政策走向,打消疑慮,排除干擾,全力備考。

 2017年一級建造師掛靠到底會不會被取消?

  (一)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和下放對建造師資格制度不產生影響

依據201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我們的政治體制改革已經步入深化階段。行政審批是行政許可理論制度的現實管理手段之一,而行政權力來源於行政許可。十八大後,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逐步深入,主要改革方向為簡政放權,首當其衝的就是改革行政審批制度。

行政審批制度的對象為行政審批項目,2003年出台《行政許可法》之後,行政審批項目即以此可以分為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即為依據《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調整範圍進行規制的審批項目,非依《行政許可法》的調整範圍進行歸類即為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當然,二者在理論上還存在其他方面的區別,在此不再贅述。

通過此改革方案,我們可以進一步理解和預測政策走向。首先,嚴格控制行政審批事項,今後一般不新設許可。換言之,未來幾乎不會再新設其他資格考試類項目,因此現在已經保留的建造師考試的含金量會更高。其次,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代之以政府部門內審或後置審批。從2013年起,我國就開始規範這類非行政許可的審批事項,今年開始分批取消,按照十八大改革方案的要求,到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但是,一級建造師考試則屬於國務院確定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最後,對水平類資格考試的相關管理工作,由國務院部門轉移至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其實,這一轉變主要是針對於政府部門間的權力博弈與運作而設置的,對建造師資格制度運作本身則不會產生影響。

2013年9月河南省政府決議提出取消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註冊作為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而在最終執行環節,仍按照行政審批事項予以公示信息,請各位予以關注,具體見河南省工程建設信息網關於註冊的相關信息。

一級建造師屬住建部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法律依據為《建築法》和《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國家取消其初審並不是取消審批,而是要改為相應地區、部門的事中事後監管,由此提高行政審批系統的審批效率。

二級建造師不屬於住建部的審批事項,而是地方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事項,在沒有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情形下,不得調整審批事項的性質。因此,不會取消二級建造師的註冊管理,同時也不會降低建造師的市場價值。

 (二)部分准入類資格的取消對建造師資格制度不產生影響

目前,我國考試亂象問題亟待進一步規制。從職業考試的'體系角度來講,職業考試分為職業資格考試和職業水平考試。職業資格考試有區分執業資格考試和准入資格考試。執業資格主要針對社會通用性強、與公共利益相關的事項而言,准入資格主要針對某一專業(工種)學識、技術和能力的事項而言。同時,職業水平考試則與行業准入和執業准入無關。

之前國務院出台關於取消部分行政審批項目的決議,涉及到行政審批項目共95項,其中,各位考生比較關注的考試類的行政許可事項分別是房地產經紀人、註冊税務師、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土地登記代理人、礦業權評估師、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註冊資產評估師、企業法律顧問、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員、品牌管理師等11項。

人社部緊隨其後,出台最新規定。針對人社部的最新規範,取消了的准入類職業資格考試,主要是跟國家利益、公共利益關係並不密切的,可以按程序提前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後予以取消,在確需保留的前提下可以設置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尤其對於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予以取消,卻有必要保留的,可以經人社部批准後作為職業資格試點予以管理。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這11項主要是涉及非國家利益、非公共利益、行業從業人員和受眾範圍較小的審批事項,不包括建造師。而建造師近年報考人數突破三百萬每年,從業人員三千萬以上,關係到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建造師的工作成果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無處不離。因此此次取消准入類資格的行政行為對建造師資格制度不會產生影響。

2017年一級建造師掛靠價格表:

一級建造師掛靠(建築工程):1.5-2.3萬/年,一級建造師掛靠(市政公用):3-4萬/年

一級建造師掛靠(水利水電):3.8-5萬/年,一級建造師掛靠(機電工程):2-2.8萬/年

一級建造師掛靠(公路工程):2.9-3.7萬/年,一級建造師掛靠(鐵路工程):3.7-5.1萬/年

一級建造師掛靠(礦業工程):3.4-4.5萬/年,一級建造師掛靠(民航機場):9.5-13萬/年

一級建造師掛靠(通信與廣電):4.5-6萬/年,一級建造師掛靠(港口與航道):4.6-6.2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