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註冊建築師與註冊建造師的根本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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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Architect)則是一種職業。建築師通過與施工方和工程投資方(即通常所説的甲方)的合作,在技術、經濟、功能和造型上實現建築物的營造。在逐步複雜的建築營造領域裏,建築師越來越多的扮演一種在建築投資方和施工方(比如建築設備,結構設計等)之間溝通的角色。建築師通常為建築投資者所僱傭並對其負責而並非建築施工者。
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為依託、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的執業註冊人員,近期以施工管理為主。
建造師註冊受聘後,可以用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一級註冊建造師可以擔任《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中規定的特級、一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
二級註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逐步由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但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能否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應由建築業企業自主決定。
總的來説: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總體素質較高的複合型人員,既要求有理論水平,也要求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建築師和建造師雖然只差一個字,但職能上卻是天差地別,建築師負責的'是建築項目專業構架,而建造師則負責項目的各種流程和決策。
簡單來説,建築師負責搬磚的話,建造師則負責磚從哪兒搬搬到哪兒的活。這次你分得清楚了吧~
【拓展閲讀】
從簡政放權的角度看,“建築師負責制”是一個政府做減法市場做加法的過程,即政府把建築工程的技術審查工作逐步交給專業人士,不再為建築活動的全過程背書。建築師的專業特長則得到了發揮,不但負責設計,還負責建造管理。
“建築師負責制”有效提升了規劃管理效能。最明顯的一點,是簡化並加快了項目前期的審批流程。“由於建築師對於設計內容的合法性負責,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環節,只需做形式審查。如此算下來,前期審批環節比傳統流程壓縮了2個月-3個月。”浦東新區規土局建設和監督管理處處長趙焜熒説,這為建設單位節約了成本。
政府簡化了審批,建設單位節省了成本,建築師發揮了特長——由於試點帶來的多方共贏效果,從2016年11月開始,上海“建築師負責制”的試點範圍從上海自貿區保税片區擴大到整個自貿區。
除了“建築師負責制”,上海自貿區還建立了“國家級人防改革試驗區”。上海市人防辦主任沈曉蘇説,根據有關法規,新建民用建築必須結合配建人防地下室,但是如何配建、配建指標多少,會根據不同建築形態以及建築結構的變化而變化,這給企業在項目拿地、規劃設計時造成困擾。
上海在改革中簡化了人防工程配建面積的計算規則,新建住宅等按照地上面積的10%配建人防空間,倉儲則按照5%配建,這不僅提高了市場透明度,還加快了行政審批的速度。
“我們會加強對建築活動的事中事後監管,尤其是最後的竣工驗收關。竣工驗收不合格,建設單位無法取得產證。”趙焜熒説。
此外,上海還推出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通過保險的力量來監督工程質量。
建築領域的審批改革只是縮影。記者採訪瞭解到,2016年上海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共取消、調整行政審批事項384項、評估評審142項,基本完成審批相關中介服務機構和政府部門脱鈎,基本完成行業協會商會與政府部門脱鈎首批試點,建成事中事後綜合監管體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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