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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辯演講家的演講技巧

演講2.4W

巧一、有聲語言(講),是演講活動最主要的物質表達手段,是信息傳遞的主要載體。

雄辯演講家的演講技巧

它是由語言和聲音兩種要素構成的。它以流動的聲音運載着思想和情感,直接訴諸聽眾的聽覺器官,產生效應。

我們對有聲語言的要求,則是吐字清楚、準確,聲音清亮圓潤、甜美,語氣、語調、聲音、節奏富於變化,要注意形式美和聲音美。它具有時間藝術的某些特點,是聽眾聽覺接受對象和欣賞對象。

二、主體形象。

演講者是以其自身出現在聽眾面前進行演講的。這樣,它就必然以整體形象,包括體形、容貌、衣冠、髮型、舉止神態等直接訴諸聽眾的視覺器官。而整個主體形象的美與醜、好與差,在一般情況下,不僅直接影響着演講者思想感情的傳達,而且也直接影響着聽眾的心理情緒和靈感享受。這就要求演講者在自然美的基礎上,要有一定的裝飾美。而這裝飾美,是以演講本人為依託的現實的裝飾美,這決不同於舞台藝術的性格化和藝術化的裝飾美。而這就要求在符合演講思想情感的前提下,注意裝飾的樸素、自然、輕便、得體,注意舉止、神態、風度的瀟灑、大方、優雅,只有這樣,才有利於思想感情的傳達,有利於取得演講的良好效果。

演講就是靠着這些物質手段,組成了一個綜合的、統一的完整的傳達系統,達到演講的目的`。在這綜合的傳達系統中,缺少任何一個因素也構不成演講活動。如果只有“講”而沒有“演”(包括主體形象),只作用於聽眾的聽覺器官而不作用於聽眾的視覺器官,就會缺少感人、動人的主體形象及表演活動——即缺少實體感。那就如同坐在收音機旁聽廣播一樣。如果只有“演”而沒有“講”,只作用於聽眾的視覺器官,而有作用於聽眾的聽覺器官,就猶如在聾啞學校看着聾啞的手勢一樣,總是令人難以理解。所以,“講”與“演”這兩個演講的要素是缺一不可的,只有和諧的、有機的統一在一起,才能構成完整的演講傳達手段,並圓滿地完成演講的任務。

然而,“演”與“講”在演講實踐活動中,在傳遞信息的時候,並不是平分秋色,各佔一半。二者雖然需要和諧統一,但不是一加一等於二的統一。而是以“講”為主,以“演”為輔,互相義織、互相滲透、互相促進的統一。在這裏“講”則是起主導作用,起決定因素的。而“演”則必須建立在“講”的基礎上,否則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如果平分秋色或顛倒了這一關係,也就不稱為演講了。所以,只有既“講”且“演”,以“講”為主,以“演”為輔,既是聽覺的,又是視覺的,兼有時間性和空間性藝術特點的綜合的現實活動,才是演講的本質屬性,是區別於其它現實口語表達形式和藝術口語表達形式的關鍵所在。

三、態勢語言(演),就是演講者的姿態、動作、手勢、表情等,它是流動着行體動作,輔助有聲語言運載着思想和感情,訴諸聽眾的視覺器官,產生效應。

由於它是流動的,因此,它存在於一瞬間,轉眼即逝,這就要求它準確、鮮明、自然、協調和優美,要有表現力和説服力。這樣,才能在具備“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的聽眾心理引起美感,並得到啟示。它具有空間藝術的某些特點,是聽眾視覺接受對象和欣賞對象。然而,態勢語言雖然加強着有聲語言的感染力和表現力,彌補着有聲語言的不足,但如果它離開了有聲語言,它就沒有直接地、獨立地表達思想情感意義了。

這裏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有聲語言也好,態勢語言也好,它們既不同於其它現實中的有聲語言和態勢語言,因為它們都帶有一定的藝術性;也不同於舞台藝術中的有聲語言和態勢語文,因為它們不是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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