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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辦理簽證要避免的誤區有哪些

誤區一是去加拿大留學要提供就讀年限所有費用作擔保金。

加拿大留學辦理簽證要避免的誤區有哪些

擔保金是為了證明申請人有足夠經濟能力負擔在加拿大的所有開銷。留學加拿大一年的總費用為15至20萬人民幣,按上限20萬計算,研究生留學2年需要40萬,本科生留學4年需要80萬。若家庭持續收入能力較強,擔保金通常覆蓋總費用的80%即可。若赴加拿大讀高中,考慮到以後會續讀本科,因而要準備60至80萬的擔保金,若讀私立貴族高中,要準備100萬擔保金。

誤區二是申請任何類別的加拿大留學簽證都需要擔保金。

目前赴加留學簽證有三種:常規簽證、SPP簽證、SDS簽證。其中的常規簽證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有來源、有歷史的擔保金。SPP和SDS簽證是加拿大鼓勵優秀學生赴加留學的優惠簽證政策,SPP即中加國際學生合作計劃,SDS即學習直入計劃,均要求學生滿足相應的語言錄取條件後,在加拿大皇家銀行北京分行開立賬户,存入1萬加元,並提供第一年的總費用,即可替代擔保金辦理簽證,而這筆錢不要求解釋來源和歷史,雖不等同於擔保金,但有替代作用。

誤區三是擔保金必須是存滿12個月的定期存款。

這是家長最常見的認識誤區。原則上加拿大要求擔保金須解釋12個月的.歷史,一年的定期存款是最簡單的證明方式。學生和家長持有超過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債券、基金、房產,開立變現賬户,或持有一年期(含以上)穩健收益型的理財產品,開立相關資產證明,也可以用來解釋獎金的12個月曆史。 誤區三是房屋抵押或貸款可以用作擔保金。

如果家裏沒有理財產品,但有多套長期持有的房產,可以變賣其中一套或幾套,這樣的資金來源和歷史都非常可靠。但若家長不捨得賣房,而採用房屋抵押來獲取資金,是不能作為擔保金使用的。擔保金的資金組成不允許有任何債務性的資產,抵押和貸款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