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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之擔保人需具備的資格

加拿大留學擔保人必須是長期居留加拿大人員,並且年收入在58000加元(相當50000美元)以上。擔保書須説明擔保人支付被保人在加拿大留學期間的一切費用,不能限定擔保時間和金額。另外擔保人須在擔保書上聲明,在過去的五年中曾否為別的留學生作過擔保,如有,應説明學生的名字及目前行止。未作過擔保,也應申明此事實。除擔保書外,須附一份擔保人的收入證明,該證明只能是擔保人的工資單或税單,不接受銀行存款證明或其他資產證明。詳細規定如下:

加拿大留學之擔保人需具備的資格

居住在加拿大的擔保人,使館只接受加拿大國家税務部簽發的T-452税單或擔保人僱主出具的加拿大投資移民費用T-4工資表。

居住在美國的擔保人,必須提供由僱主出具的'W-2工資表正本(或經公證過的副本)並且提供公證過的最近的税單副本。美國移民局的1-134表不能作為赴加留學之經濟擔保書。

居住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擔保人,必須提供個人税單的正本或公證過的副本。

注意事項

加拿大留學擔保書須經公證,並用英文或法文書寫。若原文系其他文字(含中文),則需有翻譯公司出具的英文或法文譯件。獲取獎學金每年不足12000加元的學生,應辦理符合上述條件的經濟擔保手續。

希望上面介紹的內容對想要申請加拿大留學的同學們能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還有相關的留學問題需要了解,歡迎撥打留學的免費諮詢熱線進行諮詢,或者點擊頁面的在線諮詢與顧問老師直接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