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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擔保金的常見誤區

加拿大留學擔保金常見誤區。隨着留學的興起,近幾年留學人數成倍的增長,留學的國家也呈多元化發展。加拿大憑藉着優秀的教育制度,安全舒適的留學環境,寬鬆的移民政策,成為我國留學生的首選國家之一。

加拿大留學擔保金的常見誤區

出國留學對於一個家庭來説除了要忍受孩子離開父母享受不到親情的分別痛苦,還得承受來自經濟方面的壓力,赴加拿大留學的學生家庭需要對自己的學業費用做出足夠的預算。也就是説加拿大擔保金是為了孩子在留學生活中提供足夠的資金來支付自己的加拿大留學費用。

因為加拿大留學簽證流程中,簽證官是非常關注學生的加拿大留學保證金問題的。不過,大家通常對保證金有一些誤區,下面為大家盤點一下大家對加拿大留學保證金的常見誤區。

  【提供就讀年限所有費用作擔保金】

擔保金是為了證明申請人有足夠經濟能力負擔在加拿大的.所有開銷。很多家長以為去加拿大留學要提供就讀年限所有費用作擔保金,其實不然。留學加拿大一年的總費用為15至20萬人民幣,按上限20萬計算,研究生留學2年需要40萬,本科生留學4年需要80萬。

若家庭持續收入能力較強,擔保金通常覆蓋總費用的80%即可。而如果赴加拿大讀高中的話,所需要提供的擔保金就更多了。

  【房屋抵押或貸款可用作擔保金】

打算讓孩子留學加拿大的家庭中,有不少都是有多套房產的。有不少家長以為不賣房而採用房屋抵押來獲取資金可以用作擔保金,其實這是不行的。擔保金的資金組成不允許有任何債務性的資產,抵押和貸款都不可以。

如果家長沒有理財產品,但有多套長期持有的房產,可以變賣其中一套或幾套,這樣的資金來源和歷史都非常可靠。

  【擔保金必須是存滿一年的定期存款】

加拿大原則上要求擔保金須解釋12個月的歷史。很多家長都以為擔保金必須是存滿一年的定期存款,這是很多家長最常見的認識誤區。加拿大要求擔保金須解釋12個月的歷史,而一年的定期存款是最簡單的證明方式。

擔保金須解釋12個月的歷史的方式有很多,如學生和家長持有超過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債券、基金、房產,開立變現賬户,或持有一年期(含以上)穩健收益型的理財產品,開立相關資產證明等也可以用來解釋擔保金的12個月曆史。

  【申請任何類別簽證都需要擔保金】

不少人以為申請任何類別的加拿大簽證都需要擔保金,其實這是一個誤區。目前赴加留學簽證有三種:常規簽證、SPP簽證、SDS簽證。

其中的常規簽證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有來源、有歷史的擔保金。而SPP(中加國際學生合作計劃)和SDS(學習直入計劃)簽證是加拿大鼓勵優秀學生赴加留學的優惠簽證政策,均要求學生滿足相應的語言錄取條件後,在指定銀行開立賬户,存入1萬加元,並提供第一年的總費用,即可替代擔保金辦理簽證,而這筆錢不要求解釋來源和歷史,雖不等同於擔保金,但有替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