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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美國打工要注意的法律

在美國留學打工,必須瞭解和遵守美國政府有關外國留學生打工的法律規定。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了解下吧。

留學美國打工要注意的法律

美國留學校外打工:

  一、課程實習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 (CPT)

課程實習是整個課程或學術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並被看作是一種選擇性工作或學習,例如醫師實習,合作教育實習等,是對於完成學位(課程目錄中有相關規定)或授予學分來説必需的工作經歷。課程實習是有工資的,前提是得到國際學生辦公室的同意和USCIS的批准才能工作。

資格要求:

(1) 以學生身份註冊了一個學年的學習,實習必須是該學位項目的一部分,或者是某門課取得學分的要求。

(2) 申請課程實習前已經找到工作。

(3) 所做工作必須與專業相關聯。

(4) 所做工作必須保證能完成學位(課程目錄中有相關規定)或授予學分。

不管是被允許做全職的還是做兼職的課程實習,都沒有限制可以工作多長時間。但是如果在課程實習階段的全職工作多於12個月,就沒有資格申請任選實習了。如果課程實習的兼職或全職工作少於12個月,那麼仍然有資格申請任選實習,所以一定要注意日期和工作的時間,不要浪費OPT資格。所有的工作,都應該與國際學生辦公室緊密聯繫,一般的規定都適用於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國際學生辦公室會審理課程實習的資格,確保留學生工作的資格符合 USCIS 的規章制度。

  二、任選實習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

持F-1簽證的留美學生,在學術項目完成中或完成之後都可以以任選實習的方式進行校外打工,任選實習必須符合USCIS的用工規定,得到USCIS和學校國際學生辦公室的同意,才能申請實習。

申請OPT前要先申請工作許可證(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EAD),國際事務辦公室能夠幫助和指引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證(EAD),申請EAD前,不要求已經找到工作,但是必須準備好相關的文件、表格、照片和費用。申請EAD大概需要12周以上,得到工作許可證後學生才能開始工作。美國公民與移民局處理學生的申請大概要90多天。在美國所從事工作都是基於合法的F-1簽證,國際學生辦公室能夠幫助學生保留F-1的學生簽證。

申請OPT的資格要求:

A、實習必須與學生所修專業相關聯。

B、具有合法的F-1簽證。

C、在完成你的學業前申請實習。

D、已經實習了12個月或者多於12個月的課程實習,就沒有資格申請任選實習了。

如何申請OPT:

1、首先向就讀學校的國際學生事務辦公室索取OPT申請表。

2、請導師填寫推薦表。

3、填寫本校的有關表格和Form I-765表。

4、提交申請給國際學生事務辦公室,工作人員會重新發放一張新的I-20表,在第三頁上有國際事務辦公室長官的推薦信(簽字)。

5、保留所有申請文件的複印件。

6、把所有文件寄到以下地址(最好用掛號信):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Eastern Service Center

75 Lower Welden Street

St. Albans, VT 05479-0001**

7、準備好以下文件:

A、Form I-765表。

B、SEVIS I-20 表的第一和第三頁的複印件(帶有本校國際事務辦公室導師的推薦信)。

C、I-94 Card 卡的正反面複印件。

D、兩張護照相(在每張照片的背後用鉛筆輕輕的`寫上名字和入學號,並放在信封裏,附在申請表裏)。

E、護照上帶有個人資料頁的複印件,包括護照延期的紀錄頁。

F、所有之前簽發的I-20s 的複印件。

G、以前的OPT卡或其他的工作卡(EAD)的複印件。

費用: $340(給USCIS的支票或者匯款或個人支票,不要夾帶現金)。

把上述文件訂在一起,通過掛號信,或聯邦快遞寄送。

畢業前實習和畢業後實習,有不同的規定:

A、畢業前的任選實習 OPT before completing a degree

必須是註冊全職學習;在上學階段只能每週工作20個小時;在暑假和其他的休息時間可以做全職工作;完成了所有課程後、寫畢業論文或做課題期間就可以全職工作。

B、畢業後的實習 OPT after completing a degree OPT

取得學位後可以全職工作(每週40個小時),但所有的任選實習必須在14個月完成、在取得學位前必須讓USCIS收到相關的任選實習申請。

三、經濟特困需要工作許可(Economic Necessity Work Permission: F-1 & J-1)

如果遇到了“不可預見而又無法控制的嚴重經濟困難”,可以請求INS允許留學生到校外打工。

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1) 獲得由指定校方官員開具的同意工作的推薦信。

(2) 完成整整一學年的學習(九個月),且學習成績良好。

(3) 未成功在校內找到工作。

(4) 申請前需填寫詳細的申請表格,並附上相關的證明文件。

(5) 工作類型不僅限於本專業。

(6) 學期內每週可工作20小時,如果註冊了下一學期的學習,則可在暑期或學校放假期間幹全職工作。

(7) 不要求已經找到工作。

但是,經濟特困需要工作許可很難獲得,因為在得到學生簽證之前必須已經證明自己的經濟狀況良好。在獲得工作許可之後到了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INS會要求籤發新的I-20表重新反映留學生經濟來源變化,這一點需要重視。

美國留學校內打工:

根據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the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USCIS)的規定,持F1學生簽證的留學生可在校內自由合法的打工,不需申辦特別許可,但是必須持有有效的F1簽證;在學期中的每週工作時間一般限制在20小時;在節假日和假期時可全職工作(可達40小時/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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