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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5出版專業資格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公告

根據山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於做好山西省2015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晉新廣發〔2015〕29號)安排,現將我省2015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山西2015出版專業資格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公告

  一、審核部門、範圍

資格審核工作由山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

資格審核範圍為參加2015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成績均達到卷面滿分60%的應試人員。(名單見附件2)

  二、審核時間、地點

審核時間:2016年1月8 日- 14日(節假日不辦公)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審核地點:山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人事處(主樓516房間)

地址:太原市迎澤大街318號

聯繫電話:0351-8302522

  三、審核所需材料

1.《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附件1)一式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載。此表必須通過電子文檔處理填寫完成,手工填寫無效(現場資格審核以此表為準);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免試部分科目相關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3.由所在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年限及從業證明材料(附件3)。

以上資料紙張規格均為A4,相關表格見附件。

  四、審核注意事項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考生,考試成績以連續1個考試年度為一個週期進行滾動管理,專業通過人員在本考試年度須符合報考條件,否則,取消符合本年度所有科目成績及本年度專業通過資格。

(二)資格審核時,材料應齊全、完整、準確,材料不齊全或不完整,資格審核部門將拒絕審核。

(三)對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取消本年度考試成績及專業通過資格。

(四)對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內的全部合格成績,並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三年內禁止參加任何職業資格類考試。

(五)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考生將不予核發資格證書。

  五、審核依據標準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條件:

按照《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1]86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要求,

申報初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二)2002年底之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三)於2015年7月正式畢業的高校在校本科生,

申報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六)2002年底之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條件:

根據人事部、新聞出版總署關於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2001年8月7日 人發【2001】86號)要求,在《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佈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專業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三)成績管理

應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山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