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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危險貨物包裝標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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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危險貨物包裝標誌是用來標明化學危險品的。這類標誌為了能引起人們的特別警惕,採用特殊的彩色或黑白菱形圖示。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危險貨物包裝標誌大全,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最新危險貨物包裝標誌大全

  危險貨物包裝標誌

危險貨物包裝標誌是用來標明化學危險品的。這類標誌為了能引起人們的特別警惕,採用特殊的彩色或黑白菱形圖示。

危險貨物包裝標誌必須指出危險貨物的類別及危險等級。這類標誌有:

  (1)爆炸品(explosive)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有爆炸品,受到高熱、摩擦、衝擊或其它物質接觸後,即發生劇烈反應,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而引起爆炸。見國家標準GB190—85(1)。例如炸藥、、導火線、三硝甲苯、過氧化氫等產品。

  (2)易燃氣體(inflammablegas)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容易燃燒並因衝擊、受熱而產生氣體膨脹,有引起爆炸和燃燒危險的氣體。見國家標準GB190—85(2)。例如丁烷等。

  (3)不燃壓縮氣體(non-inflammablecompressedgas)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有爆炸危險的不燃壓縮氣體,易因衝擊、受熱而產生氣體膨脹,引起爆炸。見國家標準GB190—85(3)。例如液氮等。

  (4)有毒氣體(toxicgas)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有毒氣體,即易因衝擊、受熱而產生氣體膨脹,有引起爆炸、造成中毒危險的氣體。見國家標準GB190—85(4)。

  (5)易燃液體(inflammableliquid)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易燃性液體,燃點較低,即使不與明火接觸,也會因受熱、衝擊或接觸氧化劑引起急劇的、連續性的燃燒或爆炸。見國家標準GB190—85(5)。例如汽油、甲醇、煤油、香蕉水等產品。

  (6)易燃固體(inflammablesolid)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易燃性固體、燃點較低,即使不與明火接觸,也會因受熱、衝擊或摩擦以及與氧化劑接觸時,能引起急劇的、連續性的燃燒或爆炸的`物品。見國家標準GB190—85(6)。例如電影膠片、硫磺、賽璐珞、炭黑等產品。

  (7)自燃物品(spontaneouslycombustible)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自燃性物質,即使不與明火接觸,在適當的温度下也能發生氧化作用,放出熱量,因積熱達到自燃點而引起燃燒。見國家標準GB190—85(7)。例如香蕉水、黃磷、白磷、磷化氫等產品。

  (8)遇濕危險(dangerouswhenwet)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物品遇水受潮能分解,產生可燃性有毒氣體,放出熱量,會引起燃燒或爆炸。見國家標準GB190—85(8)。例如電石、金屬鈉等產品。

  (9)氧化劑(oxidizingagent)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氧化劑,如氯酸鉀、硝酸鉀、硝酸銨、亞硝酸鈉、鉻酸酐、過錳酸鉀等產品,具有強烈的氧化性能,當遇酸、受潮濕、高熱、摩擦、衝擊或與易燃有機物和還原劑接觸時即能分解,引起燃燒或爆炸。見國家標準GB190—85(9)。

  (10)有機過氧化物(organicperoxide)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有機過氧化物,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摩擦極為敏感。見國家標準GB190—85(10)。

  (11)有毒*(poison)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有毒物品,具有較強毒性,少量接觸皮膚或侵入人體內,能引起局部刺激、中毒,甚至造成死亡的貨物。例如氟化物、鋇鹽、鉛鹽等產品。見國家標準GB190—85(11)。

  (12)劇毒*(drastictoxicant)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內為劇毒物品,如氰化物、砷酸鹽等,具有強烈毒性,極少量接觸皮膚或侵入人體、牲畜體內,即能引起中毒造成死亡。見國家標準GB190—85(12)。

  (13)有害品(忌近食品)(harmfulstowawayfromfoodstuffs)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有害物品,不能與食品接近。這種物品和食品的垂直、水平間隔距離至少應為3m。見國家標準GB190—85(13)。

  (14)感染性物品(infectionsproducts)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含有致病微生物的物品,誤吞嚥、吸入或皮膚接觸會損害人的健康。見國家標準GB190—85(14)。

  (15)一級放射性物品(radioactiveⅠ)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放射量較小的一級放射性物品,能自發地、不斷地放出α,β,γ等射線。見國家標準GB190—85(15)。

  (16)二級放射性物品(radioactiveⅡ)標誌。

用於貨物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放射量中等的二級放射性物品,能自發地、不斷地放出α,β,γ等射線。見國家標準GB190—85(16)。

  (17)三級放射性物品(radioactiveⅢ)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放射量很大的三級放射性物品,能自發地、不斷地放出α,β,γ等射線。見國家標準GB190—85(17)。

  (18)腐蝕性物品(corrosive)標誌。

用於貨物外包裝上。表示包裝體內為帶腐蝕性的物品,如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鉀等產品,具有較強的腐蝕性,接觸人體或物品後,即產生腐蝕作用,出現破壞現象,甚至引起燃燒、爆炸,造成傷亡的貨物。見國家標準GB190—85(18)。

上述危險貨物包裝標誌尺寸,按標準規定一般分為下列四種,見表1-4-1。1號適用於拴掛,2,3,4號適用於印刷或標誌。

  表1-4-1 危險貨物包裝標誌尺寸

號別

尺寸

長(mm)

寬(mm)

1

50

50

2

100

100

3

150

150

4

250

250

特大或特小包裝的貨物標誌大小,可不受此尺寸的限制。

危險貨物包裝標誌圖形應按規定的顏色印刷或標打。用於粘貼的標誌可單面印刷;用於拴掛的標誌應雙面印刷。印刷標誌用紙,應採用厚度適當,有韌性的紙張。

危險貨物包裝標誌使用時,對粘貼或拴掛的標誌,箱狀包裝應位於包裝兩端或兩側的明顯處;袋狀、捆紮包裝應位於包裝明顯的一面;桶形包裝應位於桶蓋或桶身;集裝箱應粘貼四面。標誌的粘貼應保證在貨物儲運期內不脱落。對釘附的標誌,應用有標誌的金屬板或木板,釘在包裝的兩端或兩側的明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