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培訓 > 事業單位招考

2017年湖南省桂陽教師招聘報名時間在1月10日

2017年湖南省桂陽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時間在1月10日,希望應聘教師的求職人員在明天下午準時報名,預祝各位應聘者求職成功。

2017年湖南省桂陽教師招聘報名時間在1月10日

  一、招聘計劃

2017年計劃公開招聘教師400名。具體招聘崗位名稱、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內容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的網站查閲: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桂陽縣政府門户網站(http://www.hngy.gov.cn)。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年齡要求在35週歲以下(即在1981年1月6日後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週歲,即1976年1月6日以後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並提交審查。

(3)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2017年桂陽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

(4)報考專業參考《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桂陽縣教育局提出意見,報桂陽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桂陽縣在編教職工及特崗教師;

5.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採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在筆試後、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名網址。http://www.rsks.czs.gov.cn。

3.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17年1月6日8:00時至2017年1月10日17:00時。

4.上傳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170*130像素,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傳照片的,不得參加考試。

5.打印准考證。報考人員於2017年1月16日至1月17日自行上網下載並打印准考證。

6.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閲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應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確需降低開考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准。

(3)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於2017年1月12日在指定官方的網站公佈。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1月13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1月14日將公佈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二)筆試

1.筆試科目。招聘筆試科目為一科。高中、國中、職校(語數外)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20%)和學科專業知識(80%);國小、特校、職校(專業課)崗位的筆試內容為相應的教育基礎知識(100%)。筆試採用閉卷考試形式,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佈。2017年2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的網站上公佈。

(三)資格審查

在面試前,由桂陽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1. 資格審查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2.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或全日制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筆試准考證、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一式兩份)。非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遞補後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4.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後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

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遞補後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形式。採用試教(上微型課)方式。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擬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成績。面試評分按百分制計分。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予聘用。

5.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捨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4.注意事項。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瞭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及招聘單位組織實施,並形成考察報告。

(七)考生選擇聘用單位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桂陽縣教育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及相關學歷證書、資格證書、身份證的複印件,以及《2017年桂陽縣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審查表》、考察報告、綜合成績彙總表等提交桂陽縣人社局進行審查。

審核通過後,由桂陽縣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的網站上公示,同時公佈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並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的書面反映。公示期間,對反映的問題,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桂陽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定。

(九)聘用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桂陽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並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名單確認文件由桂陽縣人社局報送郴州市人社局備案。

3.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4.面試之後,對放棄體檢、考察、擇崗資格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給予遞補,但各環節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 //)、桂陽縣政府門户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後放棄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為確保招聘實效,在招聘公告發布到指定官方的網站的同時,桂陽縣教育局將招聘公告發布到湖南師範大學、湖南科技大學、湘南學院等高等院校的就業信息網站。

  五、招聘考試服務諮詢電話

(一)政策考務諮詢

桂陽縣教育局政工股:0735-4470107;

(二)舉報投訴

桂陽縣紀委組織部:0735-4470322;

桂陽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35-4469972;

桂陽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0735-447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