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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2017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通知1月12日

山東省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發佈了,報名時間在2017年1月12日,望廣大應聘者歡迎投遞報名吧!

山東2017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通知1月12日

  一、公開招聘的組織

(一)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

(二)省屬事業單位要按照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報送2017年度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用編進人計劃的通知》(魯編辦﹝2016﹞272號)有關要求,根據編制及崗位空缺情況,合理確定2017年公開招聘計劃。省屬高等院校、公立醫院和納入法人治理結構建設的公益二類科研院所可在人員控制總量內確定2017年公開招聘計劃。省屬事業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簡章,填寫《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彙總表》(見附件),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後組織實施。實行人員控制總量管理的省屬事業單位,新招聘人員執行人員控制總量管理相關規定,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

(三)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崗位的等級、類別和專業條件要求,採取不同的方式組織進行。

1.招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初級管理崗位人員,採取筆試和麪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聘信息的發佈、網上報名和筆試工作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負責組織,其中允許擇業期內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信息,招聘單位須登錄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按照相關程序同時發佈。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等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

2.招聘中級管理崗位和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採取專業筆試和麪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序、時間組織實施。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麪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招聘中級管理崗位人員,須報備案主管部門同意後,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3.招聘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和急需的高層次、短缺人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採取專業測試、答辯、試講、面談交流等方式進行。經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可以採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組織。

4.招聘工勤崗位人員,採取專業筆試和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也可根據崗位需要採取技能操作、專業能力測試的方式組織。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序、時間組織實施。

5.省屬高等院校、公立醫院、科研院所招聘工作人員,由單位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採取上述方式,按規定程序、時間組織實施。

按規定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的公開招聘,筆試、面試結束後應依照相關程序及時公佈筆試、面試成績,確定面試、考察、體檢範圍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確定後,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按管理權限及時辦理公示及聘用備案手續,須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報送以下材料:招聘人員基本信息、相關證明材料、面試人選基本情況、筆試面試成績、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人員信息、招聘工作情況總結等。招聘方案的備案工作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每月1日至10日上報招聘方案。聘用人員的備案工作應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省屬事業單位的定向招聘崗位,由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確定。定向招聘崗位一般為普通管理崗位或專業條件要求較寬的專業技術崗位。

(五)按照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和我省就業對支藏工作總體部署,省直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開發適合西藏籍高校畢業生特點的定向招聘崗位,吸納西藏籍高校畢業生到我省就業。

(六)按照省委組織部等6部門《關於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實施意見》(魯殘聯〔2015〕21號)要求,省直各部門(單位)要積極參與定向招聘殘疾人工作,編制適宜殘疾人的定向招聘崗位,適當放寬報考條件,帶頭面向殘疾人招聘。

(七)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參加統一筆試的`初級崗位招聘

(一)招聘崗位

崗位條件要明確、具體,易於操作和界定,對允許報考的相近專業逐一列出,專業名稱應參考教育部公佈的學科目錄,不得設置歧視性、指向性條款,對殘疾但不影響履行工作職責的報考人員,不得因其殘疾而拒絕報考和聘用;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17年1月12日;同一主管部門所屬不同招聘單位的相同、相近崗位,可適當歸併,集中招聘。

報名結束後,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招聘急需的高層次、短缺人才,因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未完成招聘任務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結合工作實際再行組織公開招聘。

招聘信息一經確定並向社會公佈,不得變更。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除符合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基本條件要求外,年齡應在40週歲以下(1976年1月12日以後出生),同時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條件要求。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2017年1月12日前核發)的殘疾人,可報考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面向殘疾人招聘崗位。

2017屆西藏生源(大學聯考時户籍為西藏,下同)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或西藏生源2015-2016屆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報考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面向西藏籍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三)報名、初審和繳費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7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報名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後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報名人員有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後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7日16:00

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並儘快確認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並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説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註明缺少的內容,退回報名人員,再行補充。招聘單位在報名人員信息提交2小時後進行初審,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的,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應安排專人接聽諮詢電話,提供諮詢服務。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8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後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於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登錄該網站打印准考證,以及《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

(四)資格審查

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當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並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2.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取得)、身份證;3.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4.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其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西藏籍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户口簿;殘疾人還需提供殘疾人證。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麪試。

1.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衞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衞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衞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佔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佔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筆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採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閲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7年3月19日

綜合類:上午 9:00—11:30

教育類、衞生類:下午 14:00—16:30

2.面試和考察體檢人選確定

面試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應在面試之日一週前備案。面試應體現崗位特點和專業要求,可採用專業測試、結構化測試、情景模擬、試講、答辯及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組織。面試要嚴格組織程序,認真執行迴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係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實行迴避。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不低於1:3不高於1:5的比例,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並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佈。招聘人數較多的崗位,經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准,可適當降低面試人員比例。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截至面試之日前第3天的17時,面試人選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和麪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

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可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進入考察範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

(六)考察和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於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範圍人選。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採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並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複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複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考察、體檢工作應於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

(七)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於2017年7月15日前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並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部門、各單位要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高度重視公開招聘工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優化工作機制,理順工作關係,配強工作力量,積極穩妥做好公開招聘工作。

(二)嚴格工作程序。要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堅持標準條件,認真審查把關,規範操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要及時面向社會公佈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羣眾的監督。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

(三)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