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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適用會計制度的劃分

事業單位包括參公、財政補助(全額、差額、定補)、自收自支三類性質,這顯然很好區分的,但有些會計仍傻傻分不清無所適從,好比張屠户找不到殺豬刀,其實只要根據單位性質和財政撥錢與不撥錢就可以確認適用哪一個制度。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事業單位適用會計制度的劃分的知識,歡迎閲讀

事業單位適用會計制度的劃分

  事業單位適用會計制度的`劃分

2013年1月1日執行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第一部分總説明中明確了制度的適用適用於各級事業單位,但不包括下面兩類:

1、按規定執行《醫院會計制度》等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

2、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的事業單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對制度的適用,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那麼我們就根據上述原則去明確區分適用範圍:

1、執行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醫院、高等學校、中國小、科學、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建設、測繪、社保基金、彩票機構;

2、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只要財政不撥經費,自收自支、自主經營、單獨核算、自負盈虧,均屬於企業化經營的事業單位;如文化、廣電、餐飲、住宿、交通運輸、林場、農場、墾殖場等有以經營為主的單位。

但其實中國確實是有其特色,有些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儘管也符合上述條件,但通過上級部門委託下放那些原來向市場化放開的培訓、中介、評估等事務給它們補血續命,或者將部分資產劃撥給它們,讓它們去收租收費,收入穩定,維持安定團結。對於這類形左實右的事業單位,它根本沒有市場化生存的能力,就是依附於原有體制寄生的產物。甚至有些自收自支單位其實也是從事公益類事業,只有囿於改革限制,進入不了財政供養圈,也是靠上級部門輸血維生,象房管、建設、設計院之類的單位,我個人認為這類單位還是應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便於主管部門彙總和銜接。

3、參公事業單位執行範圍:參公單位其實是腳踩兩條船,可以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也可以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但財政部另行規定又沒有下文。如果參公後地方財政批准你執行哪一個制度,你就繼續延用哪一個;如果分類改革明確轉為行政機構的,那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反之執行《事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