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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

日前,江門市江海區2016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公佈,本次報名時間為9月19-28日,下面一起來看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全文吧!

江門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

  關於江門市江海區2016年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計劃的通知

江海區有關人員:

現將江門市江海區2016年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和考試的時間安排

考試期數考試日期考試時間網上報名時間現場審核時間報名 人數
江海1603期11月5-6日以准考證時間為準9月19-28日9月26-29日200人
江海1604期12月24-25日以准考證時間為準11月22日-12月1日11月29-12月2日200人

  二、江海區受理的報考對象

會計從業資格報名考試按屬地原則進行,以下人員可在江海區報考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單位、户籍、居住地任一情況在江海區的人員。

  三、報名和考試流程

考試報名流程及領證有關事項和要求請認真閲讀《江門市江海區財政局關於2016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及領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詳見附件)。

  四、考試大綱

從2015年1月1日起使用新大綱(即以財政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14〕13號為準)進行考試,採用財政部統一組織建設的無紙化考試題庫。

  五、注意事項

考生須嚴肅、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保證個人信息的真實性。如發現考生所填信息與實際不符的,我局將按有關規定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記入誠信檔案或吊銷從業資格證書;如發現有違法行為的,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附件:江門市江海區財政局關於2016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及領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江門市江海區財政局

2016年6月20日

  江門市江海區財政局關於2016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及領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新修訂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以及《廣東省財政廳關於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實施辦法》(粵財會[2013]50號)、《新舊<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有關銜接規定》(粵財會〔2013〕51號)和《轉發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粵財會〔2013〕57號)等文件要求,現就2016年江門市江海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及領證等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信息

(一)考試科目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三門。

(二)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以財政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14〕13號)為準,採用財政部統一組織建設的無紙化考試題庫。

(三)考試題型

1、《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2、《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3、《會計電算化》:由理論題和實務題兩部分組成,考試順序先做理論題再做實務題,兩部分合計算分。理論題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題統一使用由財政部專門組織開發的實務操作環境,其演示視頻已發佈至江海區財政局門户網站、廣東省財政廳門户網站、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台、廣東省會計學會網站等網絡渠道。

(三)考試模式及考試時長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無紙化考試模式。每科考試時長均為60分鐘,三科連考合計180分鐘,中途不設置休息時間。

(四)成績合格標準

每門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同一考生所有報考科目考試成績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視為通過考試。單科合格成績不滾動計算。

(五)參考教材。考生可參考由“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4年出版的《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輔導教材》系列書籍。

(六)考試收費。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3〕182號和粵價函〔2010〕131號文的規定,考試費每科65元。報名繳費採用銀聯卡支付的形式,不收現金。

  二、報考要求

(一)報考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的人員,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貪、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對象。會計從業資格報名考試按屬地原則進行,工作單位、户籍、居住地任一情況在江海區的人員可在江海區報考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三、報名和考試流程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採用網上報名與現場初審相結合的報名方式。

(一)查閲考試計劃。報名和考試時間分為團體和個人兩種方式,團體報名考試時間由預約的方式確定,個人考生可在報名前登陸“江門市江海區財政局(網址:)”查閲近期考試計劃,按照報名的時間要求及時辦理報考。

2. 網上提交報名資料。登陸“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台網站(網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進行網上申請,考生必須提交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並上傳相片。姓名、身份證號碼、相片、工作單位(或在讀學校)等重要信息確認提交後不得修改。

(二)現場確認和繳費。考生本人按照預約日期帶齊以下材料到現場辦理:

1.打印考試報名表一份並簽名,按【預約時間】辦理現場確認,提前、逾期均不予辦理。

2.請帶以下資料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①已簽名確認的考試報名表一份;在職人員應當在報名表“單位審核”欄加蓋本單位公章;在讀學生應當在報名表“學校信息”欄加蓋在讀學校公章。

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③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江海區全日制在校生提供);江海區在職人員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在職人員提供);非江海區户籍的非在職人員提供江海區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④上傳近期免冠彩色證件數碼相jpg文件(規格114*156,30KB內);

(上述複印件用A4紙複印,按順序裝訂。)

⑤報考費(銀行卡刷卡繳費,不收現金)。

⑥如果是委託辦理,須攜帶報考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⑦凡以前報考過的考生,個人信息如有變更,並不能修改的,請於辦理報名確認時攜帶有關證件到現場一併辦理信息變更。

3、網上打印准考證。考生報名成功後應於考試日期前3日內上網自行打印准考證,考試時間最終以打印的准考證時間為準。

4、參加考試。考生必須攜帶以下證件參加考試: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准考證進入考場。

5、交卷確認成績。考試結束交卷時電腦當場顯示考試成績,成績合格的考生必須與監考人員雙方簽字確認成績後方可離場。

  四、公佈考試結果及領取證書

考生可於當期考試全部結束後30日內登陸網站查閲考試結果公告。成績合格不發放紙質成績合格證明。公告考試結果通過的人員按照以下流程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一)考試通過人員在考試結果公佈後登陸網站,進入“從業辦理—從業資格申請”填寫《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同時進行網上預約。預約時間應在考試結果公佈之日起6個月內,逾期不領取證書將在會計從業資格持證人員誠信檔案予以記錄;

(二)考試通過人員在預約日期內攜帶以下材料到江海區各街道公共服務中心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經本人簽名確認的《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內容涉及的有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一份(例如學歷/學位證等);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3.本人工作單位證明原件或江海區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或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4.領取證書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代理人領證時必須提供委託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五、注意事項

考生應當確保網上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或在讀學校)以及上傳相片內容與實際情況相符且真實有效,所提供證件證明材料屬實,否則按以下情況處理:

(一)考生准考證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或在讀學校)、相片這幾項內容與所攜帶證件內容不相符的,不予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費用不予退回;

(二)公佈成績結果合格的考生到現場領證時,所提供證件或證明(身份證、工作證明或學生證)與報名填寫資料不符的,當次考試成績作廢,考試費用不予退回。

  六、聯繫信息

報名現場審核地址:

江門市江海區財政局法規會計科(江門市江海區富民路9號大堂右側,即江海區政府大院後面),諮詢電話 3831093;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

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地址:

1、江南街道公共服務中心,地址:江海區江南街道滘頭東路38號(中環廣場左側直入300米),聯繫電話:3830800

2、外海街道公共服務中心,地址:江海區外海街道橫瀝南路1號(新僑酒家後),聯繫電話:3799868

3、禮樂街道公共服務中心,地址:江海區禮樂辦事處樂新街11號1棟(僑聯大廈內),聯繫電話:362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