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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東會計從業考試《會計基礎》知識點:實物資產

2016年山東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備考正在緊張進行中,以下《會計基礎》複習資料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學習愉快,夢想成真!

2016山東會計從業考試《會計基礎》知識點:實物資產

  實物資產主要包括固定資產、存貨等。

實物資產的清查就是對實物資產在數量和質量上所進行的清查。

  1.常用的清查方法主要有實地盤點法和技術推算法。

實地盤點法:在財產物資存放現場,逐一清點數量或用計量儀器確定其實存數量的一種方法。

技術推算法:即對那些大量成堆,難以逐一點清的物品,按照一定的標準或數學方法推算出實物資產實存數量的一種方法。

  2.清查記錄:

如實準確地登記“盤存單”,並由盤點人員和實物保管人員共同簽字或蓋章方能生效。“盤存單”是記錄實物盤點後財產物資實存數,是反映盤點結果的書面證明文件。

調整賬簿記錄的原始憑證:“實存賬存對比表”是調整賬簿記錄的原始憑證,“盤存單”不是調整賬簿記錄的'原始憑證。

  擴展:報名條件

凡符合《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考試: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重新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條件的,均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貪腐、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