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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各省市考研報名繳費方式及退費規定

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已於10月10日正式啟動。根據教育部9月印發的《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此外,《規定》明確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

2017各省市考研報名繳費方式及退費規定
  一、北京

初試費138元/人;招生單位可對複試考生(初試合格進入複試考生和免試生)收取複試費100元/人

説明:

考生未按要求,錯選報考單位、報考點、考試方式,或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退。此時,考生若要正確報名,應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10月31日前,重新報名、交費。

  二、天津

報名費50元/人、考務費30元/科。

説明:

1. 允許退費的情況:如因考生網上支付操作不當,或因網絡技術原因,造成同一報名號多次重複支付的,除生效一筆之外其它重複支付的款項都會在報名結束後統一退款。

2. 退費方式:符合退款條件的考生報考費將退返至考生繳費成功報名記錄所選的報考點。

  三、河北

160元/人

説明:

1.若因考生網上支付時操作不當,或因網絡原因,造成同一報名號重複支付,請考生不用擔心,除生效一筆之外其它重複支付的款項都會在報名結束後統一退款,不需要考生提交申請。一旦出現這種情況,請不要急於在交完報名費後立即註銷銀行卡,否則將給退款造成麻煩。

2.退費方式:返回考生交費所用銀行卡賬户。符合退款條件的考生報考費,最遲將於2016年11月30日前退還完畢。

  四、山西

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確認後報考費不再退還。

  五、內蒙古

190元/人

説明:

已支付報考費但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的,報考費不退。考生在支付報考費前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交費後報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

  六、遼寧

150元/人

説明:已完成繳費但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我辦將在12月初開始進行退費。

退費方式:返回考生繳費所用銀行卡賬户。

  七、吉林

200元/人

説明:

1.考生未按有關要求報名,錯選“報考點”、“招生單位”、“考試方式”的,已支付的報考費不予退還。

2.考生多次報考造成多個報名號的',重複繳納的報考費不予退還。

3.考生未按報考點規定時間到報考點進行網報信息確認的,已支付的報考費不予退還。

4.考生未通過報考點或招生單位資格審查的,已支付的報考費不予退還。

5.已報名考生未參加考試的,已支付的報考費不予退還。

  八、黑龍江

150元/人

説明:

1. 錯選報考點的考生若要正確報名,可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前,使用已成功報名的賬號登錄,點擊“新增報名信息”填報新的志願,重新填寫正確的報名信息並繳納報名費用。

2. 請考生務必於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前在網上支付報考費,現場確認期間一律不接受現場繳費。

  九、上海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網上報名後,請於11月9日至12日到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報信息確認、繳費、圖像信息採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續。

2. 有關報考事宜請向招生單位諮詢或查閲該單位的網頁,報考政策及動態可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查詢。

  十、江蘇

120元/人

説明:已報名考生未參加考試,不退報考費。

  十一、浙江

120元/人

説明: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後,不再退還。

逾期(時)將不予辦理,未確認網報信息的考生將不能參加考試和錄取

  十二、安徽

150元/人

説明:

1. 因網上支付操作不當或網絡原因造成同一報名號重複繳費的,將在報名結束後統一退還重複支付部分的費用。因考生自身原因(如:不去現場確認、多報並多次繳費、學籍學歷不能認證、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不能確認或考試的,原則上不予退費。

2.退費方式:返回考生繳費所用銀行卡賬户。符合退款條件的考生報名考試費,最遲將於2016年12月上旬退還完畢。退款到賬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況有可能出現半個月左右時間。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畢後一個月之內查詢到賬情況,發現問題請與易寶支付客服聯繫。

  十三、福建

160元/人

説明:

1. 考生未按有關要求,錯選報考點、報考單位、考試方式等信息並提交成功生成報名號的,視為有效網報信息,已支付的報考費將不予退還。

2. 因考生不去現場確認、多報並多次繳費、學籍學歷不能認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已報名考生未參加考試等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確認或考試的,已支付的報考費將不予退還。

3. 因網上支付操作不當或網絡原因造成同一報名號重複繳費的,除生效一筆之外其它重複支付的款項都會在報名結束後統一退款,不需要考生提交申請。退款一律返回考生繳費所用銀行卡賬户,符合退款條件的考生報考費,最遲將於2016年12月上旬退還完畢。退款到賬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況有可能出現半個月左右時間。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畢後一個月之內查詢到賬情況。

  十四、江西

150元/人,郵寄、檔案材料費30元/人

説明:

在網上報名時通過網上支付繳費,網上繳費成功後,視為有效網報信息。因考生個人原因造成多次繳費的,無論何種原因均不退費,請考生謹慎繳費。

  十五、山東

業務課二科目代碼以“5”開頭(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專業收費每人220元/人,其餘專業收費標準為每人180元/人。

説明:

1. 考生未按報名要求,錯選“報考點”、“招生單位”、“考試方式”,或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進行網報信息確認的,已支付的報考費不予退還。

2. 報名考生未參加考試,報考費不予退還。

3. 若因考生網上支付時操作不當,或因網絡技術原因,造成同一報名號重複支付的,將退還重複支付部分的報考費,請考生不要在繳納報考費後立即註銷銀行卡,否則將影響退費。

  十六、河南

112元/人

説明:

1. 因考生不去現場確認、多報並多次繳費、學籍學歷不能認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已報名考生未參加考試等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確認或考試的,已支付的報考費將不予退還。

2. 因網上支付操作不當或網絡原因造成同一報名號重複繳費的,將在報名結束後統一退還重複支付部分的費用,返回考生繳費所用銀行卡賬户。符合退款條件的考生報考費,可在報名工作完畢後一個月之內查詢到賬情況。

提醒考生:在網報結束後三個月內不要註銷網上支付所用銀行卡,否則將影響退款。

十七、湖北

現場確認時本人親自到報考點去繳費、照相,確認信息。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文具費後,不再退還。

  十八、湖南

考生在網上填報信息後,系統會自動提示考生進行網上支付報考費。考生要認真核對報考信息,在確認無誤後再繳納報考費。

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網報信息不準確,弄虛作假,學籍學歷不能認證等,不符合報考條件要求,導致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拒絕報考,或者多報、錯報,以及錯過現場確認的,其報考費將一律不予退還。

  十九、廣東

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十、廣西

報名費每人 40 元,考試費每人每科 40 元 。

  二十一、海南

每人每科 38 元 。

  二十二、重慶

報名費200元/人次。

下列情形的考生,報考費不予退還:

1)考生在網報時所填寫的“招生單位”、“報考點”、“考試方式”為報考關鍵信息,不論是否已支付報考費,在提交信息生成報名號後,關鍵信息都不允許修改。如確有填報錯誤,考生應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即2016年10月31日前,重新報名、交費。逾期不再補報。考生未按要求,錯選報考點、招生單位、考試方式,或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的,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予退還;

2)已成功報名並交費的考生未參加考試,報考費不予退還;

3)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網報信息不準確,弄虛作假,學籍學歷不能認證等,不符合報考條件要求,導致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拒絕報考;或多報、錯報並支付報考費,以及錯過現場確認的,報考費不予退還。

  二十三、四川

180元/人。

1.“招生單位”、“報考點”、“考試方式”三項為報考關鍵信息,不論是否已支付報名考試費,在提交信息生成報名號後,此三項信息都不允許修改。發現關鍵信息錯選後,考生若要正確報名,應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10月31日)前,重新報名、交費,逾期不再補報。考生未按要求,錯選報考點、招生單位、考試方式,或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的,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2. 已報名考生未參加考試,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3. 若因考生網上支付時操作不當,或因網絡原因,造成同一報名號重複支付的,將退還重複支付部分的報名考試費。

  二十四、甘肅

4科150元/人,3科140元/人,2科90元/人

  二十五、寧夏

初試費180元/人。

  二十六、新疆

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