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導語:2017年北京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經公佈,學校共招收攻讀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2600人左右,非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420人左右,網上報名時間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准考證打印時間為12月15日—26日,初試時間為12月24日至12月25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概況

2017年我校有75個學科、專業及20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工程領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翻譯、文物與博物館、社會工作專業學位,共招收攻讀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2600人左右(含學術學位、專業學位),非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420人左右(僅專業學位,含單獨考試考生),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為準。

2017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全日制各專業均招收一定數量的推免生,擬接收推免生人數以推免生系統最終確認錄取人數為準(非推免考生,可於報考時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各專業接收推免生情況)。

  二、考試科目

初試考試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論;②外國語;③基礎課;④專業基礎課。複試包括專業水平考核、外語水平考核及綜合素質考核,考核方式採用筆試、面試或實驗等一種或多種形式,同等學力加試為筆試。

  三、學術型研究生報名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 9 月 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7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6)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其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7)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且有在讀學校研究生培養部門同意報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員簽字、聯繫方式、部門蓋章的原件)。

  四、專業學位研究生報名條件

1. 報名參加我校工程碩士、翻譯碩士、文物與博物館碩士、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人員,須符合“三”中的各項要求。

2.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三”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3.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三”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4.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含EMBA)、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三”中第1、2、3條的要求。

(2)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國家承認的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同等學力報考條件

以大學本科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足上述“三”或“四”中對於畢業或工作年限的相關要求。

2. 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開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一篇或提交選修本科階段全部課程成績單(成績合格且需加蓋進修學校教務處公章);複試時提交上述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我校將不允許參加複試。

通過初試後,複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主幹課程。

  六、單獨考試報考條件及注意事項

1. 我校單獨考試僅招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

2. 條件不低於“四”中各項要求,並須同時符合如下要求: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或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3. 單獨考試科目與統考科目相同。

4. 報考單獨考試考生須在我校考點考試,現場確認時提供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信,現場確認通過後,報考信息不再修改。

  七、專項計劃

我校專項計劃僅招收全日制考生,具體要求如下:

1. 強軍計劃:報考我校強軍計劃的考生,報考條件和要求,除僅能選報全日制學習方式外,其他與單獨考試考生相同(請參見“六、單獨考試報考條件及注意事項2-4條”)。報考名單及資格審查表由解放軍相關單位提供給我校。未經相關單位允許,報考一律視為無效。

2.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主要面向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兵團招生,兼顧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別支持的少數民族散雜居地區以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才的培養,重點確保上述地區和單位教育、科技、醫學和特色文化藝術、信息技術以及經濟、公共事業管理等領域對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的需要。

3.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為鼓勵更多高校學生參軍入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要求,2016年起,教育部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均可報名。複試時,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供《應徵入伍批准書》、《退出現役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八、報名、現場確認及考試時間

(一)報名

1.所有碩士研究生報名以網上報名形式進行,考生(不含推薦免試生)須按教育部時間要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教育網網址:)完成網上報名手續(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該網站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2. 考生報名時應認真閲讀我校網報公告、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考生10月25日後可登錄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或登陸我校研究生院主頁()、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確認各專業接收推免生的精確人數。

3.根據教育部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非應屆畢業考生及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應選擇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報名及考試日期同全國統考,考生必須選擇我校作為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4. 考生報考類別分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類。非定向就業類研究生,畢業時與用人單位以“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定向就業類研究生為在職攻讀研究生,畢業後仍回定向單位就業。

非定向就業類研究生,應將個人檔案轉至學校,因個人原因未轉移檔案的,檔案相關事宜學生個人負責處理。

5. 按教育部最新規定,學習和培養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無論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還是定向就業,均須全脱產在校學習。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脱產學習;非全日制研究生屬於非脱產學習,我校僅提供高等教育服務,學生應在本人工作或社會實踐單位辦理醫療等社會保險。

有關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準確界定及相關政策詳見《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

(二)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薦免試生)均應根據所在省份省級招辦規定的時間要求,至網報時所選擇的報名點校驗報名信息、完成攝像等現場確認手續,並在該考點參加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現場確認時間請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認證;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其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否則,不予現場確認。

2.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現場確認後的報名信息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3. 考生身份證和學歷證書、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須一致,如不一致,須在現場確認前取得公安機關及其他相關單位的變更證明,否則不予確認。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4. 對在報考、現場攝像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初試時間: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九、資格審查、複試及體檢

1. 資格審查在複試時統一進行。

2. 複試時間暫定3月下旬,考生須在3月中旬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碩士招生欄目查詢複試有關信息及安排()。

3. 複試費用:按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規定交納複試費:100元/人。

4. 體檢時間同複試時間,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體檢地點:北京科技大學校醫院。

  十、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綜合考察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全日制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時,須就培養事宜與學校、本人所在單位簽訂三方協議書(註明全脱產在校學習);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校與個人簽訂非脱產培養協議書。協議書均須在新生報到時提交。

十一、學制

我校研究生學制2-2.5年,全日制研究生修業年限2-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業年限2-5年,詳細請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以公示為準。

十二、學費、獎助學金

(一)學費

根據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北京地區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京發改〔2013〕2587號),並經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批准, 2017年我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全日制學術學位及工程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0.8萬元/生?學年,其他全日制專業學位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費標準請在報名時查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二)獎助學金

根據《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修訂)》,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獎助學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獎助學金政策如下:

1. 助學金:全日制非定向就業新生0.6萬元/學年(含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中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和強軍計劃新生)。

2. 學業獎學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業考生中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和強軍計劃新生),第一年均享受獎學金1.0萬元/學年,第二學年及之後享受的獎學金標準參見《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修訂)》。

3. 我校獎助體系除上述基本獎助學金外,還包括國家獎學金、三助崗位津貼等獎助學金。此外,學校還設立了寶鋼獎學金、海天獎學金等社會捐資獎學金。

4. 具體獎助學金政策及內容以《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修訂)》為準。

  十三、合作培養

2017年,我校繼續實施“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優秀研究生到國外一流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我校與德國亞琛工業大學、美國橡樹嶺國家實驗室、英國牛津大學等120餘所著名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了合作關係,並開展了實質性的合作。

  十四、住宿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全日制住宿安排請登錄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

  十五、其他説明

1. 考生可憑網報用户名及密碼於教育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准考證》。考生憑《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初試成績單、複試通知書等由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下載,我校將不再郵寄。

2. 強軍計劃考生須在網報備註信息欄內註明考生單位所屬軍區或部隊名稱。

3.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須在11月14日前將《報考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寄往我校研招辦,並在網報備註信息欄內註明省、區、市民族教育廳(處)名稱。

4. 國防生須在網報備註信息欄內註明“國防生”。

5. 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是教育部授權開展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服務的專門機構,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是教育部唯一指定發佈高等教育學歷信息的網站。請需要學歷認證的考生,聯繫該中心或登錄上述網址,及時進行學歷認證。

6.對在報名或考試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考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錄取、入學資格或學籍,還將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十六、我校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教務辦公室聯繫電話

學院代碼學 院 名 稱辦公地址聯繫人聯 系 電 話
010土木與資源工程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土環樓208室李/鞏老師010—62332951
015能源與環境工程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土環樓1212室唐老師010—62332747
020冶金與生態工程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冶金生態樓313室高老師010—82375007
030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主樓314室孫/甘老師010—62332721
040機械工程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機電信息樓1009室馬/王老師010—62332419
050自動化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機電信息樓504A室馮老師010—62334123
060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機電信息樓604室滕老師010—62332871
070數理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理化樓241室陳老師010—82377142
080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化生樓209室慄老師010—62334041
090東凌經濟管理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管理樓701室劉老師010—62333961
100文法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文法樓215室王老師010—62334218
105馬克思主義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101室夏老師010—62334199
110外國語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外語樓311室趙老師010—62334741
120國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學中心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土木樓609室艾老師010—62332239
130新金屬材料國家重點實驗室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主樓290室孫老師010—62333046
140工程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科技樓502室劉老師010—82376961
160鋼鐵共性技術協同創新中心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科技樓801侯老師010—62332052
170鋼鐵冶金新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冶金生態樓1112室趙老師010—82375828-803
180新材料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腐蝕樓401室王老師010—62334190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院(博士後公寓樓310室)010—62332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