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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定冠詞the的重點用法介紹

T導語:he這個常見而不起眼的小詞在表達思想時卻別具重要意義。在傳統語法中,它自成一類,是定冠詞(definite article),但是當代語法現在將它歸入限定詞(determiner)—類。它的主要作用概述如下,下面也討論它在新聞中的使用以及它在援引專有名詞時的用法問題。

英語定冠詞the的重點用法介紹
  1. 起銜接作用的the

英語語法中,the的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示意後面跟有一個名詞。它常常意味着該名詞已經被提到過,如:

The result was not declared immediately.

結果沒有立即宣佈。

the有效地表明“你知道我指的是哪一個”這樣的意思,並且提醒我們文中之前提及的同一事物。因此它是一個重要的銜接手段。the常常與由不定冠詞(a或an)引導的一個短語相連接。然而the使各種各樣的名詞短語聯繫起來,並且可以使完整的分句或句子聯繫起來,如:

He asked if we would cover the costs. The answer from my boss was predictable...

他問我們是否會支付費用。我的上司對此的答覆是可想而知的……

  2. the的普遍和屬類用法

the的用法有時需要動用文本以外的常識而不是與文本之內的其他單詞和短語相互銜接。the government(政府),the radio(廣播)這樣的例子需要我們社會和文化方面的`經驗,而the sun(太陽),the world(世界)則需要我們瞭解宇宙萬物。和一個單數名詞一起出現的the的所謂“類屬的”用法中也需要常識:

A conservation program for the white rhino is now in place.

—個有關白犀牛的保護計劃現已付諸實施。

In the one-teacher school, older students act as mentors to younger ones.

在只有一個教師的學校,年齡較大的學生擔任年齡較國小生的輔導員。

我們可以認為這些句子是指複數形式的犀牛和多個只有一個教師的學校,儘管the與單數結構一起使用。

  3. the在新聞寫作中的省略

在日常新聞報道中,在給讀者簡短描述報道中剛剛提及的某個人身份時,新聞記者們常常將the省略掉:

Peter Carey, (the) author of Oscar and Lucinda and ex-advertising man has a gift for graphic description.

彼得•凱里,《奧斯卡與露辛達》的作者、前廣告人,具有生動敍述的天賦。

作為一個同位語結構,它在語法上是簡單直接的。但是這種做法有時用在提及該人名之前:

Novelist and ex-advertising man Peter Carey has a gift for…

小説家及曾是廣告人的彼得•凱里具有一種……的天賦

這樣做賦予這個人一個“虛假的頭銜”,這種風格在美國新聞報道中確立已久,但是在其他講英語的地區卻遭到抵制。這種用法與行文特殊的新聞文體密切相關。

指一個獨一無二的職位時,省略the當然是沒有問題的:

As coach, he was a tireless motivator.

作為教練,他不知疲倦,總能激發人的鬥志。

He was voted co-president for a second year.

他第二年再次當選為董事會聯合主席。

在這些情況下,the的省略在任何寫作風格中都是可以接受的。

  4. 關於專有名詞中帶the的問題

  *地名中的the

某些地名的英語形式已經把the這個詞包括在內,這個the或許仍然大寫,或許已經不再大寫。荷蘭城市The Hague(海牙)就是一個例子,其官方正式名稱包括定冠詞,這個定冠詞甚至在句中也帶有一個大寫字母。BNC中大部分例子(約75%)都這樣寫。

荷蘭王國曾一度被稱為The Netherlands,但是該名稱官方正式的英語形式現在只是Netherlands,如聯合國成員國名單所示。然而,大多數BNC文本(約70%)都寫作the Netherlands,如Queen of the Netherlands(荷蘭女王),這意味着the這個單詞目前仍然慣用。

關於Lebanon(黎巴嫩),其用法上有了進一步的演變,BNC中只有少數寫作者用the Lebanon(譯自法語的Le Liban)。大多數寫作者僅稱其為Lebanon。非正式的名稱如the Trossachs(特羅薩克斯隘道)和the Grand Tetons(大蒂頓山)中的the總是小寫(在句中)。

  *書籍、報紙、期刊名稱中的the

許多出版物的名稱中都有the,見Michael Ondaatje的小説The English Patient(《英國病人》)以及如The Gentle Art of Flavoring(《烹調藝術》)這樣的參考書。在這些例子中,即使在句中引用,作為標題中一個固有的部分,The也需要大寫:

Ondaatje’s novel The English Patient became an Oscar-winning movie.

改編自翁達傑小説的《英國病人》成為了一部獲奧斯卡獎的影片。

然而,文體指導手冊認為,假如保留The使得句子很彆扭,可以把它刪除:

Have you read his Gentle Art of Flavoring?

你讀過他的《烹調藝術》嗎?

同樣,可以接受的是,當指前面有A或An的標題(例如A New English Dictionary《新英語詞典》)時,不定冠詞可以用the替代。它作為標題的一部分可以不大寫:

Information on many a cultural question can be found among the words listed in the New English Dictionary.

關於許多文化問題的信息都可以在《新英語詞典》中找到。

在報紙和期刊的刊頭,The已經不再需要引用了。較早的文體指導手冊一直提倡加The,或許是因為The Times(《泰晤士報》)和The Economist(《經濟學家》雜誌)一直都堅持這麼用的原因。但是不太著名的出版物更喜歡哪種用法卻是難以確定的,因此簡單的做法——刪除The——對所有出版物來説便成為一種穩妥的規則了。一些如New Scientist(《新科學家》)這樣的出版物有意將刊頭的The拿掉,以免產生對它的任何質疑。

這種做法同時也簡化了這樣的標題作形容詞的用法,如:

They have a collection of 100 Times editorials.

他們收藏了100篇《泰晤士報》的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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