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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職稱英語考試免考規定

山東職稱英語考試免考規定:

山東職稱英語考試免考規定

  (一)經證明具有較高外語能力的下列人員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

1.取得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碩士以上學位的'海外留學回國人員。

2.通過國家組織的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或全國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BFT),在國外執行訪問學者或出國培訓任務1年以上的人員。

3.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時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國家通用標準或取得合格證書,申報正高級需再次參加同一級別考試的人員。

4.獨立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的人員。

5.取得博士學位的人員。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

1.入選“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或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國家或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2.任現職以來,獲得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教學成果獎、社會科學成果獎三等獎以上獎勵項目,至少一項的主要完成人,或者獲二項以上國家專利(其中至少一項發明專利)的獨立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員。

3.從事具有中國特色、民族傳統的臨牀中醫藥(限醫師、藥師專業)、民族醫藥(限醫師、藥師專業)和工藝美術、古籍整理、歷史時期考古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4.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從事外語專業工作,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有第二外語要求的人員。

5.申報各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

6.扶藏、援疆或受政府派遣駐境外工作1年以上,在援助或境外工作期間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