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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中級統計師報名時間:2017年6月1-25日

統計師2.99W

導語:台州市中級統計師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1日至25日(雙休日除外),逾期不再辦理。准考證打印時間10月9日9:00—10月20日;考試時間10月22日。

台州市中級統計師報名時間:2017年6月1-25日

  一、報考條件、辦法和時間

(一)報考條件按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統字〔1995〕46號)、《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11〕90號)規定執行。

1.參加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法律法規。

(2)熱愛統計工作,具有良好的統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

(3)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2條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高中畢業以上學歷;②國中畢業參加工作滿10年。

(4)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2條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國中畢業參加工作滿20年且從事統計工作滿15年並擔任統計初級職務滿4年。②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統計工作滿15年並擔任統計初級職務滿4年。③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6年。④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4年。⑤獲第二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2年。⑥獲碩士學位後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1年或獲博士學位。

(5)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2條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下同)博士學位後,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滿2年;②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碩士學位,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或者取得中級資格後(包括統計師、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下同),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3年;③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本科學歷或者學士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後,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4年;④獲得非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上述學歷、學位,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或取得中級資格後,其從事統計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2.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二)考試報名按屬地原則進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請,按規定填寫報名表,附學歷證書、身份證複印件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並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寸2張。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到單位所在縣(市、區)統計局報名。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台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單位和駐台省部屬單位的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統一到台州經濟開發區統計局辦理報考手續。

(三)報名時間為6月1日至25日(雙休日除外),逾期不再辦理。

(四)資格審查。考生報名時需查驗有關證件原件。查驗證件包括: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報考高級資格考試人員同時查驗中級資格證書原件;大專以下學歷(不含大專)報考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需查驗初級資格證書原件;應屆生報考初級資格考試需查驗學生證原件和學校開具的應屆生證明材料。報名結束後,報考初級、中級、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由台州市統計局審定,並在報名表有關欄目內簽署意見、加蓋印章。

  二、考試時間及考場設置

考試時間為2017年10月22日(星期日)。

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0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0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工作實務

初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採用閉卷筆答方式。考場均設在台州市椒江區。

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0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採用開卷筆答方式,考點設在杭州市。

  附件1

  2017年統計專業技術 級資格考試報名表

姓名身份證號碼照片
民族性別最高學歷
所學專業畢業時間年月工作年限
專業工作年限現 有 專 業技 術 資 格資格取得時間年月
工作單位聯繫電話05 -手機: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單位審查意見(單位人事部門蓋章)年月日主管部門審查意見(單位蓋章)年月日
縣級統計局初步審查意見(蓋章)年月日
省(或市)考試管理機構審查意見(蓋章)年月日

説明: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本年度底。無主管部門的,由單位蓋章後報當地統計局審核。

  附件2

  統計專業技術國中級資格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在考試開始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並將准考證和身份證放置在課桌右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查對。考試開始30分鐘後,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開始後60分鐘內,不得交卷退場。

(二)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考生應按照要求在試題卷、答題卡規定的位置準確填寫姓名、准考證號碼以及所在地區和單位等規定內容。

(三)試卷題目均為客觀性試題,考生必須使用2B鉛筆在答 題卡指定位置填塗,注意對準答題號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乾淨後再重新填塗。答題卡所需要填寫的內容須使用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考生除按要求填寫規定的.內容以外,不得在答題卡上做其它任何標記,否則按違記處理。

(四)考試採取閉卷筆答方式。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文具用品。嚴禁攜帶手機、有存儲功能計算器、便攜式手提電腦等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

(五)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考試開始後,要獨立答卷,嚴禁交頭接耳、交換試卷、偷看他人試題答案等,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資料。要保持考場安靜,禁止在考場內吸煙。

(六)考場工作人員要嚴格管理。考生進入考場後,監考人員要認真核對身份證、准考證,對已經帶入考場的違禁物品統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對違紀違規的,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處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對於試卷分發錯誤,試卷字跡模糊、有褶皺和污點等問題時,可以舉手詢問

(八)考生在考試中途一般不得離開考場,如確需中途暫離考場的,須舉手示意經監考人員同意並由指定人員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九)考試結束前30分鐘,監考人員提醒考生時間。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將答題卡和草稿紙反扣在桌面上。嚴禁考生將試題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監考人員要收齊試題卷、答題卡和草稿紙,確認無誤封裝後方可離開考場。

(十)除佩帶考區主任、主考、巡視、監考等有關工作標誌的人員外,與考試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場。